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德的荣誉比财富的荣誉不知大多少倍”。达.芬奇的荣誉关显然是重德轻財的。这与主张以人格高下鉴定荣誉的观念是相同的。
2、历来士大夫阶层文化人,有些精神追求的人,往往在荣辱问题上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能上能下,宠辱不计,只要顺势、顺心、顺意即可。这样一来即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老百姓做点好事,亦可全身远祸;有时在利害与人格发生矛盾时,则以保全人格为最高原则。不以物而失性,失人性。如果放弃人格而趋利避害即使一时得意,却要长久地受良心谴责。
3、商业社会,要真正做到完全脱离物质而一味追求人格高尚纯洁确实很难。但要有了人格追求,起码可以活的轻松潇洒些,不为物所累,更不会为一次晋级、一次升职、一次获奖而闹的不可开交,即使不闹心中也闷闷不乐,抑郁寡欢,也不会为了功名利禄而趋炎附势,投其所好,出卖灵魂,丢失人格。
4、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有一二次这样的经验和体会,当你放弃利害,保住人格时,哪种欣喜欢悦是发自肺腑的,淋漓尽致的。一个坦坦荡荡、人格纯洁的人,他的心是宁静安逸的,而蝇营狗苟的小人,其心境永远是风雨飘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