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一个以前咨询过的女士给我打电话,她说男方第二次起诉她了,她收到了传票,现在还可以跟着男方吗?
我说啥意思?她激动的说我就是跟着他,他去哪里我去哪里,他报警了,现在我们在警局,经常不让我跟着他,我想问问我们还是夫妻,我不能跟着他吗?他说离婚就离婚吗?
一听明白,我都快疯了,这是什么法律问题呀?法律会规定你能不能跟着你要离婚的丈夫吗?
但是现在我独自一人躺在这漆黑一片的客厅沙发上,突然觉得她让我很伤感。刚才趁着公公带着儿子出门玩,我们进行了我们从隆冬腊月到春暖花开没有的性生活,过程我满腹心事,他疲惫不堪,我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的,等我从自己的思路里反应过来,他洗澡回来了。
他问我,你感觉怎么样?我说嗯,挺好。我说你呢?他说我老了吗?我说我们都老了。
我们都老了,性不能让我们兴趣盎然,爱也变得平淡如水。我绝对不会半夜跟着我的丈夫,他也绝对不会为了不让我跟着报警。
可是我明明记得我爱过,我爱过很多人,而他也爱过,用力爱过很可爱的人,连我们两个人都彼此如火如荼的深爱过对方。
我三十六岁了,很多人说我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连我自己都觉得我过的完美无缺。但是偶尔我会想,我真希望自己快点五十岁,六十岁,让我有知天命的智慧配得上这完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