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第一】(1.12)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规范的作用,贵在可以移风易俗,使社会安定和谐。古代的圣王之道,其善正在此。但若凡事都只按照规范去做,有时候并不能达到这一目的。若为了“和为贵”而采取“求和”、“和稀泥”的办法,不以规范去指导和约束世人,则也是不行的。”
【感悟】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而我们现代的“核心价值观”里,同样有“文明”、“和谐”。有人说:“礼貌和文明”是我们共处的金钥匙。”当然,儒家的“礼”并非像“文明礼貌”这样简单,但我个人认为在日常生活里,不妨将它理解为“文明礼貌”,从而更容易落在实处。
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制度规范制约下,具有相同、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在制度规范的制约下,不同事物之间形成了相辅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从而达到“事和”、“物和”、“人和”、“家和”、“国和”、“天地人和”、和谐美、和谐社会的美好理想。
当读到“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我就想起了清政府为了求得“和平”,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使当时的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这样“求和”,显然是不行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如果有了矛盾,只是无原则的调和,则就会给家庭植下更大矛盾的种子,也是不好的。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所以社会制度很重要,既要协调好矛盾,而且要团结好力量,从而形成一个和谐社会。
【小故事】
将相和
战国时期赵国文臣蔺相如出使秦国,使得完璧归赵。在渑池会上,他又机智勇敢的使赵王免受秦王的羞辱。于是赵王提拔蔺相如为右上卿,官位在武将廉颇之上。老将廉颇自认军功了得,总是不服气,扬言如果见到蔺相如一定要给他难堪。蔺相如于是就称病不上朝,以免见到廉颇。
外人都以为蔺相如是害怕廉颇,其实不然。蔺相如是为了赵国国家利益,认为将相不和会给秦国可乘之机。
廉颇知道真相之后,主动负荆请罪,从此两人成为生死之交,共同保卫赵国。蔺相如的友善,不是懦弱,而是为了国家利益,团结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