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学员拿到了港中文的waiting list,同时拿到uf和fordham的offer,两个offer都需要交保证金。
(保证金是这样一笔钱:我给你发了offer,但我要求你在某月某日之前做出接受与否的决定,如果要来,需要支付相应金额,一般是几千人民币)
她想去港中文,不确定waiting list最后能否转正,但又不敢拒掉现在的offer,于是拟了一封邮件发给港中文小米:
我是某某,收到了wl,很遗憾没有直接收到offer,非常想来你们学校。
我在最近的实习中收获颇丰。等等。
我也收到了另外学校的offer,涉及到保证金问题,我很想知道是否能早些收到贵校的最终决定。
没想到小米秒回:
很高兴你收到offer。我们理解你的处境,并且可以要求委员会在保证金的日期截止之前再次看你的材料。如果他们认为乐观,我们会在截止日前告诉你,如果他们觉得很难决定,恐怕我们会继续放在wl里面。
你需要提供你的offer作为辅助材料。
提供了offer以后,小米又秒问:
有一所的保证金日期已经过了,你是已经支付了保证金,还是申请延期了?
这时候,学员问:我应该承认已经交了保证金,还是编一个已经申请延期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