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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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生很少见过这样沸腾的夕阳,它是硕大的赤色眼瞳,彤云仿佛其眉毛,夹道的大楼的玻璃都在流血在燃烧。这样的场景带有一种紧张的熟悉感,召唤回一段久远的回忆,十年前,高中时代的某一天,我曾见过同样沸腾同样热烈和残酷的夕阳。

那天我刚跑完步从操场回来,猛然看见王清絮侧对着我站在灌木边缘,费劲地屈起上半身向前,脚尖踮地以致几乎悬空,手和脖子都伸到极致,笨拙地在带刺的灌木丛中摸索。豆大的汗珠从他肥腻的脸颊滚落,摔碎成万道红光。后来他终于放弃了,将脸扭过来,那真是我平生见过的最丑的形象,面部像是一块用了太久的破抹布,满目疮痍,因为痛苦而扭曲;有几珠汗在他身上犹豫一会,最终还是弃他而去。他望了一眼操场,眼神茫然而困惑;随即拉起步子在夕阳中凄凄然离开,书包贴在背上,好似一块沉重的龟壳,时而踉跄一次,丢了魂一般。

他还在找什么?那丛灌木里没有他要找的东西。我想上去说两句话,但喉咙仿佛哑了,腿也铅似的沉重,只看着他拖着影子离开。我头痛欲裂,过去的画面的碎片一个个清晰起来,十年前,啊,一去不回青春时代,多少痛苦的回忆!

那时我们是孩子,在一个普通高中,四层的教学楼里每一间教室的荧光灯总悬着冷涔涔的光,苍白墙面有爬山虎和淡色斑痕,雨好像下个不停。枯燥无聊的生活,寡淡无味的饭菜,面无表情的老师,六点半早读,然后吃饭、上课、跑操,春风秋雨千日不易。而我们班则是最普通学校里一个最普通的班级,组成成分也常见,既有好学生也有坏学生,既有书呆子也有打群架的,有美貌英俊的更有歪瓜裂枣的,有现实主义的也有哲学家,有一呼百应如风似火的人,当然,也有每个高中的每个班级都一定有的,被排斥的、受冷暴力的边缘人。简而言之,高中时正常人难得一见,大家都被压抑了很久,比较容易出疯子。王清絮就是被大家流放和遗弃的人。我们叫他老丑,关于这个绰号实在无需太多的解释,单因为他确然是太丑了。眉毛眼睛不协调地拧成一片,似在打架,脸既黑且脏,长满斑块,假如把五官都削去,纯然是一张渔网,还是经年累月生了许多墨绿青苔的那一种。不过,我们并不至于一开始为此就冷淡他;王清絮并不是一开始就没有朋友的,他是慢慢地、慢慢地失去拥有的一切的。

不知何时,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开始盛行,下课后时有三三两两的人围在一起,指着他窃窃私语。后来这流言传了出去,版本奇多;据说小番茄在伽马射线下走一遭,会发生基因突变,有的变成紫色,有的光长叶子不结果,有的变成孪生的,还有的从酸的变成辣的;最原始版本的流言就跟那些小番茄一样——我这话没有说我们班人的嘴是伽马射线的意思。

如果你当时曾偶然路过我班门口,大概会听到热烈的讨论:

“他这么脏,不知道多少天没洗澡。”

“啊,你别说,我路过他时真感觉有一股臭味。”

或者是更常见的此版本:

“天呐!你知道他一顿饭能吃多少嘛?上次一盆饭,他一个人吃完,我亲眼看见的。”

“这算什么,上次他在学校外面小饭馆吃饭,一连加了五六吃饭,老板直接赶他走了。”

“要是食堂破产了,肯定就是他干的。”

讲完,大家一起笑得前仰后合。

大家为何愿意相信这些荒诞的谎言,我想来想去,似乎没有别的原因:他长得不像个好人,这就够了。这是他的枷锁,他的原罪,他生来背负的荆棘和十字。而抱有好感或同情的人,害怕自己也被孤立起来,也摆出冷漠脸来对他;他原来的那些个朋友一个个都疏远了,王清絮问他们题目时,他们耸耸肩:啊,这道题,我也不会啊;想和他们一起去食堂,他们面露难色:唔,这个,要不你自己去吃吧,我今天有点事,晚点吃。于是他再也不能视若无睹;他主动向老师申请去后排的角落,成为一颗弃子。

高三时沈群和李三丰转来我们班。李三丰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生,初来时站在教室门口徘徊犹豫,紫色碎花裙,长发凌空,影子被红色的阳光打进来,如画似梦,但这名字给她带来太多麻烦,那天她嗫嚅地说出自己名字时,我们哄堂大笑;笑得最张狂的就是沈群。而沈群因为实在太跳了,一星期后就被安排去最后排和王清絮坐同桌。他外号叫二狗,据他自己说,自开天辟地以来他外号就叫这个了,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不管转去哪里所有人很快都叫他二狗,我想可能因为他真的很狗吧。二狗和王清絮不大对付,用他某节力学物理课后想出的一句歇后语来说,王清絮就是脑子做功除以脑子做功时间——脑子瓦特了。我们听后纷纷赞叹,说二狗简直是个歇后语鬼才。假如你不明白这句的妙处,请务必翻开物理教材,看看功率的单位是什么。

说他狗实在不冤枉他。他是第二次复读,刚过了科四拿了驾照,手实在发痒,可惜无车可开,真个叫英雄无用武之地,倒要把人逼上梁山。二狗不甘心,整天神思恍惚,某日突然灵光迸发福至心灵,大叫一声,吓了数学老师一跳,喜提办公室一课间游的机会。从办公室回来后,反而容光焕发神采奕奕,神秘兮兮地晃着食指说:“兄弟们,我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只是天机不可泄漏,嘿嘿,嘿嘿。”然后不等我们催促就屁颠屁颠地说出来了,泄露得这么快也不怕遭雷劈:“我在滴滴上挂个代驾,这样我不仅能开车,还能赚钱,我他妈的真是个天才。”看来他是想当藤原拓海时顺便当个百万富翁。一到晚自习二狗就偷偷拿着手机,有人在附近约了就赶紧翻墙出去;他没有折叠车代步,有时候送客户回家,碰上荒郊野岭的地方连公交站台都没有,得走一两公里去找站台然后坐公交再回学校,回去时早就放学,人都走光了,他不可谓不敬业。但是半个月之后二狗不再去了,按他的说法,这是金盆洗手,开车实在没意思,既烧油又烧钱,对环境不友好。不知他什么时候变成环保主义者了。真实情况应该是技术太烂,被人投诉举报了不少次,或者违规太多驾照被吊销了,据我对他的了解,两者兼有的可能性还要更大一些。

自他跟王清絮做同桌后,王清絮的东西就经常不翼而飞。王清絮是块木头,从不发脾气,从不解释,但也从不恳求,从不低头。二狗也许是觉得没意思了,有一段时间不再捉弄他。

那个转学来的女生,李三丰,我们班没有男生不喜欢她,但她从来也没跟我们中的任何一人谈恋爱。我们总拿她的名字捉弄她,调笑她,围绕这个该死的名字发生的事,可以再写一本悲惨世界。她那杀千刀的父亲是个武侠迷,于是给他起了这个名字。上课老师点名提问,一点到她下面就有人在憋笑,她只好站起来,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讲,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因为这名字,她也没有朋友,因为怕人在公共场合喊她,害怕所有人都盯着她看,所有人都要笑话她;放学时她推着自行走,假如有人在背后叫她,她就装作没听到的样子,快快把车骑走。一个名字所能引发的惨剧就是这样。以上还只是次要的困扰,主要的困扰来自男生,我们这些坏孩子总是要逗弄她,“三丰,你会不会打太极啊?”“三丰,秀两手给我们看看?”我敢说我们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虽然每个人提到她都装作漠不关心,但其实每个人都在可劲儿地引她注意,开她的玩笑,在她面前卖弄,结果这些关注最终都变成了捉弄。

星期六傍晚我们放学(如你所知,我国的高中没有周五就放假的),我那天忘给电瓶车充电,于是我好像坐在一个乌龟上,看着周边的漫漫人群骑着车一个个超过我向前而去;这电车因为动力不够,总是一顿一顿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有点像尺蠖。令我欣慰的是它比走路稍微快那么一点点。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李三丰推着自行车和王清絮走在一起。

那段时间我做梦都想着她。看到这一幕,我先是惊讶,随后妒火中烧,轻蔑和不屑成为不枯竭的燃料。而他们一路上还在讲话。我几乎要叫起来,想把路从中间劈断,叫他们此生此世共此天堑,永不相见。他也配?他算什么东西?我哪一点比不上他?随后我对她也生起气来生气,她竟然和王清絮走在一起,这与我对她的幻想差得太远!

十年之后的现在我变得很冷静,为此事想出了两种解释体系:第一种是受到奚落的两个人犹如在寒冬,必然要互相拥抱着取暖;第二种是王清絮是她唯一可以俯视的人,并且她认为他不可能爱上她。而所谓不可能爱其实是不配去爱。

星期一来的时候我把此事告诉二狗,心知以二狗的习性必然会向全班甚至整个楼层宣扬。第二天大家都用高深莫测的微笑望着王清絮和李三丰,当王清絮下课路过李三丰身边时,全班都响起嘘声。我看见她满脸通红。此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在一起走过,甚至没见过他们再讲过话。

这事过了不久,二狗又开始捉弄王清絮,把他的眼镜藏起来,但是却忘了藏在哪。这天晚自习,王清絮默默地走到老师面前,把二狗做过的事情全都倒了出来:他如何翘课去代驾,如何在考试时作弊,如何和隔壁班的人打群架,如何偷看英语老师的裙底。第二天二狗的母亲来了,当着全班的面扇他耳光;我看见二狗神色灰败,失魂落魄,从讲台走下来时不敢看我们。他也许没意识到他在颤抖。很多年后我在新闻上看到一个高中生因为母亲在全班面前数落他而自杀,才意识到这件事的侮辱与伤害可以有多大。

二狗对王清絮说:“你等着。”

前几天都平安无事,然而大概一星期后吧,王清絮吃饭回来,看见二狗对他冷笑,笑完了就转过身去,扯着嗓子道:“大伙!来听听老丑的日记!”他站起来,浮夸地张开日记本,像朗诵员一样捧着,大声读道:

“我和她一起走着,她推着车,我帮她背着书包,我们慢慢在冰寒冻裂的路上走着。天很冷很凉,我的心里却有一团火在照映着她的面目;她就是冰上的精灵、冷寂高空上钻石样的星辰。我这样想着,却害怕我心里的火会融化她。像她这样美丽的人不该有这样的名字,我昨晚想过,我们的名字应该互换才对,承受这个疯狂的名字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我们从未想过王清絮这样丑陋的人也能写清丽的文字,我们从未想过丑人也可能去爱一个人。王清絮眼睛已经红了,向二狗猛扑过去,脖子上的青筋一根根跳动着,发出一声野牛般惊天动地的怒吼:

“还给我!”

二狗怪叫道:“你想要嘛!给你!”于是把日记本随手往窗外一扔,那本子像飞蛾一样扑腾了几下,最后病怏怏地掉在楼下灌木丛里。王清絮飞奔下去,然而我在窗边明明白白地看见,还没等他跑到楼下,那个日记本就被来学校收垃圾的人拾走了。我回想起的那个场景—那个在滴血的夕阳下跑步回来,看见他在灌木丛翻找的场景—距离他本子被扔下已经很多天了。他竟然找了这么多天。他竟然还在寻找。

我不知道他是在多少天之后才放弃去寻找的。当时离高考不足百天,这毁了他的成绩:因为我的妒嫉,可以说切切实实地毁了他的一生。不过我很健忘,这事只是偶尔想起,然后在心湖投下一颗不算大的石子而已。对于我们不利的事情我们就会忘记,因为人类是需要欺骗自己才能活下去的动物;而王清絮的问题就在于他不愿遗忘。但这并不是他的错,因为被毁了的是他不是我,你要是膝盖跌破过,天阴时也会去摸摸那个伤口的,就好像它还在隐隐作痛。

七八年后同学聚会,大家都砌出了一池城府,不会去提尴尬的事情。只有我不识趣,问起王清絮最近怎么样了,他们冷漠的面孔就好像从没听过这个人。二狗成了交警,专逮那些不好好读书出去跑代驾的高中生;李三丰改了名字,很优雅的,仿佛艺人的名称,叫李星忱,问她还记不记得老丑,她一脸困惑,似乎从来没有这个人,我和她谈高中生活,她记得的也不多了。我知道人总有遗忘不愉快经历的冲动,不意竟可以这样彻底,将她推荐去精神分析的研究所,弗洛伊德想必要喜出望外了。毕竟她还是美丽的啊。至于老丑或者说王清絮,我已经好久没见到他了,听他们说他现在他大舅手下做个小职员,单身,同事都讨厌他;我心里总有一个想法,觉得他活着不如死去来得幸福。每当同学们谈起王清絮,气氛都冷淡七分,他们的表情仿佛在说,他们不明白他仍倔强地活在这个冰冷的宇宙中究竟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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