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我想了很久,每次拿起笔又觉得无从说起。当然肯定不是我的故事,而是我一个叫“大一”的朋友的故事。
我最近一次见他时,他蓬头垢面,但是手却很干净。头发很长,用一根布带束在脑后。脸上油乎乎的,并且蒙了一层灰。若不是他先给我通了电话,并且在约见的地方先叫了我一声,我肯定认不出他了。他身上的衣服很旧了,但是看起来最近才用清水洗过,他也确实用清水洗过,这是他后来才告诉我的。他见了我以后,咧开嘴笑,满嘴整齐的牙齿泛黄,但没有一般的流浪者那样的焦黄。他眼镜镜片有的地方掉了茬,看得出来最近才冲洗过,但也是和脸上一样油乎乎的。
他远远见了我就喊了一句“尼玛”。我以为是个叫饭花子在惊叹什么,就没管。他朝我走了过来,又喊了一声。我这才确定了确实是在叫我,“尼玛”这个外号已经好几年没有听过了,见了他我心情有些复杂。
他伸手来抓我,我看了他的装束本能地缩了下手,但他还是捉住了我的衣角:“尼玛,我都快认不出你了。”我也回他一句:“我也是。”他那句话八成是在客气,我这句话却是事实。我有些警戒地看着他,高中毕业五年多联系很少。
那天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以一个宅男的身份窝在椅子上看日漫。他问我在哪,我如实回答在L市。他兴奋地跟我说:“我在你们大学这边,快来请我吃顿饭,我都快饿死了。”我正要拒绝,他已经挂断了。我在洗衣机里翻出来本来今天要洗的的衣服,穿戴整齐了,又稍稍擦了下皮鞋出了门。我怕他饿的不行了,特意拿了个昨天剩下的馒头,灌了一保温杯开水。我看了看冰箱里的几棵青菜和几块生肉,又关上了冰箱。我把馒头套上塑料袋放进微波炉里加热,同时去卧室拿帽子,戴上帽子出门时,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
直到他用手扯我的袖子,我才意识到微波炉里还热着馒头。我递给他保温杯,他看起来挺高兴,拧开盖子将开水倒进杯盖,吹了吹小口“吸溜”着喝了,长舒一口气:“尼玛,我都好几个月没喝过这么好喝的热水了。”我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用这个保温杯喝水了。“为啥好久没喝过了。”他听我这么一问,表情像是在感慨命运的不公:“路上有时东西都烤不熟,别说烧水了。”沉默了大概一分钟,他又补充:“咱这会吃啥啊?”
我带大一去了我常去那家面馆,要了瓶白酒,两碗面。喝了几口,他忽然毫无征兆的哭了。我心里一句:我日。不会要借钱吧。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吃面、喝酒。时不时把鼻涕用手一抹再一甩。在这个场景里,我已经开始后悔见他了。老板娘和我很熟,此时脸都绿了。她见过我要了面去送给外面的乞丐,但从没见过我把乞丐领进来吃东西。幸好不是饭点,只有老板、老板娘还有我俩在这。他吃的势头看了本应让人食欲大增,但是望着他我实在没有胃口。我把自己那碗面也让给他。他一共吃了四碗面才挺着肚子打了个饱嗝:“尼玛这面真好吃。”也不知他要表达的意思是:这面真尼玛好吃。还是:这面真好吃,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