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生十年曰幼①,学;二十曰弱,冠②;三十曰壮,有室③;四十曰强④,而仕;五十曰艾⑤,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⑥。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⑦。百年曰期⑧,颐。
男子长到十岁叫做幼,这时候该出外上学了;
二十岁叫做弱,这时候就该加冠了;
三十岁叫做壮,这时候就该娶妻了;
四十岁叫做强,这时候就该做官了;
五十岁叫做艾,这时候就该参与国家的政事了;
六十岁叫做耆[qí] ,这时候就该役使他人了;
七十岁叫做老,这时候就该把家事交给儿孙掌管了;
八九十岁的人叫做耄[mào] ;七岁的孩子叫做悼。被称为耄与悼的老人和幼儿,即令有罪,也不对他们判刑。
百岁老人叫做期,儿孙要尽心加以供养。
【注释】
①人生十年句:《内则》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学书计,即学写字,学算术。
②二十曰弱冠句:古代贵族青年男子,到了二十岁要举行隆重的加冠典礼,作为成年的标志。至于为什么叫做弱,孔颖达说:“体犹未壮,故曰弱。”
③三十曰壮句:孔颖达曰:“三十而立,血气己定,故曰壮。”室:妻的代称。
④强:孔颖达曰:“强有二义:一则四十不惑,是智虑强;二则气力强。”
⑤艾:孔颖达曰:“年至五十,气力已衰,头发苍白如艾。”
⑥悼:怜爱。孔颖达曰:“未有识虑,甚可怜爱。”
⑦悼与耄三句:按《周礼•秋官•司刺》有三赦之法,对于幼弱及老耄之人,虽有罪,不加刑。郑玄注云:“若今律令,年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说明汉代尚有此法。
⑧期:方悫云:“人生以百年为期,故百年以期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