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又梦到你了,像过去的三年里一样。
从我们分手那天开始算起,时间他已经走了991天了。他从不出声也不抱怨,他自律且自律的可怕,不会因为午后的暴雨停留片刻,也不会因为昨夜的酒醉而多睡一会,就这样滴答滴答一步不停地向前走去。
我问敏真说,“将来有一天,你会不会想起我?”
敏真回答我,“也许有一天,我们都忘记。”
这是文字怪人文章中的一句话,我很喜欢。因为我发现自己好像开始有了这样的症状,开始遗忘我们的过往,那些我最为不舍的也是我仅存的记忆。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他一刀一刀地斩断你与过去的千万缕联系,不管你记得有多深,记忆的有多少,他总有一天会斩断一切,斩断所有。
他们说,缘分已尽的两个人便很难再遇到了。想来,分手后我真的再没有见过你,而且前两年还是在同一个学校。我们都是不喜欢拍照的人,在一起五年,留下的照片屈指可数,再加上后来手机的遗失,所以现在我只能找到你的一张背影照。我开始慌了,我怕以后我会记不起你的模样忘记我们的过往。如若我们最后都遗忘了这一切,遗忘了我们的故事,那该有多可怕,我们双双遗忘便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死亡,一场青春的死亡,失去了一段最美好的记忆却浑然不知那得有多悲哀。
多年后的一天,你坐在体育场的看台上,看着跑道上顶着暴雨在奔跑的一对恋人,他们手拉着手笑地那么地开心。你突然恍惚了一下,这个场景你好像亲身经历过特别熟悉,可是你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想起来,你自嘲地笑了笑,告诉自己偶像剧看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