也许是面对铺天盖地的赞美产生了过大的期望,看完了这部自2005年豆瓣创立以来第一部冲上9分的国产电影内心充满了失望。
它是好电影吗?是的,这是一部在国产电影及格分之上的好电影。
它的电影质量值得目前舆论那么好吗?我个人持怀疑态度。
看完之后最大的情绪是心酸,这心酸来自于电影中对于生存的渴望、现实的无奈、命运的不堪,也来自于对自身的心酸——我们太渴望好电影了,每每看到国外那些好电影都摇头叹息指责国产电影烂泥扶不上墙,以至于出了一部并没有那么好的电影就已经值得我们毫不吝惜的赞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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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勇案最大的意义在哪里?
是法与情的碰撞。
陆勇案告诉世人,法律作为国家统治工具,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之上,是可以根据世情进行调整的;也告诉了法律本身,刑法解释中不可固守先前理解、不应回避实质的价值判断。
法律在初制之时就与情理紧紧捆绑在一起,是因为国家建立在法治之上,而社会却由人情搭建,作为群居生物的人类先有了情理之后才产生法律,这二者的矛盾延续千年,始终想要彼此制衡。
可是要问到底是法律更甚一筹还是情理更应受重视,却难以下定论。
电影里黄毛死了之后程勇对着代表法律的警察大喊,他只是想活着有什么错?没有错,那法律错了吗?面对人情,本应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错了吗?所以才有了上述“刑法解释中不可固守先前理解、不应回避实质的价值判断”的结果吗?
药企也错了吗?
没看这部电影之前看到微博上王志安关于版权的评论难以理解,看完电影就完全明白了,这部电影里对于药企负面、偏颇的形象塑造极度不负责任,投入几十亿美元耗费大量精力时间研发药品的药企错了吗?还是说面对想要活下去的病人们,药企应该不考虑前期成本而低价或者免费给病人以完成普度众生的责任?
电影角度对于人情太过偏重,又以多场极度煽情的片段来引导观众情绪,极易造成观众对其他两个角度的敌视,而最终重心落在个人英雄主义上,将本来极具社会价值的题材大打折扣,很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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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并不如意的剧本之上,徐峥和王传君都交出了近乎完美的个人表演。
吕受益这个角色作为配角中的主配具有颇高的表演空间,而王传君通过服化道的帮助和众多细节化的揣摩,将丰满、具象、生动的吕受益活生生立在了电影之中,其中面对程勇的那句“滚”,吕受益的神情转换无限放大了人物精神内核,堪称王传君“会演戏”的最具说服力证明。
而徐峥的表演已经难以夸奖了。程勇这个角色本身是有瑕疵的,电影前期表现出的完全是市井混不吝的形象:家暴、欺软怕硬、贪财好色、孝顺爱子、心有小善;而从程勇在印度看到湿婆和卡莉两座神像之后,他就完全变成了稳重极富责任心、心怀天下、悲天悯人的形象,从前的混不吝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种完完全全的性格转变对于角色形象的塑造是具有隔阂感与分裂感的,但是徐峥却以演员个人能力和特质不仅完美演绎了两种形象,更是弥补了形象之间的分裂,对于观众充满了说服力。
面对来势汹汹的曹斌,他唯唯诺诺的站在角落里,怂包一样的眼神有趣好玩。在厂子里迎接领导的时候那狗腿子劲儿在他一会儿面对吕受益媳妇那进退两难的老实样时丝毫没有违和感。在黄毛死后程勇去他住的地方痛哭那场戏,面对大特写,徐峥的脸部神态摒除了“演”的成分,不论是眼袋还是眼泪都充满了角色的情绪,代入感极强。最后那幕千人送行的场景,徐峥沐浴在柔和日光之下,整个面部祥和踏实,眼泪噙满的一瞬间,像极了悲天悯人的神佛,将角色由人向神的转变划上完美句号。
下个颁奖季,这两位应该收获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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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电影太煽情了,煽动观众情绪却忽略了帮助观众建立理智中立的看法角度,代价就是极大弱化社会事件的价值。
老太太那段台词是很感人,但是对于人情和法律对立的艺术表现太过于直白了,而且基于如此煽情的情绪之上,本应值得思考的问题直接隐没消失,成为一颗催泪弹而已。
还有程勇决定不卖药的那场戏,在违法的现状之下,想要孩子,需要照顾病父的程勇选择不再冒险退出卖药有什么错?当你们所有人的命压在一个必须去违法的人身上,他选择不再违法,他有什么错?
道德绑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道德绑架的人自己内心也充满了道德愧疚感。
虽然有这么多让我不喜欢的地方,我还是愿意给这部电影满分。
因为电影里那群将死之人对于生命的渴求太震撼了,如果你弃生命如草芥,如果你对生活又有了不如意,不妨看看他们为了活下去而做的努力。
因为这部电影对于社会产生的良性思考值得我们给它一切赞美,因电影艺术而改进社会制度,这是我们渴望已久的美好事情。
也因为对于中国电影的激励,我们不只有堕胎撕逼青春期,不只有狗血烂俗洗钱剧,我们的电影有一批有诚意有能力的从业者怀抱理想积极工作,我们的电影从黄金期经历低潮之后开始复苏,出现了一大批诸如忻钰坤、文宴、韩延、毕赣、路阳这些新导演,也为观众奉上了多部值得称赞的电影,文艺片商业片百花齐放,形成一波复苏态势。
而在这其中,《我不是药神》这部题材敏感,对社会进步具有价值的现实题材作品像是一个号角,让我们相信,中国电影的未来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