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这篇文章的标题是“不想用标题蹭流量,看看内容就知道了”,在我加入的周老师写作群求指导意见时,有一位老师建议我不要用这种带宣传意味的标题,我的本意是真想不出像样的标题,而且内容关乎货拉拉事件,不想让人觉得我在拿这事蹭流量,所以就随意写了这么一句话,倒是弄巧成拙了。不过这也只能说明我考虑不周,遂改之。
突然生出一些感想,是因为看了公众号“拾点留白”里的一篇文章。内心茫然不知写啥的时候,我会选择先让自己放空或是放松一下,会随手捡一些推送的文章来看看。好文章很多,一篇篇去搜索不是我的习惯,自动推送基本就迎合了我的阅读喜好和方向,可见吸引力法则在互联网确实得到了很好的实践和应用。
文章的标题是“货拉拉跳车事件真实原因曝光:39元!”
在我印象中,货拉拉搬家女孩跳车的新闻报道似乎是十天半月前的事了,虽然因为影像材料和人证物证的缺乏,使得公安机关侦查进度受阻,但最终还是在广大网民的关注下侦破结案,官方给出的案情陈述包括部分文章的解读,在我的认知里还是符合逻辑的,基本没有漏洞,也很接近我内心所认可的那个真相。
所以,当看到这个标题时,心里有点懵,我想,难倒还有新的内情吗?出于好奇,我没有迟疑的阅读了这篇文章。
这个案件的调查报告一出,网上的舆论出现了两级分化,对于这种由严肃案件上升到社会舆论并伴有明显站队和争议的文章,我以往从来都是只看看,即便心里有不同的看法也不轻易留言,因为应对不同的声音着实耗费精力,但是这篇文章的言论超出了我可以接纳的范围,个人认为过于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不可取。
首先,我把文章内容压缩一下:
文章开头,作者先简单陈述了一下案情的调查结果,然后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大意:有户人家养的猪长肥了,乡里的杀猪佬们过来揽生意,张口报价50元,养猪户认为这是狮子大开口,不以为动,接下来便是你来我往的杀价。为争得生意,其中一个杀猪佬以“管饭,吃素,半片馍,一片咸菜”的反常交易条件揽下了这桩生意。
杀猪佬开始杀猪,宰杀工作从上午到晚上,中午东家也没让他停手吃饭,愣是待到把整只猪拾捯清爽了,才给端来放了半个月的半块馍加两片咸菜。
杀猪佬吃完饭,一反常态,手持刀刃胁迫东家把70元付了,不然他得再做一桩活儿,东家哑然失笑质问对方为什么没有契约精神,杀猪佬说:“我改主意了,市场价就是50元,你亲爹给你杀猪,就算不要钱也有口像样的饭吃,我不是你亲爹,不吃不喝替你白杀猪,我欠你的啊?明明弱鸡一只还老想占人便宜,蠢极!”
最后,东家当然是把70元给付了。
是不是有点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
这个故事,单放着来看,都知道是这养猪户太贪、太蠢,咎由自取,实在活该。但要是把这个故事套用在货拉拉事件上,实在有些牵强。
首先,女孩对最初货拉拉的报价没有讨价还价,价格也并非司机本人报价,货拉拉的价格是在网上下单时,填写货物详情、确认搬家地址之后由后台计算出来的,还自动兑付了12元的优惠券,在这个环节,唯一有可能变动的就是搬家的具体时间。
而故事中属于口头报价,为了揽生意抛出一个虚假的价格,这与货拉拉的价格透明有本质区别。再者,那毫无底限的杀价行为是双方一来一回促成的。
其次,这是一场货拉拉平台与女孩之间的交易,司机不是交易方的主体,他只是这场交易里执行“运输”这一环节的行为人。
货拉拉事件中,对于司机搬运需另外计费这种情况,即便没在报价环节说明,而是在司机接货时提出,女孩也是可以自己选择的,只是等待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这个设计对于小规模搬家还是比较合理的。之后,女孩选择了自己搬运,并在40分钟内完成,所以从这些节点来看,女孩和司机都没有出格行为,反观故事中的交易双方就属于严重反常。
我解释一下这里的出格:
如果司机未告知搬运需额外收费,等搬完之后再找女孩收费,这叫司机出格。
如果司机已告知搬运需额外收费,女孩同意,但司机搬完之后不付钱,这叫女孩出格。
而这两种出格双方都没有,唯独积攒了怨气,也成了事件开始发酵偏轨的苗头。
所以,这个故事与货拉拉事件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
通过这个故事,作者想表达的主张如下:
主张1、尊重常识,不做蠢坏筛选。
作者认为,养猪户应该认清并承认服务内容的真实市场价,而不是毫无底限地压价,挑战底层人的承受能力,而搬家女孩也应该认识到,39元(报价51,减去平台优惠,实际应付金额39元)的价格本身就是一个虚幻价格,这个价格不可能换取11公里的服务内容。女孩对这个市场价认知的错位是属于她的常识问题,如果了解常识,深谙规则,就不可能在搬家时面对的额外费用过于计较,悲剧的造成还是因为没有把握弱者的生存原则。
作者还说:“好人是尊重常识的,你提出违背常识的要求,好人就会被淘汰,最后留下来的是坏人,你费尽心机找到坏人,然后要求他们遵守行业规范,你的脑子呢?”
我的观点:女孩并没有费尽心机找“坏人”,只不过是在一个知名搬家平台下了个单,平台随机安排了一位司机来完成,就像打车一样。
关于商品服务的定价,如今早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管是某宝、某多、某东,都在使用以利润换取用户体量的手段,1元钱10包抽纸包邮的活动比比皆是,平台先把用户稳下来,再放在鱼塘里养着,等用户习惯了再赚用户的钱,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而已,市场做这样的定价是从长远利益出发而设计的。
所以过去的常识不是现在的常识,基于这种情况,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在搬家时,去评估里面的灰色地带。
作者说的这种常识,是为了生存而总结出来的江湖经验,不知道的人还真多,难倒谁倒霉就是谁蠢?我们是否能用帮助替代批判呢?
司机生活不易,那是司机与平台之间的事,不应该由女孩来买单。套用一位网友的评论:资本的本质是把一切资本化,一切皆可出价,皆可化为可交易资本,怎么管理资本是资本家做的事,不是由顾客来做的事。
文中还有一段,意思是司机白天并没有真的很忙,之所以选择晚上搬家,偏航至低照明路段,是蓄意为之,是为了胁迫女孩吐出他该得的。通常搬家的时间是可商议的,到底是司机匹配了女孩的时间,还是女孩匹配了司机的时间,这些都不清楚,也没有证据,不宜对当事人进行过多的臆测。
主张2、不要讲让别吃亏的假道理!
我的观点:作者讲的我认为都是道理,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真道理,但用在这个事件上就不相适应了,就像我一位老师讲的,任何经验都没有绝对的错误,任何道理都是局部的道理,不可能永远正确,处处适用。
主张3、道理是强者的规则,生存是弱者的智慧。
我的观点:我们都知道这个社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个江湖有这样那样的坑,但不能拿世态炎凉当真理,你可以说那女孩不够聪明,但不能说人家蠢,你有好的心得可以分享传播,但不能说不懂的人都是蠢蛋。
主张4、别逼迫底层人。
我的观点:在货拉拉事件里,谁是底层人呢,司机是,女孩也是,没有谁逼迫谁。货拉拉与司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是焦点,问题的本源在于平台与司机的权责分配、平台与司机的利益分配、平台与顾客的沟通机制,绝不仅仅是消费者与司机之间的冲突。
除了行业要思考的优化和整改,当冲突体现到具体点时,就得靠“善”来化解了,这个事件的发生最可悲的是,没有大恶,没有蓄谋不轨,但也没有小善,如果双方稍微多一点对对方立场的理解,多一点沟通,就不会有之后情绪的紧张对峙,就不会有女孩对局势的误判,就不会有司机的不阻止、不停车,就有可能真的避免这场悲剧了。
再回到事件引发的舆论。
有的站司机这边,说女孩性格怪癖,又不是没有支付能力,哪怕是其中的隐性消费,以女孩的收入水平应该不至于那么计较,也不愿沟通,人家司机也是照章办事;
有人站女孩这边,认为司机不按规矩办事,多次偏航,不停车,冷漠。
舆论的激辩中,多数都只是以同理心的角度来丈量其合理性,然而同理心可适应于事故的预防,但事故发生之后,仅仅用同理心作为支撑是远远不够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公正的角色了,然而在公众里很少听到公正的发声。
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公交车男子过肩摔8岁男孩”的舆论事件,与之有着相同之处。当时看到那些评论的内容,让我无比痛心,清一色的“摔得好,孩子不教育,将来被社会教育”的论调,甚至有人把孩子被摔视频做成了搞笑动态图,而另一派极少的声音里,也只会毫无反驳之力地嚷嚷一句“不是你家孩子你当然这样说…”。
我还特意问了一位朋友的看法,他说:摔打男孩肯定是不对的,这个男的也太傻了,为这点事把自己都搭进局子里也太不值当了。看吧,仍然是值不值当的利益思维。
我想说,那8岁孩子的错如果一定要论罪处,这个罪也是由法律来量刑,你们有什么资格来代表法律宣判男孩的“罪行”,更何况这不是罪,而是在成长中基本上人人都会犯的错。即便以旧思想的“以牙还牙”来对待,男孩那无实质伤害的几脚挑衅,真的需要用一个成年男子盛怒之下的过肩摔来“教育”吗?你们有资格谈教育吗?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有点像“中国式过马路”,人多就能过,哪一派声浪高,那就是真相。
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我看未必,准确的说应该是“极少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正义虽然不会缺席,但会迟到。
我真心希望在遇到同类事件时,大家不要忙于站队,不要仅以单一的视角代入角色,请更客观的看待问题,请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未闻全貌,不予置评。在事件中心不管谁成为了弱势群体,希望还有一个叫“公正”的存在为其带来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