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原创
张丽均老师的《我读书,是为了报仇》,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委屈,流泪之后也打算写一篇文章记录我与书的心债旅程。
我读书,是为了还债
小时候的我,生活在一个很穷很穷的家里。
父亲,也算开明 , 支持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读书。
父亲的读书概念当然只是完成教科书学业,并没有多余的钱供我买课外书。而我,偏偏喜欢课外书。
最初,我喜欢小人书,一毛钱一本,那是四十年钱的事了。父亲给我一毛钱让我买本子,我就偷偷地买成小人书。然后,借给同学们看小人书。谁看一次,就撕给我一张作业纸。一天功夫,我就能拿小人书换一沓纸。
回到家,我偷偷地跑到我家柴草堆里,把我换来的纸装订成本子。针脚又大又歪扭,我也不在乎,作业写得认真就行。老师们从来不和我计较本子的好坏,因为我的成绩总是班级第一。
有时候,我会用小人书换别人用过的练习本,一次可以换一本。用橡皮擦掉人家用铅笔写的字,我就当练习本用。
我用的橡皮头和铅笔头都是扫地时从垃圾堆里捡出来,别人不要的。铅笔头不好用手指捏住,我就捡我哥用过的废钢笔帽,把铅笔头插进里面,就几乎和新铅笔一样长了。
有时,父亲没有钱给我买本子,我也会借英子的钱用。那时候,我很羡慕她。她妈妈去世早,她父亲和两个叔叔挣工分养着她和奶奶,她手里常有零花钱,天天要买一把花生或者瓜子吃。不像我们家,兄妹五个,个个要吃要喝要上学。我不羡慕她的零食,只是羡慕她有零花钱。
借了她的钱,我父亲通常很快就会让我还她,因为我父亲是个要面子的人。因此,借钱买书,是我惯用的伎俩。
五年小学上完,我积攒了一箱子书。小人书加作文选,我数了数,一共有54本。其中,有一本残缺不全的,我都不知道书名叫什么,现在我也忘了内容了。只记得那是母亲用来绞鞋样和夹鞋样子的一本大书,还是母亲的陪嫁。我讨了来,当做珍宝。
后来,我上初中了,我的书也不知被母亲卖破烂卖到哪里去了。我很心疼,但没办法。我母亲仍然没有多余的钱让我买书。我的同学里,有家庭条件好的,我便常常借她们的书读。
那时候,初中一个年级四个班,我的成绩已经成了年级第一,经常给其他同学讲解难题,因此人缘很好,不再愁借不到书。虽说“书非借不能读也”,但我想有自己的书,做梦都想。
现在,每一个月我都会买两三书,出差也要买几本书回来。一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经常买书,买来后,有时候两三个月还未拆封 。今天,读了张丽均老师的《我读书,是为了报仇》中这样一段话:
心理学家说:“童年吃不饱,一生都挨饿。”当然,他们指的是亲情与爱的缺失。但是,对一个童年时期、少年时期没有得到足够的书香宠爱的人来说,她那种莫名的幽怨与“过度补偿”心理又何尝容易挥发与消散?
我才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买书。我其实是在还债啊,还那个买不起书的小女孩的债。物质上的,精神上的,心灵上的,多少书都还不完。
闲暇时候,我就坐在我的书架前,倒一杯白开水,慢慢啜饮。饮着书香,也饮着满足。
愿每一个爱书的孩子都有书可读,愿每一个爱书的孩子都能拥有许许多多自己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