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我们就像黄昏和黎明,在某些时刻是如此相似,但中间却隔了一个黑夜。
——里则林
1
世界上怎么会有宋宣宣这样的人,分手后彻底人间蒸发了。
人搬了家,手机是空号,微信微博等所有平台账号全部注销,活像我会追杀她一样。共同好友见了我通通尿遁,常去地点一个都蹲不到她人。
这反追踪工作太专业了,专业得简直让我膝盖发软,背后发凉,头发根根竖立。
种种迹象都在告诉我,这虽然不是我们第一次分手,但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等我吃完饭回家,我才终于知道宋宣宣今天去哪儿了。
推开门那一刻,我是慌乱的,因为家里乱得像是遭了贼。
但仔细一看不难辨别,家里我的东西都还在,只是少了宋宣宣的东西,以及她送给我的所有东西。甚至她在我客厅墙上的涂鸦,都被重新粉刷了一遍,一丝痕迹未留。
最可怕的是,她把曾经我们一起拼装的床给拆了,这意味着我今晚没地方睡觉。当我走到厨房看到那个碎成九九八十一片的情侣杯时,我知道我连水也没得喝了。
这个手分得叫一个漂亮,干脆利落,毫无人性。
不愧是我看上的人,分手都分出了我最欣赏的样子。
老路特地打电话来嘲笑我:“程一煦啊程一煦,你居然被甩了,你也有今天,哈哈哈哈。”笑完还不忘说风凉话,“实在不行就算了吧,这小妮子做得这么绝,可能对你没感情了。”
“不会的。”我否认这种可能。
“那你现在怎么想?”老路问我。
我按着狂跳的太阳穴哑然失笑:“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比她更适合我的人了。”
“不,我的意思是说……”老路顿了顿,换了副认真的口吻,“你爱她吗?”
我爱她吗?这是我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沉默片刻,我找到了我的答案:“这个问题对我没有意义,我认为的适合就是爱,并且是唯一存在,终身认定的。”
2
看着破碎的杯子,我想起了我们第一次闹分手时的场景。
当时高三,我们已经在一起一年了。家里建议我出国留学,我准备去普林斯顿大学读哲学系,又怕异国恋很麻烦。
我不喜欢那种充满了不确定的事情,更不喜欢失控的感觉。听说女孩子青春期恋爱情绪不稳定,万一因此耽误她的学业,那就更加得不偿失。
于是,我晚上和宋宣宣去了她最爱的那家大排档,试探性地说:“我想出国留学,可能会很忙。”
宋宣宣听到这个消息,眼里有一瞬间的震惊,随即恢复如常:“你忙你的呗,谁不让你忙了。”
我觉得她没有听懂我的暗示,又加了一句:“可能会顾不上你。”
宋宣宣冷哼一声,露出轻蔑的笑容,捏紧了手里的酒瓶子:“程一煦,别绕弯子了,你有话直说。”
“我们要不要分手?”我冷静地说。
出于对我绝对理智型人格的了解,宋宣宣并没有流露出一点受伤的样子。她微笑着看了看我,站起身,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反手抡起酒瓶子一摔,碎玻璃渣铺了满地,吓得我肩膀一耸。
“你是不喜欢我了吗?”宋宣宣单刀直入。
“不是。”我诚实摇头。
“那就不要分,懂?”
我彻底老实了,这个手不能分,会有生命危险。麻烦就麻烦吧,求生欲告诉我,我得活着。
宋宣宣走到我面前,紧紧地抱住了我,抱了很久,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还是捕捉到了她微妙而隐晦的情绪,有不舍,有难过,但绝对没有矛盾和纠结,她是真的没有想过和我分手。
从那之后,我对宋宣宣的欣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我不喜欢善变的东西,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不可控的,尤其是感情。
我承认我有试探的成分,可宋宣宣用行动告诉我,她是个有胆有识,干脆利落,不会轻易变卦,认定了就会坚持到底的人。
这正是最适合我的人。
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出国留学的几年里,宋宣宣成绩居高不下,连续多年都是中文系前三。生活丰富多彩,对我从不嘘寒问暖,存在感降低到忽略不计。
在刚出国的头一个月里,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把我给忘了。但当我月底打开邮箱的时候,收到了宋宣宣发来的邮件。
邮件里事无巨细地记录了她的生活,包括她的近况,她的照片,她的成绩单,她的朋友,她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想念着我,她对于我们的未来有哪些想象。
从邮件里,我看到了她的真诚坦率,不卑不亢。完全没有满是负担的小心翼翼,没有刻意讨好的诚惶诚恐,有的只是用她的方式给予我信任和尊重。
从那之后,每个月我都能收到这样一封邮件。于是我也学着她的样子,在忙学业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向女票大人汇报我的生活。
那几年,我们没有任何一个月忘记给对方发邮件,直到我回国为止。
每个人对爱情的定义都不同,而我想在所有善变的事物里,找到属于我的永恒。
3
分手后,我联系不到宋宣宣,整夜整夜睡不着。
为了躲我,熟悉的地方她都不会去,朋友那里也不会住。一个女孩子能去哪儿,住酒店多不安全。
宋宣宣一向外刚内柔,嘴硬心软,做事讲究解决方法,没辙的事情也要努力想辙。但这次闹这么大也是有原因的,当然主要原因在我。
事情说来也简单,自从定了婚期之后,她就一直处于亢奋状态,每天兴致勃勃地忙活着婚礼的各种事宜。
等忙完,回过神来才发现,最重要的一件还没做——挑婚纱。
我充分调动最大耐心,平常总是忙得脚不沾地,什么事情都交给宋宣宣处理,这次我发扬了一个准老公的基本觉悟,整整一个月都在陪着宋宣宣到处试婚纱。
宋宣宣是极漂亮的,无论出于主观还是客观我都这么说,以至于每次她从试衣间走出来时,我满脑子都在想,这婚纱能不能配得上她的美貌。
然而,我却没有察觉,在这一个月里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件不适合你。”
昨天下午,宋宣宣试了一件婚纱,简约大气款。她从穿上一直到脱下来,念叨了八百遍好喜欢。可是我嫌它不够高级,缺乏设计感,不能很好地衬托宋宣宣明艳动人的气质。
我说:“咱们要不再看看,这件不够好,不适合你。”
宋宣宣沉默了。她没有像以前一样点头同意,或者无奈地笑着说好吧,她只是看着我,然后问:“对你来说适合就那么重要吗?比心动还重要?”
我愣了一下,没有搭话,我知道再说一句话,这个问题就要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了。
那天我付了婚纱定金,说第二天来取。结果第二天我到了婚纱店,老板说婚纱已经被宋宣宣退掉了。
走出店门,我很自责,打电话给宋宣宣,她挂断了,随即发来消息:“我要出差一个月。”
我心知肚明,她只是心里难受,想找机会躲一个月。无论我怎么向她道歉,说软话,她都不回。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分手的消息,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她人了。
即使我知道,无论什么情况她总能照顾好自己,但还是忍不住担心。
她对我永远都是主动的,是义无反顾的。而我太理智了,在这场看似对等的感情里,我对她一直缺少一种偏爱。
或许一切可以追溯到刚开始的时候。
那时我认为我和宋宣宣是一样的人,只要和她在一起,我就可以一直做我自己,不去迁就什么,也不必做违心的事,我们可以各自在一个舒适的位置上做自己。
我已经太习惯这种模式,可这世上没有那么容易的事。做自己虽易,维系感情却难。
4
我和宋宣宣在一起,始于一个误会。
那时正准备分文理班,我想去文科尖子班,但纵使我勤勉地死记硬背,政治成绩始终上不了90分。宋宣宣是班里的政治常青树,我就想找准机会,主动和她套个近乎。
她是公认的冷面美人,整天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戴着耳机低着头,不喜欢跟人说话。
我也差不多,每天除了学习和打游戏之外基本没有其他的兴趣爱好,也不跟班里的男同学出去打篮球,所以没什么朋友。
也不是没交过朋友,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变故疏远了,我疲于应付这种转瞬即逝的友谊,老路是我多年来留下的硕果仅存的朋友。
冰山碰冰山,这事儿可谓对症下药,得心应手。在我的分析指导下,老路多方调查打探,最终发现攻克宋宣宣有两个突破口。
第一是她热爱文学,第二是她喜欢听周杰伦的歌。本人不才,恰好是文学小天才与周杰伦死忠粉。
机会很快就来了,学校文学社团破天荒搞了一次校园三行情书大赛。由于“情书”二字实在是太不符合高中生价值主流,顿时引发了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内心深处的叛逆,全校争相参与,盛况空前。
我的作品被评选为第一,登在校报头条——
你走过的地方没有风,
我在冬日沉眠,醒来时满目春风,
从此,我在人间等风。
——《只等风》
此后,我一下子成为校园红人,虽然只是短暂地红了一阵子,但是我达到了目的,成功吸引了文学社骨干宋宣宣的注意。
走廊里遇上,我戴着耳机,迈着蓄谋已久的步伐和她迎面擦肩。
不出所料,宋宣宣从身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头,她对我比了一个大拇指:“程同学,诗写得不错。”
她眼睛雪亮,带着欣赏的笑意,修长的手握着一本书,扬起脸对我点点头。
阳光恰到好处地洒在她的脸颊,光晕罩住她有一丝朦胧的味道。她步履轻盈地行走在发光的尘埃里,美得像一首抒情诗。
我瞥了一眼她手上的书,是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她看向我手机屏幕上的歌曲名,眼里闪过一丝惊喜:“你也喜欢周杰伦?”
“是。”我点头。
从那之后,我们的关系一日千里,成为相熟的好朋友。
有一次爸妈不在家,我发消息把宋宣宣约到家里。她说她特意带上了政治课的哲学笔记,打算一口气帮我理清我最不擅长的哲学知识点。
偏偏赶上那天突然下雨,宋宣宣到我家的时候衣服已经湿透了。我既愧疚又窘迫,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办好。
“你有没有长款卫衣什么的,借我穿一下,我把湿衣服换下来。”宋宣宣倒是显得很大方。
我在衣柜踟蹰半天,挑了一个白色卫衣给她。她换上之后从卧室走出来,让人很难不注意到衣摆下那两条修长笔直的腿。
此时门开了,我爸妈突然回家,看到这副场面,惊愕得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宋宣宣羞得脸颊绯红蔓延到耳根,头低得恨不得埋到地里。
没办法了,这种误会说也说不明白,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说不上是鬼使神差还是什么,我硬着头皮指了指宋宣宣,平静中带着一丝欣喜地说:“爸妈,这是我女朋友。”
就这样,我们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其实也不能完全算作我单方面主动。那天宋宣宣从我家走后,我翻阅她留下来的哲学笔记,在最后一页发现了几行字。
“哲学里,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叫发展,发展的趋势是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就像我们注定会相爱一样。”
我们都曾那么笃定对方会爱上自己,用一种毫无道理可讲的方式。
5
在我与宋宣宣分手失联的一个月后,某个深夜我忽然想到,宋宣宣有一个微博小号。
当时我刚在公司写出千万级流量的文案,做成了爆款微电影。或许是带着一点骄傲的心思,想发动宋宣宣帮我转发一下。
她在插花,正戴着手套拿着剪子兴致勃勃地剪枝,朝桌子一努嘴:“喏,我手机在桌子上,你自己转发吧。”
我无意间发现了账号管理界面有另外一个账号可以切换,趁她不注意上去看了看。
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内容,就是发点照片,写点日常。平时我俩都是走高冷冰山路线的,几乎都不发朋友圈,估计她也是想找个地方记录生活。
当时还偷偷笑她可爱,冰山的马脚终于藏不住了,温柔细腻的本质一览无余。
我找到那个账号,看到她最近定位的几次微博都在美国。而最近的一次发博就在昨天,普林斯顿大学门口。
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滋味,一向擅长在第一时间处理情绪的我,这次破天荒地失了分寸。
我知道,她在跟我告别,跟那个她好几年没有见到面的我,做最后的告别。
即使她不说我也察觉得到,她其实很在意我出国留学的那几年。经常一个人半夜偷偷到书房开电脑,翻看我出国那几年发给她的邮件。
每次看完,她回卧室之后都会在我身边躺下,默默地注视着我,呼吸痒痒地洒在我的颈间,在我的脸上落下很轻很轻的一个吻,然后钻到我怀里,用力圈住我。
我从未后悔过我的选择,但宋宣宣却遗憾曾缺席过我的人生。
当我再次刷新的时候,宋宣宣发了一条新的微博,照片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其中一页,配文是:“我的告别仪式结束了,我要回去啦。”
我打开照片放大,看到划线部分:“可无论他,还是她,都无法说清这种相互依赖究竟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还是习惯使然。他们从不曾为此问过自己,因为两个人都宁愿不知道答案。”
不是的,不是这样。习惯使然,未必不是爱。
我不是乌尔比诺医生,宋宣宣也不是费尔明娜。如果说每个人的爱情都有独一份的答卷,那我有且仅有一个正确答案。
穿过我漫长岁月的荒沙风雪,宋宣宣一次又一次向我印证她的迷人之处,让我在看向其他人时都觉得索然无味,乏善可陈。
她真正赢得了我的欣赏和尊重,直到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她,甚至愿意为她改变我的原则。
6
在我和宋宣宣旷日持久的九年恋爱长跑里,唯一的一次冷战,就是因为马尔克斯的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阿里萨爱费尔明娜,无论她结婚还是生子,始终等待着她。像他那样爱一个人是需要天赋的,99%的人都做不到。
你不爱我,我爱你。你拒绝我,我还爱你。你结婚了,我就等你。
五十多年后,费尔明娜的丈夫乌尔比诺医生死了,她成为了一个寡妇,阿里萨终于有机会向她表达此生唯一忠贞不渝的爱情。
是啊,一生是那么漫长,只要想做,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
可是,这样值得吗?
错过年少意气,错过怦然心动,错过岁月昭昭,错过红衣香鬓,用半个世纪的孤寂,来等一个不知是对是错的人。
“你觉得这样不值得,是吗?”当我说了我对阿里萨的评价之后,宋宣宣有些生气地问。
“嗯。”我漫不经心地点头。
那时我刚回国一个月,我们整天腻歪在一起。这是宋宣宣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就在读,没想到这么多年还在读,竟然还放在了卧室的床头柜上,书籍已经有严重的磨损。
当时我没有想太多,只是单纯地觉得这是一本书,我对一个人物进行评价而已。
宋宣宣很久没有说话,很难形容她当时的表情,仿佛平静的外表下正经历一场无人知晓的海啸。
我自知失言,后悔也晚了,正想着怎么开口哄她,她却忽然笑了。
“我真羡慕你。”她这么说,语气却带着强烈的失望。
“羡慕我什么?”
“我羡慕你,爱了,还能考虑值不值得。”
我至今都记得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认定宋宣宣将会是我的唯一。
我一直都知道,宋宣宣很累。她本不是一个洒脱的人,但是为了爱我,于是努力变成我可能会喜欢的样子。
可让我惊讶的是,即使我想明白了这一点,对宋宣宣的欣赏也没有折损半分,我只是庆幸自己遇见的是她。
心病还须心药医,在宋宣宣发起冷战的一周后,我解除了这场冷战危机。
“你不需要伪装了,只是因为你是你。从现在开始,我对你宋宣宣,每时每刻,每一句话,每一个决定,都出自真心。没有试探,没有不信任,更没有犹豫不决。”
宋宣宣听到这里眼眶红了,动荡的霞光映在她的脸上,美得惊心动魄。
我捧着她的脸,贴近她,继续说下去。
“但我不想做阿里萨,我还是想做乌尔比诺医生,因为你只能嫁给我。就算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个阿里萨,那也要等我死了以后,否则你的一生都只属于我。”
燥热的夏夜,我们抱在路灯下吻了很久。晚风吹散了她的长发,也吹走了我们的不愉快。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强烈渴望一种从未渴望过的永恒——只与宋宣宣白头到老。
7
从微博得知她回国那天,我开车去机场堵她。我知道,能在偌大的机场精准地找到她是很难的,但我还是去了。
从清晨等到凌晨,最终我还是没有找到她。
宋宣宣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成为独立撰稿人,写起了她一直想写的剧本。
我不敢在微博贸然打扰,我很害怕会切断我们最后的联系。
但从那之后,看宋宣宣的微博成了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她的兴趣爱好更加广泛了起来,她照片上的笑脸越来越多,写的剧越来越受欢迎。
她宋宣宣十年如一日,总能活成我最欣赏的模样。
母上大人打电话催婚的时候,我是措手不及的。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和宋宣宣还有一个延期未完成的婚礼。
“哎呀,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赶紧想想你的终身大事吧,要么妈给你安排个相亲怎么样?”
“妈,我的事情我自己会拿主意的。”
“成成成,妈知道了,那你就老老实实把宣宣追回来,不要让妈失望哦。”
好家伙,知子莫若母,我这点小九九还是瞒不过老妈。
挂了电话,说不上为了什么,心里有点堵。用冷水洗了把脸,我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我自己,有点憔悴,有点不甘,但还是坚定的,没有一丝犹豫。
总会有机会的,总是可以的。我还有很多话还没说出口,还有很多事宋宣宣并不知道。我此生什么都可以错过,唯独不能错过她。
恍然意识到什么,我忽然对着镜子失笑。
阿里萨竟是我自己。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就再也回不去了。我当场连夜看了一遍《霍乱时期的爱情》,顿时信心倍增。
故事的最后,已是老人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相爱了。虽然留给他们的时间很短,可他们拥有了最终的一生一世。
我不算一个完全乐观的人,但在所有哲学家里我很喜欢尼采,他曾说过:“人类的生命,并不能以时间长短来衡量,心中充满爱时,刹那即永恒。”
如果最后是宋宣宣,等半个世纪也可以,但也正因为是宋宣宣,我一刻也不想等下去了。
我想到宋宣宣床头柜上那本被翻得破破烂烂的书,终于理解她当时听到“不值”时那种愤怒的心情。
她究竟怀着怎样坚定的意志,在每个孤独的夜里,在我暧昧不明的态度里,依靠这本书不断从中汲取继续爱我的力量。
8
机会出现在半年之后。公司想买一个剧本斥巨资做成爆款商业电影,备选名单里刚好就有宋宣宣新写的剧本《心动是最重要的事》。
在选剧的会议上,当看到这个剧名时,我忽然不合时宜地笑出了声。
这小妮子在跟我反抗呢。
我主动争取了和编剧洽谈的机会,全权包揽负责这个项目。当宋宣宣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原则和理智统统变成了狗屁。
我心动了,天崩地裂,地动山摇。
真要命。
我也说不清,此时此刻的宋宣宣为什么对我有一种比以前还要更加致命的吸引力。我必须承认有占有欲作祟的成分——曾经她差一点点就是我的新娘了。
宋宣宣瘦了很多,现在的她有种说不出的清冷又灵动的气质,一颦一笑间比以前多了三分宜人的成熟。
此时,她的脸上带着标准的职业假笑,上前与我握手:“您就是程总吧?”
这种表现让我十分放心,先前的忐忑一扫而空。来之前,我最担心她带着一脸惊讶又释然的笑容漫不经心地说:“诶,怎么是你?”
那样的话我就彻底凉了。
我们的谈判非常不顺利,可以说是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但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我知道在这个时代,一个剧本做成电影完全没有商业元素是痴人说梦,但我不希望这部电影里有太多,它毕竟是我构思多年的诚意之作,是我想对我的一个朋友说的话。”
我答应了,代价是我被客户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最终减少了一半的投资。
为了确保这个项目继续,我说,那我来投。
我承认我有故意的成分,宋宣宣的梦想,宋宣宣想对我说的话,我想亲自参与进去。
虽然我的确投了不少,但还没到要倾家荡产的程度。只不过事情传到宋宣宣那里就不一样了,当然了,我是故意的。
隔天宋宣宣主动约我吃饭,小心翼翼地试探,话里话外都很关心我的经济状况和在公司的地位,生怕我因为她而受负面影响。
你啊你啊,就算升级成10.0版本,你也还是那个嘴硬心软的宋宣宣。
“我把我的房子给卖了,周末搬家,出去租房子住,要不你来帮我搬家吧?”我挡住半边脸佯装难过,极力忍住疯狂想上扬的嘴角,趁机提出要求。
“好吧。”宋宣宣垂着头,露出自责的表情,“那我周末过去。”
请允许我小小地得意一下,在追宋宣宣这件事上,我依然是个优等生。
9
宋宣宣再次回到我们的家时,非常敏锐地发现我骗了她。
“怎么,不是搬家吗?不打包吗?”她倚在墙边抱臂看着我。
房子我已经按照先前宋宣宣和设计师商量好的婚房模型装修好了,虽然不再有她的任何东西,但它的存在本身就代表了我还爱她。
“程总,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一直对我念念不忘吧?”
“是。”
“是找不到更适合你的了?还是终于发现你这颗不锈钢的心根本就不会为任何人而动?”她缓缓蹲下去,缩在墙角,声音带着无助的哭腔,“我就是弄不明白,我在你心里到底算什么?”
虽然我明白,很多话我没有表达过,她还并不知道她对我的重要,但此刻看到她这样,我还是很心疼。
“对我来说,你是唯一存在,终身认定的那个。”我蹲在她面前,很轻很轻地拥住她,掷地有声地说:“你是全世界最适合我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所以就算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比你更合适我的,那也非我所爱。十年来,我欣赏你,相信你,尊重你,胜于我自己。我不会轻易心动,更不会轻易选择一个人共度一生,但你的出现让我眼里只能看到你,根本装不下其他人。”
宋宣宣从我怀里钻出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仿佛我刚刚说的不是人话,而是外星语言。
“你再说一遍!”她双手攥住我的衣领,活像要暴揍我一顿,让我想起当年被酒瓶子支配的恐惧。
“我说……”我把衣领从她的魔爪里解救出来,揉了揉她的头,“宋宣宣,我只爱你,也只对你心动。”
原本我以为,心动是添加了浪漫幻想而广泛存在的偶然,而适合是真实世界里的可遇不可求。
可自从遇见你之后,无论我的原则、心动、七情六欲、习惯使然,统统都变得协调一致,全部都只属于你。
在我的世界里,永恒是爱的唯一判定机制,我的天性是追寻清醒,我的爱好是研究各种事物存在的起源与意义。
而你的出现,就是心动本身。你在我寡白无趣的世界里热烈轰炸,就是意义所在。
10
“谁说伴郎不随份子钱的。”我接通老路的电话,刚聊两句,手机就被宋宣宣抢过去,“伴郎双倍份子钱,还得干活,懂?”
电话里顿时传来一阵杀猪般的嚎叫,我还能怎么办,我只能对着电话说:“听我老婆的。”
宋宣宣说到做到,强行向老路勒索了双倍份子钱,并且还成功把他升级成了婚礼上的苦力担当。
“啧啧啧。”我揽着宋宣宣,赞赏之情溢于言表,“高,实在是高,好一手欲扬先抑。”
“过奖过奖。”
我知道外冷内热的宋宣宣是不会轻易欺负人的,但我没想到她竟然偷偷给老路备了一份厚礼——她的闺蜜。
宋宣宣说,在自己的婚礼上给人介绍对象,那是成人之美,是积累福报的大好事。
宋宣宣向我宣布她怀宝宝的时候,是一个冬天。
那天刚刚下过大雪,我下班比较早,她从外面回来,脱下外套一溜烟小跑到书房,一头扎进我怀里,身上还带着冷气,兴奋地冲我噘起嘴。
“咋?”我故意不吻她,笑着说:“宋大编剧又在积累素材呢?”
“不是!”宋宣宣使劲儿一蹦,一下子窜到我身上,我眼疾手快把她抱住。
她凑近我,调皮地伸了一下舌头,故意很魅惑地说:“舌头能有什么坏心眼呢,不过是想找个嘴巴取暖罢了。”
听听,这谁受得了,车轱辘都压我脸上了,夺笋呐。
就在我被撩得十分上头的时候,宋宣宣突然掏出医院报告,搭着我的肩膀豪情万丈地说:“爱妃你看,这就是朕即将要生的崽。”
我人当时傻了,兴奋地狂叫一声,一把拉过宋宣宣抱住就不撒手。
第十二年暮冬,我们的人生还有很多没有经历的事。恰好我们拥有彼此,也拥有想和对方一起过完一生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