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和程远恋爱第一百二十七天。三个月前的今天,程远捧着一大束香槟玫瑰站在她公司楼下,西装裤脚沾着雨珠,说:“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像株被雨打湿的玫瑰——脆弱,但值得被好好捧在手心。”
那时的林晚,真的信了。
程远的“好”是从细节里渗出来的。
他记得她不爱吃香菜,每次点外卖都会备注“多放葱花,不要香菜”;他知道她加班到十点会饿,提前在冰箱里冻好小笼包,附上便利贴:“微波炉转三十秒,小心烫嘴”;他甚至在每个纪念日都手写卡片,第一张写着“和你相遇的第36天,我想和你过36500天”,第二张是“今天你穿白裙子,像颗剥了壳的荔枝”,第三张……
第三张卡片夹在林晚的化妆镜后面,字迹被水晕开了一点。那是上周她发烧到39度,程远在医院守了整夜,凌晨三点在便利贴上写的:“我数了数,你今天喝了四次水,睡了两个小时——再睡会儿,我帮你盯着吊瓶。”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好”变了味道。
上周三晚上,林晚在地铁上刷到程远的朋友圈。
照片里,他和个穿米色大衣的女生站在猫咖门口,女生举着咖啡杯,程远的胳膊搭在她肩上。配文是:“偶遇可爱妹妹,她的布偶猫像团云。”
林晚的手指在屏幕上顿了顿。她想起三天前,程远说“这周末要加班”,却在朋友圈定位了猫咖;想起上周纪念日,她精心化了妆等他,他却发来转账:“宝贝,今天实在走不开,买杯奶茶哄你。”
她点开聊天框,对话框停在凌晨两点——她发了句“我发烧了”,程远回了个“抱抱”表情包,之后再没动静。
周六下午,林晚在程远的公寓门口站了十分钟。
门没锁,她推门进去,客厅的绿萝蔫头耷脑,茶几上堆着没拆的外卖盒。卧室传来游戏音效,她站在门口,看见程远坐在电竞椅上,耳机里飘出女生的笑声:“程远哥哥,你刚才的操作好帅!”
“小晚?”程远摘下耳机,表情有点慌,“你怎么来了?”
林晚把保温桶放在茶几上,是她熬了三小时的雪梨百合汤。“路过,给你送点汤。”她盯着他身后的女生——那是他上周说“部门新来的实习生”,此刻正蜷在沙发角落,手里捏着程远的游戏手柄。
“我……我们只是同事。”程远站起来,撞翻了椅子,“她今天来还我U盘,刚好碰到你。”
林晚笑了笑。她想起上个月,程远说“实习生妹妹总加班,我帮她带了份饭”,当时她还夸他“热心”。
“程远,”她把汤勺放在桌上,“你记不记得,去年冬天你发烧,我在你家守了三天?”
程远的喉结动了动:“记得,你煮的粥特别香。”
“那你记不记得,上周三晚上,你说要加班,却在猫咖?”
程远低头看鞋尖:“我……我怕你担心。”
“你怕我担心,所以骗我?”林晚的声音突然发颤,“你怕我担心,所以把实习生妹妹的照片发朋友圈?你怕我担心,所以在我发烧时只发个表情包?”
客厅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滴水的声音。程远突然伸手碰她的手背:“小晚,我不是故意的……就是最近工作压力大,想找个出口。”
林晚抽回手。她想起恋爱初期,程远说“我最讨厌说谎的人”,想起他说“我们要做彼此最坦诚的人”。
“程远,”她弯腰捡起地上的外套,“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见你,你说我像株被雨打湿的玫瑰?”
程远点头。
“可玫瑰需要阳光,不是雨水。”林晚把外套搭在臂弯,“我不需要你偶尔的‘好’,我需要你在我想喝热汤时,能准时出现在厨房;在我发烧时,能陪我去医院;在我需要陪伴时,能放下手机说‘我在’。”
周三晚上,林晚在整理衣柜时,从程远的毛衣口袋里掉出张纸条。
是半年前的手写信,字迹还带着笔锋的力度:“小晚,我以前谈过恋爱,总觉得新鲜感最重要。可遇到你之后,我突然明白,新鲜感会褪色,但爱不会——爱是明知你挑食还学做饭,是即使加班到再晚也想和你视频,是哪怕说一万遍‘我爱你’,也觉得不够。”
林晚的手指抚过纸条上的折痕。那是她刚搬来和他同居时,他偷偷塞在她枕头底下的。
窗外的雨还在下,林晚摸出手机,给闺蜜发了条消息:“明天陪我去花店吧,我想买束向日葵。”
闺蜜秒回:“怎么突然想买向日葵?”
“因为,”林晚望着窗外的雨幕笑了,“我要学会爱自己——像向日葵追着太阳那样,不再等别人来照亮。”
有些“真爱”,
不过是新鲜感的糖衣,
甜得发腻,
却经不起时间的咀嚼;
而真正的爱,
是明知日子会平淡,
却依然愿意为对方,
把每一碗热汤,
都熬得暖乎乎的;
是把每一次陪伴,
都过得有滋有味。
毕竟,
能陪你走过新鲜感的人,
不一定能陪你走过余生;
但能陪你走过余生的人,
一定不会让你困在“新鲜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