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女子扒住高铁门扶手要求等他丈夫 ”的视频在网络疯传,并迅速上了各大媒体的热搜。
一、红了你就惨了
因为这次不冷静行为意外“走红”的罗女士,迅速被网民集体“践踏”,不出意外地遭到了几乎一边倒的密集轰炸、人身攻击直至人肉搜索。网友再一次发挥了掘地三尺、刨人祖坟、毁人生活的无限热情。
“罗海丽”、“合肥高铁女子扒门事件”都在百度百科有了专门词条。
老师这一体制身份外加教导处副主任职务,无疑为罗海丽增加了网络喷点,她也马上遭到了来自组织的严厉惩罚。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庐阳发布”迅速于1月9日下午17:05,公布事件处理结果:1.罗海丽停职;2.所在学校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依法依纪处置到位;3.区教体局在全区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
网上的“看客”们砸吧砸吧嘴,似乎意犹未尽。但我想弱弱地问一句:至于吗?
二、至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一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才是罗女士应得的,但网民的“集体审判”无疑比这个法条重得多。罗女士被曝光身份之后,还可能面临人生和社会关系的崩塌。
电影《搜索》中,高圆圆饰演的都市白领叶蓝秋,在医院例行体检中意外查处淋巴癌晚期。当天在公交车上,她拒绝为一位老大爷让座,并说出“要坐坐这儿(大腿)”的一时气话。因为简单的不让座行为,叶蓝秋被电视台王牌栏目《今日事件》曝光,也成为全城热议的“网红”。故事最后,叶蓝秋选择跳楼自杀。
叶蓝秋死了,我们都是凶手!
罗老师的人生如果毁了,我们也都是帮凶!
三、网友扒人衣服真的有理?
2006年萝北县“虐猫事件”,以高跟鞋在公园虐杀小猫的女子被人肉出萝北县人民医院药剂师的身份,随即和负责拍摄的好友一起被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其时,中国尚无虐待动物罪。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时,正在讲课的历史老师范美忠先于学生逃生,并在天涯发帖描述自己灾难瞬间的本能抉择,因此被网友围攻讥讽为“范跑跑”,让他成为无德老师的代表。
还有因为“优衣库小视频”被集体围观的青年男女,因为来例假趴在办公桌被曝光处分的办证窗口人员……
连小偷都有权要求马赛克,陷入网络漩涡的他们却无一例外被网友扒光了衣服。
在各种网络事件中,只要踩到网友的“G点”就可能被狂喷致死?那么,法律、理性、公平的位置又在哪里呢?
(今天很忙很困,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