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距离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为什么还没能解决,是老百姓不懂法,还是没有话语权!!
一位环卫工人,在村边上焚烧垃圾的时候,由于是春天,风当时特别大,沟边芦苇很干且茂盛,放火后他转头离开,放任不管,把对岸农户家的羊棚和一辆农用耕地拖拉机一并烧毁。报警后,他是承认的,但是不赔偿,派出所说拿他没办法,只好告上法庭,开庭时他并没有出庭,受害人胜诉,法院判决后,有物价局评估,他也拒不赔偿。只说让政府去找他,不知道他指的是哪个政府,受害者也不知道哪个政府部门能管!他是仗着自己年龄大了,法律拿他没办法吗??但是受害人也是半劳动力,一把火烧了他所有积蓄。让他老两口儿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