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关注白先勇这个作家,是放假在家想要读一些同志文学,在网上搜了一些推荐的书籍,很多篇帖子都提到了白先勇的《孽子》,首选来读,结果一下子就入坑了。无论是小说中角色的丰满度,还是文笔的流畅感,《孽子》这本书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同志文学中的红楼梦了。我最喜欢的是白先勇在这本书中的人物速写,虽说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是那么的腌臜,可那种极致的刻画是我看过的所有作家中描写的最好的。(《平凡的世界》中路遥先生的景色描写是一绝,《围城》中钱钟书先生的比喻最出色。)
读书APP把《纽约客》这本书推荐给我的时候,毫不犹豫加了书架,三下五除二解决掉“房思琪”之后,便打开了这本书。
如果你读过毛姆的《马来故事集》(原名《Ah King》),你会发现,《纽约客》和《马来故事集》这两本书有太多的共同点了。www.dltxt.com
首先,两本书都由六个短篇小故事组成,篇幅上都不长,行文很流畅读起来并不像一些经典名著那样很拗口,是主打情节的爽文。
其次这两本书中的故事都是讲述漂泊他乡的游子,《马来故事集》记录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生活在东南亚地区的欧洲人的奇遇,《纽约客》则向读者展示了三个不同阶段生活在纽约的中国人的悲惨命运。
第三,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是以第一人称为视角向读者(第二人称)讲述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这种讲故事的写作手法自然没有以第一人称介入小说情节更具有代入感,但却能够让我们站在一个客观第三者角度审视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别样经历。
当然,毕竟是不同作家的作品,即便再相似,还是有区别的。
毛姆的小说几乎都是“讲故事”的创作手法,他的小说给人的感觉像是把你带到影院跟随镜头去看一场盛宴,人物、场景、剧情推演似乎在眼前重现,你会忘记原来自己竟是在听别人讲故事,这也就决定了毛姆的小说是顺着时间线一步一步推演,不会跳跃,只不过偶尔会出现毛姆的画外音,提醒你,这是我毛姆在给你讲故事呢!
白先勇的小说则截然不同。他给我的感觉更像是和多年未见的好友在咖啡馆喝着卡布奇诺,吃着红丝绒蛋糕,听着头顶传出的悠扬的佛拉门戈音乐,聊起彼此共同的好友这些年的状况。发生在三个不同的时代,三个主题,六个故事,不约而同地从中间某一个时间点,回溯之前的故事,然后再接着往下讲。这种倒叙和顺叙交叉的“咖啡厅模式”相较之下少了一些既视感,不过好在故事精彩,且白先勇文笔出色。
《纽约客》中的六个故事创作于不同的时代,包含三个主题,每个主题下有两个故事。
创作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谪仙记》《谪仙怨》这两个故事讲述的是抗战时期流亡纽约的富家千金的悲苦命运。《谪仙记》中李彤作为同时出国的“四朵金花”中家境最殷实的千金小姐,在自己求学期间收到父母为避战乱而不幸沉船的噩耗,伤心过度的李彤在医院靠着葡萄糖熬过月余,真正恢复如前也是快毕业的事儿了。
李彤的身上有一种疯狂的气息,或许是父母的离世对她的冲击太过强烈,又或许是失去了家庭的支持,自己与生俱来的优越荡然无存,李彤并没有像自己其他闺蜜一样找个男人安稳过日子,无论是在爱好还是在和男朋友的相处之中,李彤无时无刻不散发着桀骜,似乎从接到父母噩耗的一刻起,她的生命就是为了寻求刺激,寻求小概率的逆袭。我最喜欢的是李彤这个角色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狂野,那是生命的野性,就像她在酒吧发了疯似的跳恰恰,然而这样的生命往往不会细水流长,自杀也就是其生命耗竭的必然之果。
不过,最让人唏嘘的还是李彤闺蜜们收到李彤死讯时的表现,该消遣消遣,该打麻将打麻将,就像李彤只是一个电视上听过几次的明星,而不是她们多年的好友。
《谪仙怨》这个故事其实要比《谪仙记》逊色一些,以一封给母亲的信的形式,讲述了出身豪门的小姐在纽约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沦为妓女,不过这个故事的精彩之处在于主人公并未向母亲吐露真相,信中劝母亲放心不必为自己担忧的温馨,大抵写出了每一个在大城市拼搏的游子心声。那些生活在一线城市的小人物们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室,起早贪黑拼着命地挥洒每一滴汗水,以此换取微薄的薪资,报喜不报忧地向父母诉说着自己的战果。
《夜曲》《骨灰》这两个故事是对文革这段历史的批判。
《夜曲》在两位主人公的谈话中,一点点揭示了原本胸怀大志想要报效国家的优秀海归,那些音乐家画家建筑师们,在那个特殊时期所遭受的非人待遇,这些人对这个国家彻底失望,最初的雄心壮志彻底泯灭,转他乡为故乡,究竟得遭受多大的苦难,才会让那些曾经在纽约漂流的学子们产生家的感觉。
《骨灰》则是美国一家大型公司经理因为出口中国一批精密仪器,国内某高校决定为其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的父亲平反,不仅找到了多年来杳无音信的其父骨灰,还要大费周章举行追悼会,安葬于烈士陵墓。借此契机,主人公探访其曾身居国民党军队要员的大伯,聊起他们当年为国血战,不幸的是这片土地最终变成如今这副模样,感慨自己一生的拼搏最终化为泡影。
文革时期的文学作品,我最喜欢的就是严歌苓的文章,她的文章对于文革残酷的描写不加一点点修饰,让你觉得真实不做作。白先勇的描述和严歌苓的真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也许是讲故事方式的差异吧,严歌苓的小说是一种灾难后参观遗迹的感觉,而白先勇的文字更像是在你眼前重现整个灾难发生的全部过程。
最后两则短篇《Danny Boy》《Tea For Two》是白先勇最近的作品,这两个故事讲述了生活在纽约的同性恋的生活。
上世纪八十年代,艾滋病开始在美国流行,九十年代蔓延至欧洲,这场瘟疫夺走了无数人宝贵的生命,对于艾滋病的恐惧迅速席卷全球,谈“艾”色变,击垮了无数海誓山盟无坚不摧的爱情亲情友情。(亲朋道义因财失,父子情怀为利休。)
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Danny Boy》向读者刻画了一位一生谨守本分的高中英文教师云哥,因为一时情绪失控,抱了自己的学生,被学校辞退,辗转来到纽约,没有逃过这场瘟疫的利爪而感染艾滋病,不愿自己死得毫无尊严而自杀,被抢救之后,在一个艾滋病患者互帮互助的组织中找到了自己生命最后的价值。
云哥自杀未遂,被安排照顾一位二十岁的孩子Danny。Danny夜晚盗汗,第二天云哥来,看到Danny整个床都湿漉漉的,便决定搬入收养所寸步不离照顾他。云哥帮大小便无法自理的Danny换尿袋、洗澡、清理背上溃烂的褥疮,云哥一晚上醒三次更换床单,在床上铺毛巾吸汗以便Danny能安睡片刻。护理工作三天瘦二十斤绝非虚言。
就是在日夜不辞辛劳照顾Danny的过程中,云哥陪着Danny度过他生命最后一刻,云哥不再害怕孤独,不再害怕死亡。照顾云哥离世的志愿者大伟说,云哥是他看顾的走的最有尊严的一位。
最后的《Tea For Two》虽然在结尾也涉及了这场瘟疫对于同性恋所带来的重创,但这个故事更多的是以一家文艺“欢乐吧”为立足点,向读者介绍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同志人群生活。
在这间酒吧里,没有我们想象的大舞池,没有重摇滚。酒吧后面连着一个餐厅,每一张桌子上的每一朵玫瑰都是餐厅老板精心挑选,配着同样色系的蜡烛,墙壁上挂着的一张张画,吧台边缘精心设计的雕纹花样,酒吧中央的心形吧台,周末老板客串的踢踏舞,这间酒吧最极致的狂欢都透露着高贵典雅。
谁说同性恋的生活只有舞池骄傲节上袒胸露乳的狂欢,谁说同性恋们寻求的只是生理上的快感,恨不得在街上随便个人在公厕颠鸾倒凤,谁说同性恋之间的感情脆弱的像气泡,一触就破,经不起一点点不算波折的波折...
请你睁开眼睛看看,这些“欢乐男”“欢乐女”从来就不是你从网上了解到的那样,他们之间有着四十年不离不弃的恩爱厮守,他们之间有着攻克时艰的永不放弃,他们之间有着失去挚爱的撕心裂肺,他们之间有着相互扶持的坚贞不渝...
只有当我们放下成见真正走入这个群体之后,我们才能真正了解他们。隔岸观火,看到的永远只是我们自己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