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经常说:“真相只有一个。”
一位年迈多病的八旬老人A,被邻居B控诉“故意伤害罪”。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们从古典老师的《跃迁》中的五个绝佳的思考角度来提问,并找出真相。
背景介绍
A本是帮助B老好人,B本是一位残疾人,楼上楼下的居住,A和B的关系本来不错,A长期能帮就帮B,但后来因为B执意要在小区里饲养家禽出售而引发的邻里矛盾,经常有争执。
视角
A的角度看,A自认是B的恩人,却被恩将仇报,经常遭到B的伤害和诽谤,但一忍再忍。案发当天,又被B误会A放狗去骚扰B的家禽,于是被恶言相向,A忍无可忍下楼与B理论,哪料遭到B大打出手,无奈之下随手捡起路边的棍子,意图吓退B,哪知B却因其行动不便被绊倒,摔断了腿。B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并伤残,控诉要求A承担刑事责任。
B的角度看,B认为A欺人太甚,屡屡侵犯其权利,导致其遭受可能造成的损失,非常生气,故看到家禽有任何风吹草动,一言不合就立马恶语相向,更因为知道A年老多病希望刺激他让他以后都永远不能来骚扰自己了。案发当天,偶然发现自己的家禽有点不对头,立马迁怒于A,破口大骂,意图让其被气昏,哪知A立马下楼与B理论,故A乘势推搡B,激发B捡起路边木棍,顺势到底,因触及路边的施工金属障碍物,加之B的骨头脆弱,肌肉萎缩严重,骨折了腓骨,这次可以好好惩罚下A了。
联系
A和B自B执意在小区饲养家禽后矛盾激化,经常言语或行为冲突。
每次闹到派出所或居委会,都以调解告终,但矛盾日益激化,案发当日是一次升级了的矛盾冲突。
猜想
B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并伤残,到底是自己摔伤导致?还是A用木棍将其打断?
B本来系残疾人,即本身自带伤残,肌肉萎缩严重,骨质疏松严重,他背鉴定的伤残是老伤还是新伤?
能够用木棍将人的腿打断,那究竟需要多大的劲?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根据每个人个体差异,有的人骨头很硬,木棍断了,腿还没事的人常见,但骨头本来脆弱,轻轻一碰就断了的情况也有。
受害者B是有二次伤害的,在被木棍敲击后还激情四射的追打A呢,但在B自己跌倒后仍然奋力去撕扯B的女儿的衣服,可见其力气之大。
但二次损伤是如何判断,这里需要司法鉴定部门来鉴定A的木棍与B的骨折有因果关系、并应该全面结合B之前的病史和二次损伤致残致伤的可能性。
相关
因果关系的证明为什么那么重要?
因为本案当中已经有损害后果了,也有涉嫌的人员被记录在案,最重要的证据就是A的木棍击打与B的骨折有因果关系。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A在击打B的时候的主观是在想什么?
A在击打B的时候,是明知自己的击打会对B造成严重的损害,故意而为之?
还是只是想正当防卫制止B继续对自己的推搡和伤害行为,过失导致?
亦或是B在伤害A,一直将其必入绝境,而A只是正当防卫,而不小心就防卫过当呢?
从本案的背景和历史看,“A和B的关系本来不错,A长期能帮就帮B,但后来因为B执意要在小区里饲养家禽出售而引发的邻里矛盾,经常有争执。”
里面有几个关键因素:
1、A和B的关系本来不错——曾经的恩情与给予,A是个宽容的人,没有必要赶紧伤绝。
2、A和B是邻居——意味着抬头不见低头见,没有必要有伤害的故意,结仇对长期邻里居住非常有害。
3、A和B只是暂时的因为某些情况产生矛盾冲突——有可能B的饲养家禽情况改善后会缓和或消除矛盾,只是暂时性矛盾激发。
4、A和B曾经有几次的矛盾冲突,也是常态,但仅限于邻里纠纷,双方都并不想闹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5、A是年迈多病的八旬老人,B是腿部残疾人。——A如何有大力气直接击碎B的腿?B本是残疾人又如何残上加残,那被涉嫌A控诉的故意伤害到底是致残到哪个程度?应当为哪个部分的残疾负责呢?
6、B是案发当日的冲突发起者,也是先动手的那位,那A是正当防卫呢?还是防卫过当呢?
证据
1、证人证言
2、嫌疑人供述与辩解
3、鉴定意见
4、抓获经过
5、辨认笔录
6、情况说明
……
程序和实体上有更多的问题,待第二段剖析后继续写,第一部分先抛出问题,第二部分再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