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们需要的法律常识日更45/100

给妈妈们列举几个提供劳务,但又不是劳动关系的情形:

1.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自由设计师、翻译人员、撰稿人、讲师、无需坐班,按工作量计酬。

2.公司的兼职销售人员,无需坐班,完全按销售量提成。

3.为公司发放传单、发放会员卡,无需坐班,完全按工作量计酬。

4.为公司提供咨询、顾问等服务的人员(一般为兼职),无需坐班,基本自主安排工作时间的人员。

5.保险、证券、电信、直销几个行业的个人代理。

6.个人自行完成定制、加工,向单位提交实物成果的,属于承揽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7.影视剧拍摄中聘用的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

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双方无意建立劳动关系,那么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一下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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