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设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对法治建设问题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在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尚属首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报告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中心任务,对新时代十年奋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作出高屋建瓴的深刻总结,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法治建设作出前瞻性战略性整体部署,擘画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领导人民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坚强决心和强大能力,吹响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进军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不断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新时代,我们党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