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者,正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绩观是干部的指挥棒,是干部的定心丸,是干部干而论道的方向指引。广大年轻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政绩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应该时刻站稳人民立场,为民造福。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也为了人民,做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并且将高质量发展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结合起来,不断创造为民造福这一最大政绩。
政绩观是一个实践的理念,应该笃行实干,不断锤炼攻坚克难的过硬本领。干部干事创业,突出一个“实”字,要不辞辛苦惠民生,以实干出实招见实绩。要以“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勤勉担当,做甘于担苦、敢于担难、勇于担重、善于担险的新时代党员干部。
政绩观是一个持久的方向,应该久久为功,不断前行。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啃下“硬骨头”并非朝夕之事,也非“一招一式”能够解决,必须铆足劲、下苦功,聚焦目标狠抓落实,才能越过“深水区”,破解难题之“浪”,抵达目标之“岸”。领导干部要做出显绩,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也要做好潜功,以“台下备戏”的用心赢得日后“台上满堂彩”,接好“接力棒”、干出“新辉煌”,保持“接着跑”的韧劲,以“实绩”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