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毛姆的小说,其实已经在豆瓣听闻他的大名很久了。这是一个中短篇,在毛的小说中地位并不甚高。全书偏popular story 类型,可读性比一般的外国经典小说要强些,换句话说,就是更通俗些,所以也就不那么经典了。看看中文译名,情迷佛罗伦萨,和英文名 up at the villa,可有半毛钱关系。可不就是用浪漫噱头来吸引人眼球吗!
不过看完全书,觉得中文名还是取得恰如其分的。女主人公玛丽在佛罗伦萨山顶别墅中的情感经历,可以说就是全书唯一的线索,三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俩个追求者,一个流浪汉。结果却是那个微不足道的流浪汉导致了整个故事的颠覆,也改变了玛丽和俩个追求者之间最终的情感结局。毛姆对人物性格刻画非常鲜明生动,同时也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这出情感剧写出了悬疑剧的味道。
但该书使我感触最深之处却还是那个出场不多的流浪汉和玛丽生命交错的短暂片段。正是玛丽小姐的那种圣母情节,(人性复杂,抑或还有点逢场作戏),令她坠入了当时那种万劫不复的境地。
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些时刻,让你有想做圣母或圣人的冲动,而之所以你有这种冲动,是因为在那一瞬或那一个场景下,你觉得你或是更强大的,或是更富裕的,或是更善良的,或是更富有正义感的,总之你感觉到你的某种优越感或超越感,让你觉得你必须去做点什么来拯救他人的灵魂或肉体。这没有错,玛丽的悲剧在于她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具有同等灵魂尊严的人,她从骨子里是在云端高高俯视对方的,她确实很温和,也很善良,但她的付出是一种赐予,哪怕是情感,也是一种施舍,既然是施舍,那就可以随时收回。她没有料到对方潦倒困窘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和她一样骄傲和要求尊严的心。最终促成悲剧的发生。
这个世界,多的是形形色色的普通人,但总有人觉得自己比另一类人要更优越些,这另一类人可能是大街上的陌生人,可能是身边的熟人,甚至有可能是你的亲人。当你义无反顾去赋予对方你的情感,你的财富,你的同情的时候,你是怀着一颗虔诚坦然的心,以平等的视线去关注对方,还是从上帝的视角去赐予对方你的恩惠。有可能会造成截然不同的后果。
须记住,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看似渺小的人,都可能隐藏着一颗骄傲而敏感的心。因为你,我在他人眼中也可能就是那个看似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