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个下午重读了这本书,我依然被许三观的伟大之处所感动。为什么余华先生的作品如此受欢迎?我想这与他作品中饱满的人设和深刻的人生寓意是分不开的。《活着》如此,《许三光卖血记》亦如此。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小说中他卖了10次血,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较为特殊外,剩下的几次无一不是被生活所迫而卖血。第一次卖血可能是因为好奇和证明自己拥有结实的身体骨。最后一次卖血却是第一次为了自己而卖血,可他发现自己的血再也不能为家人遮风挡雨后害怕得泪流满面,而这正是许三观身上的闪光点。
主人公身上那些宽容,平等,善良等美好的品质深深吸引着我们。但要说哪一点最让我敬佩不已莫过于他那身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心,当家里的孩子生病时他卖血;当全家人吃不饱饭时他卖血;当要为儿子取悦生产队队长时他卖血。
故事后半段在他为一乐卖血去上海看病的途中,他的一句话让我感动不已。他说:“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献血。”。我不由想到那些啃老族和无业游民,自己明明有能力赚钱养家糊口,却把家庭经济的重担让父母及妻子承担,自己却到处游玩不务正事。这样的人我说句难听的话,他们已经失去为人的资格。他们既然不能承担家庭的重担,那么当初又为何结婚?
文中有许多充满自己独特风格的人,如话多导致后来被批斗的许玉兰(这让我想起祸从口出的毕姥爷),不敢认自己亲生儿子承担责任的何小勇,曾想过谁给我自己吃碗面而认爹的一乐……。可此时我只想谈一下一个被大部分人忽略的角色——三乐。
三乐在文中着墨不多,好像没有他也不会影响到主要剧情发展,但我想作者既然将他写出必有其深意。我有又着重看了这两段与三乐有关的片段:
他们让三乐走开,三乐只好走开去,他经常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吞着口水在糖果店外面站很久,一个人蹲在河边看着水里的小鱼小虾,贴着木头电线杆听里面嗡嗡的电流声,在别人的家门口抱着膝盖睡着了……他经常走着走着都不知道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了,然后就问着路回到家中。
三乐说:“我去的地方大多,我想不起来了。我没和别人玩,我就一个人,我自己和自己玩。”
我为那孤独的三乐感到心疼,他在家中排行老三却处处受到轻视,小小年纪便饱尝孤独的滋味。按我对那个时代的认知程度,我认为余华先生可能只是想表达下在那个时代贫穷的家庭中排行较小孩子的生活状况吧。
这本书按作者自序中所写的那样,表达了他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个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