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了事情,道歉没有什么,写检讨也没有什么。但是我不明白 要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当着全班人的面 读自己的检讨 去给某些人(实际上是某个人)道歉,意义是什么。
这就好比 把我的尊严拿出来,丢地上 踩一脚 再肆意地践踏。
是的,因为我成绩不好,因为我太顽皮。为人师表?这就是班主任的做法,只为了平好学生的怨。
这就是某位朱姓女士打的报告,初一的时候 她的成绩似乎还不差。她喜欢的男生随便怎么喊她 都可以,我跟风戏谑地喊了几次,就不行,于是班主任就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我写检讨(可怜的刘同学 也一起写检讨 只因为我们放学的时候说了一句 猪蹄)
这是初中三年,唯一一次有人被要求写检讨。
这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 公开道歉。
当时自己心里有多委屈,自己知道,现在想想,也是风轻云淡了。
也算是我人生之中第一次接触到“公主病”吧,她喜欢的男生不喜欢她 喜欢另一个女生,她就大庭广众狠狠地咬那个男生,对他说“你不可以不喜欢我”
???
转头就和别的男生又打成一片,亲昵的不得了。
嗯,我很少讨厌一个人。她算得上一个。
更可怕的是她后来居然和我考上了一个高中。
所以我很心安理得地把这个人删除了。
任何关系 都是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无论这个人表面对我有多好,但心里没有尊重我的话,要么就是有求于我,要么就是别有所图。
我懒得去揣测别的女生的心思,尤其是一点都不可爱的人,实在是浪费人生。
因为那时候的心里呀~~嗯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