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得了一种病,失忆症。
我总是忘记,忘记好多人,忘记好多事。
好的,坏的,痛的,不痛的,统统都忘记。
是一件好事吧,有时也是坏事。
记忆中有一双破旧开胶的旅游鞋,之所以会记得,是因为我当时只有那么一双鞋,我放了很多的101,都粘不住,所以,我只能那样穿,我告诉自己,谁在意呢,结果是,自己很在意,忘记很多事情,还记得一双鞋,不是它多重要,而是,穿着它的自己有多狼狈。
我是一个患者,我不应该记得的,我应该忘记。
有太多事,要逼着自己忘记,可以越是要忘记,就越是清晰。
好吧,我的失忆症是假的,忘记的是不痛不痒,记得的,才是真会让自己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