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篇旧文凑更)
一个人一生能读的书是有限。能坚持每天读三四十页书,每周读一本书,一年读50本书的人,在我看来已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因为读书已成为一项固定的生活内容。倘若坚持每天读一两百页书,一年读一两百本书的读者,那已经达到书痴的境界。你在他的手提包、行李箱、办公桌、书桌、床头、汽车等等随身之物或所到之处皆能找到书的影子。他已经退化成两栖生物,书籍是他呼吸的鳃,他不得已回到陆地上,谋取适量的生存物资,又需不断地潜回海洋深处做深呼吸。他在虚实两个世界里来回穿梭,行走在社会的边缘,却悠游在自我灵魂的中心,这是我理想的存在方式。我的肺功能已渐渐萎缩,陆地上污浊的空气常常令我窒息,书籍成了我一刻也无法离身的氧气瓶。
即便如此,我阅读的速度也远远赶不上购书。近三个月我的购书量已达260册,是我阅读量的10倍。我曾经说过:读100本书必定是从1000册中筛选出来的。书未必本本都从头至尾读完,大多数的书只需翻翻过,只有一小部分的书是可以反复阅读、终身相伴的。就如同我们称每一个认识的人为朋友,但知己必定只是其中少数几个。广泛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沙里淘金,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书。
然我购书也的确有点过滥:思考的书、交流的书、审美的书、消遣的书,为使用而买、为喜欢而买、为收藏而买,为购买而买,时境不同,需求不同总会购买一堆又一堆风格迥异、层次悬殊的书,于是阅读也跟着三心二意起来。总结自己乱买书的原因:一是自身知识不成体系,二是难以克服阅读的功利心。知识不成体系,就没有明确阅读方向,购书便会很盲目,常被推荐者牵着鼻子走,结果买了一大堆与自己兴趣无关的书。抱着功利心阅读,便会选择一些时尚的畅销书,想从书中获取商业信息、成功模式以及一些花哨的、时尚的、可以迅速“变现”的写作经验。而事实证明,越畅销越符合大众阅读的书往往存活的寿命越短。书籍最公正、最智慧的批评家只有一位——时间,凡市面上迅速流行的读物切勿盲目追从,过二十年后你且看它。
我现在的藏书已足够我读上四五十年,但书仍会源源不断地购入。我记得一位爱书家说过:“书斋是生长着的。书斋本来是一个有机体,不断地新陈代谢,故会有生气。当丧失了这种新陈代谢,机能衰老时,成长即停顿。”而我以为只要阅读不停止,那你的爱书欲和求知欲也会不断的成长,书也需不时地更新。除非停止阅读,才能永远戒除购书的瘾。但书不可买得过快过多,尤其是时人的书要慎买、少买。防止买错书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那些经时间检验过的书。而对于经典的选择,也一定要找准与自己脾性相投的作家作品,用林语堂的话说,就是寻找文学情人。你能在其中找到自己成长、思考的痕迹,在你的身体里播下文学的种子,促使你的精神不断地抽芽、分蘖、结果,这才是有营养的阅读。
当然我以上所说的只是懒汉的择书法,并不是只有经典才能带来生命的滋养。我们与大学教授交流能获得知识,与乡村野夫交谈能了解常识,最重要的是心灵与心灵的碰撞,能打动你,带给你人生启悟的便是适合你的经典。我们无须为读不懂那些世代公认的名篇名著而感到气馁,人的阅读力有个循序渐进的成长过程。即便是经典也要抱着闲读的态度,千万不要端起做学问的架子,刻意求解,否则你阅读的积极性很容易受挫。读不懂就不要硬读,先读那些读得懂,令自己感兴趣的著作和章节。我2007年时还十分迷恋安妮宝贝、安意如等网络作家的文字,因为她们唤起了我的写作欲。每个人在特定时段都会有自己认为的经典,也许这经典在他人眼中或者现在的你看来简直是垃圾,但这是不可逾越的,也没必要遮掩。鲁迅提倡读书“自己思索,自我做主”,而做主的前提就是“随便翻翻”,博“取”群书,方能找到其中精髓。
书读多了,自然而然就会产生表述的欲望。有的人写在纸上,有的人在人群中夸夸其谈,总归那些文字经过消化成为你思想的一部分。而这部分思想一定得及时输出,才能使大脑流动成一股活泉,常用常新。如果任其在身体里自生自灭,那么这些灰白的尸体便会堆积扩张成思维的盲区,最终吞噬你的感受力。
读书需要交流,所谓博览群书,只有核心部分是一字一句读来的,还有三分之一是翻来的,三分之一是听来的。如果你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那只有老老实实地依靠自己,通过写作来增进与作者的交流,强化记忆与理解。我在阅读时总会情难自禁地在书页上作批注,一些瞬间的感动若不及时抓住,便如水面上的浪花迅速地消失在水中。待读完后,再返回去寻找它们时,只有怅然面对一池漆黑的湖水,曾经闪烁过的星星点点再也无从打捞。
及时的记录是收集素材,捕捉灵感的最好方法,它能变被动的阅读为主动阅读,这里的阅读对象不仅局限于书,已扩大为社会和人生。一个真正的思想者必定是喜欢时刻与自己对话的人,一位优秀的作家也必定是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克尔凯郭尔、卡夫卡生前都留下了字数远超过其作品的日记,这些日记其实就是其创作的“幕后训练台词”,卡夫卡许多的小说都能在日记中找到雏形。张爱玲也有许多篇幅短小的散文只是街头见闻的散录。文字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演员也是观众。作为演员,就能对经历着的一切作准确而细致的描述。作为观众,又会抱着置身事外的超然态度,而乐于体验更为层次丰富的人生。文字让我们渐渐地对眼前的所有格外爱惜。经常写作的人,他的思维触觉也变得异常敏锐,总能从常人熟视无睹的事物中发掘出令人叹服的感受。因为他所写的正是我们曾经感同身受却无从表达的,唤醒了我们身体里日渐麻木与死去的感知。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具有写作天赋的人,那你至少会写字,能记日记。为自己准备一只钢笔,不停地写才能防止笔头堵塞,还能提醒你经常灌墨水,保持笔头永不干涸。
零星散乱的批注、日记都是不予示人的随心所欲的文字,它只能算是素材,而非创作。孔子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要想让文字广泛传播,就必须提高文学上修养,在炼词、炼句、提炼思想深度上下功夫。写作是寂寞清苦的,但也是一件充满表现欲的事。文字本身是一种交流,越有人读,越能激发创作的热情。中国近代文学史上,不乏作家因与编辑及媒体的特殊关系而发愤写作,乃至迎来创作高潮的先例。假如没有陈独秀及《新青年》,孙伏园及《晨报副刊》,周氏兄弟许多作品恐怕无法诞生。也许你会说不是谁都能拥有周氏兄弟广博的学识、出众的才华,在芸芸书生中脱颖而出,让编辑们青眼有加。那现在恰好是自媒体盛行的大好时代,博客、公众号、微博、微信,自己的领地自己作主,只要你勤动笔、不愁没人光顾,还能结交天南海北、志同道合的文友,经常交流、相互鼓励,将写作这件难事化为乐事坚持下去。在自媒体上写作的文字切忌随意,常写日记一样流水帐,对写作能力是没有提升的,要抱以投稿的心态认真为之。网络又是个花花世界,不能为了点击量,作媚俗的文章,泯灭自己的思想个性。写作最终目的是为了认识自己,通过认识自己进而认识世界。热爱写作应是一种源自生命本能的爱。一位虔诚的作者宁可永远隐藏在文字的背后,紧紧抓住生命中那些本质的东西,一旦走到文字的前面,就难以抵制住周围喧嚣的冲刷与改造,也就难以保持思想上的清醒与独立。
每个人都应在世俗生活之外开辟一处精神的后花园。做一个两栖生物吧,像市民一样生活,像上帝一样思考,朴素、淡定、从容、自信地从人世间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