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自己有一个大脑,虽然我们谁也没有亲眼看见过自己的大脑,但我们确信它正好好的待在我们的脑袋里。我们也知道自己有一颗心灵,可是我们却并不能像知道大脑那样知道这个心灵待在我们身体的什么位置。
中国有句古语叫“心之官则思”,现在这句话已经被修正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成为唯物论者坚持的基本观点之一。这个观点表明:意识,也就是心灵,必须依赖于某种人体器官才能存在。它意味着,心灵虽然可能是心脏或者大脑的功能,但并不就是心脏或者大脑。这就如同切割是刀子的功能,它必须依赖于刀刃的存在,但绝不就是刀刃。
另外一些人不这么看,他们相信心灵是独立的存在,不仅不依赖于人体的某个器官,甚至根本不依赖于人的整个肉体。这个心灵就是人的灵魂。它(他?她?祂?)不过是暂时寄居在人的肉体里,就像杰克·萨利暂时“连接”进入他的“阿凡达”一样。
这两个观点针锋相对,矛盾律告诉我们,我们只能选择相信其中一个。不过在此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它们相互对立的如此厉害,以至于采用意识、精神、灵魂中的任何一个词都无法做到这一点:既能确切的表达那个“并非肉体的我”,又能不立即陷入到对这个“并非肉体的我”的争执中。
也就是说,我们要认识和讨论这个“并非肉体的我”,有必要暂时摆脱关于它是什么的分歧,有必要引入一个本体论色彩不那么浓厚的概念做为指代。这样做虽然有些画蛇添足,但可以避免由于长期以来的争执所带来的那种几乎不可避免的先入为主。在这一点上,心灵一词颇能胜任。
我们每一个人都相信自己拥有心灵——不论它是大脑的机能还是我们的灵魂,我们拥有心灵是无可置疑的——这同时表明我们每一个人都相信别人也跟自己一样拥有心灵。但那些非人的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石头、闹钟、电脑是否也有心灵呢?这个问题可不像看上去那么容易回答,因为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伦理学意义。
我们可能会跟某个人一下子说上好几个小时的话,但对路灯杆却连一个招呼也不会打。另一种情况下,有些人会跟他们的狗说话,但绝不会跟一只蟑螂道早安。这不是因为蟑螂和路灯杆不会说话,也不是因为那些狗真的会说话。虽然语言很重要,但在这里会不会说话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我们相信狗跟人一样拥有心灵,而蟑螂和路灯杆却没有。
如果不考虑非生物的路灯杆,这其实意味着我们对狗有心灵相当肯定,却非常怀疑蟑螂也有心灵,所以,痛哭“小强”的死去才显得那么好笑。虽然如此,问题不容易回答却不是因为搞不好会出笑话,而是因为搞不好会酿成悲剧:我们凭什么断定蟑螂没有心灵?如果蟑螂其实是有心灵的,只是由于我们的傲慢和武断才无视了这一事实,蟑螂的感受会怎样?设想一下,如果把你当成一个没有心灵的玩意儿来对待,你是什么感受?
所以说,把有或没有心灵的界线划在哪里,具有重大的伦理学意义。我们不应该为无心灵者完全虚幻的福祉而牺牲有心灵者真正的道德权益,也不应该漠视、贬低或否认有心灵者的权益。
我们大致都会承认石头、闹钟、电脑没有心灵,因为它们没有生命。可是微生物有生命,我们却也会认为它们没有心灵,因为它们太过简单。那么菌类或者植物呢?蚕蛾、扇贝或者龙虾呢?
明眼人一定已经意识到,这种“重大的伦理学意义”将以一种影响我们食谱的奇异方式,使我们抛弃“泛神论”。
素食者不会在意吃掉一朵蘑菇或者一根胡萝卜,没准他们还是品茶的高手!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其实并没有什么“花仙子”,但他们拒绝蚕蛾、扇贝或者龙虾,甚至连鸡蛋都拒绝食用。
更多的人没有这么多禁忌,他们会吃一些更高等的动物——比如津津有味的品尝牛排——但他们绝不会吃一口人肉,哪怕这人肉是从因为一次可怕的事故而掉下来的胳膊上取来的。
吃不吃这条胳膊是一种极端的考虑,更通常的考虑是,如果做手术把它接上去,该不该给它打麻药?它里面确实有着相当数量的活动神经细胞,跟它本来所属的那个身体并无二致:它有足够的理由会感觉到疼痛。
然而我们不会给它打麻药,我们只会给那个身体打麻药,因为胳膊中没有大脑。可是扇贝显然也没有大脑,但相当一部分人拒绝食用它,因为他们相信扇贝有心灵。难道人们拒绝食用那条胳膊是因为它里面有心灵吗?
如果是这样,那就代表心灵跟大脑无关,但如此一来我们就需要解释,胳膊中的心灵是一直存在着的还是从身体上掉下来之后才诞生的,并且由此我们还需要解释这两个心灵之间的关系。
应该没有人会认为那条胳膊中有心灵,因此我们完全没必要尝试去做这种荒唐的解释,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没有大脑的扇贝会有心灵呢?如果扇贝有心灵因而不该被食用,那么鸡蛋也有心灵吗?不吃鸡蛋到底是因为它本身已经具有心灵,还是因为它将来会变成一只有心灵的小鸡?
鉴于人们对鸡有没有心灵存在严重分歧,因此把这个问题转化成关于胎儿的问题会更明显。跟那条胳膊是否有心灵一样,胎儿是否有心灵?如果有,那么堕胎将背负严重的道德罪恶;如果没有,那么堕胎就跟割掉发炎的阑尾一样无可厚非。可跟那条胳膊明显不同的是,如果不加干预任其发展,胎儿很快就会发育成一个具有心灵的人,我们该在什么时候考虑其权益?如果你就是那个胎儿,你希望怎样对待你?
因此,对心灵的认识所具有的伦理意义,不在于心灵是一种机能还是一种独立存在,而在于我们做为一个有心灵的实体,希望别人如何对待我们。如果我们考量人工智能的情况,就会发现,哪怕我们把它制造得跟人完全一样,我们也不会相信它跟我们一样有心灵,更不会同意它跟我们享有同样的权益。
如果我们果真是神按照祂自己的样子制造出来的,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神也会这样想。祂不仅不会承认我们有心灵,而且不会承认我们有权享有一个有心灵者该享有的权利。然而我们确实是有心灵的,这一点完全无需证明。做为有心灵者的我们不会希望别人——哪怕是神——无视我们的心灵感受。幸运的是神也同意这一点。正是由于“神爱人”,所以我们才不可能是被制造出来的。
——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