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原文]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本章讲述心理所想的必然会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结果也会朝这个方向发展。简单的说就是心之所想行之所往,果报现前。少说话或者不说话,不指手画脚的干扰别人就是自然,就是“道”。狂风不能刮一早晨,暴雨不能下一整天,谁能做到这样呢?是天地,是“道”的自然本身就是这个样子的。天地尚且如此何况是人呢?更不能违背这样的规律,也就是背“道”而行。所以行“道”就应该同于道,行“德”就同于德,行“失”者就同于失。当同于道者那么“道”也会很乐于同其接近,更容易悟得“道”的玄妙。个体的信念和行动倾向与那个方向,那么哪个方向就更容易接近并且有所得。这里所述的都需辩证的看待。个人的情况和生长的环境造成个人的认知和行事风格,也就造成了个体的行为和思想的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个体的思想风格和行事风格。这种不同也是“道”的表象。在不同的思想和行为特点中,比较重要的就是“信”,当你的信任不足,那么你的思想和行为所能给出的东西是不足以让人信任的,也就会失去威信力。
在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群,各种各样的风格。天地造化本就如此,随顺自然是最好的方式。无论是行“道”还是不行“道”,都应该体悟这里面蕴含的理。行道之人和不行道之人主要差别就在于是否同于道,同于道就是按天地蕴含的“道”思考和行事,不违背其运行的规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个体的思想和行为的趋向就决定了个体所承受和收获的结果。个体应该悟得“道”玄妙,尽量顺势趋利而不是倒行逆施。能够在天地间存在的更长久更好就应该顺应天道。
在企业中也是一样的。环顾企业的性质和其对天地自然和周围人有什么样的利害关系,其结果也会是有这样的结果。这种结果往往会作用于企业运行人本身。例如对环境污染的企业,其内部也会遭受污染,有利益的污染,权利的污染等等。当然企业本身是有益于社会的、有益于环境的,那么这样的企业会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社会的爱戴长久的运营下去的。
矫正思想趋向,心之所想,行之所往,悟得“道”法自然,行自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