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城有媒妁定娃娃亲的传统习俗,刘臻鑫因为被自己深爱的女方家背弃了媒妁之约,本来绝望的远走他乡,多年以后回来,才发觉原来很多事情,自己离开之后变得更糟了。几年之后回到小城,自己的媒妁之妻虽然嫁给他人,但又因为不会怀孕被夫家抛弃,刘臻鑫和媒妁之人要结为良好,这时以前夺自己媒妁之人的人的媒妁之人来到自己面前,出于报复,而发生又一段迟来的爱恋。刘臻鑫也借助在外几年认识的土匪朋友,把曾经的给自己耻辱的情敌打死在他的新婚之日。 里面是一段感情纠葛,一段为感情而复仇的故事。
侍蓉同关秦经常出现在小城,每一次知道他们出现在小城,我都会心如刀绞,躲进那黑暗的小屋,大口地喘着粗气,仿佛周围的空气变得稀薄,就要令人窒息。在对侍蓉的爱面前,我束手无策,因为我没有底气,毕竟他爱的人不是我,心里悲怆的绝望不断翻涌。
终于还是受不住心痛的煎熬,一个清晨我离开了小城,离开了这个让人绞痛的地方。那天天空还挂着月亮,我走出了大院门,父亲和母亲把我送出小城,一路上母亲不断地抹着眼泪,父亲不断地叮嘱,到了外面要好好生存。到了离小城十四里远的垭口,父母在这里止步了。一路上过了垭口就意味着在小城不吉利的人往外丢了。
我跨出垭口时,母亲嚎啕大哭起来。
“刘臻,我的儿啊!娘怎么这么糊涂啊!给你定下了这门亲事。”
“妈,别哭了!事情都这样了,你就把它放下吧。我出去之后会好好活着,好好生存。”
“儿子,出去外面,你要知道人离乡贱,不知道你要吃多少苦,要记住不管做什么都要‘勤’,手勤、口勤、眼勤。”
“出门在外,要学会保护自己,踏踏实实的做一些事情,把自己养活了,以后有机会就找个人家入赘也好,怎么也好,就安家了吧。”爸爸语重心长地叮嘱。
“嗯!”我使劲点着头。
“小臻,这些钱你带在身上,出去外面,你可以做一点小本买卖,毕竟你身子骨还嫩,做不了苦活。但不要乱花。最重要的如果是小买卖不成,一定要学一门手艺,有了手艺是饿不死人的。”
我从父亲的手中接过一个口上系得紧紧的小布袋,沉甸甸的,我顺手把它放进了手里提着的包袱里面,用手抹了抹眼颊的泪水。
我咬咬牙转身走出了垭口用土基搭建的小城门,就这样我离开了养我十五年的地方,按照这个地方的一贯传统,不管是男女,如果你的娃娃亲主动与你取消媒定,意味着和被夫家休掉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丢脸是小事,终究以后在这个地方是抬不起头了。
经过的地方除了深山老林还有那一层一层像楼梯一样金黄色的稻田,金秋时刻,是这个古老的地方年复一年的丰收季节,看到金黄的稻子,我心里感慨大地的果实已经成熟了,而我却失去了所有。路过稻田时,正在忙着丰收的人们好奇地看着我,应该是好久没有见到过陌生人了,人就是这样终究是一个有着好奇心的动物,眼神中透射过来一种巴不得跑过来对我刨根问底的味道。
“小伙子,去哪里?”在路上我常会遇到一些主动与我打招呼的热情人,我屡屡措手不及,我也不知道我去哪里,我只想离开我的伤心之地,让我重新找到一个能让我获得重生的地方。
寂寥的路上,我成了一个割稻客,因为饿的咕咕叫的肚子,我必须填报我那可伶的肚子。路上帮人割稻谷,肚子就没有问题了。说来也奇怪,从来不下田间劳作,没有做过农活的我,既然上手很快,而且很有天赋,没有几天的时间我割稻谷的速度已然比一般的年轻人要快很多,又快又好,主人家都会对我这个看起来不像农家人的小伙子刮目相看。收割时,我就会把稻子当做是那两个让我在小城里容不下去的人,我会使出浑身的力气,使劲的割,仿佛他们两人被我用镰刀千刀万剐,一次次在我的刀下痛苦地呻吟,这样总是让我很解气,最终也使我的收割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高,也验证了那句我们小城里的一句谚语:当你在一些地方失去,那么在另一些地方就会得到。
丰收的时间很短,也就十来天,但我学成了第一门手艺,可能是有了生存的驱使,就像父亲说的,出门在外手艺是生存的重要东西。我暗暗高兴自己那么快就有了一门手艺,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门手艺,就像第一次见了红的处女,为自己打开了一扇幸福之门,发现了其实生活可以更美妙。
我作为割稻客时,人家雇主看我这把稚嫩的身躯,对我充满了怀疑。事实证明雇主的怀疑是错的,因为我每一次都在拼命证明给他们看我是一个真正的会割稻子的人,一是我想留给雇主们一个好印象,二是这样我可以让我找回自信来抚慰我在小城的创伤。
秋收结束,我失业了,让我这个割稻子的手艺完全失去了作用,就像和心爱的姑娘表白之后被彻底拒绝,一下子失落的百种难受情绪堵在胸口,喘不过气来。走投无路时,我遇到了经过的一支马帮队伍。这是一支很大的马帮,队伍绵延一两公里,它门经过的山间铃声经久不息,伴随着赶马人的调子,在山林间轻轻地回荡,煞是好听。我就是被这美妙的铃声和调子合拍的节奏所吸引。这山间传来的天籁之声,就像一副神奇无比的药方,不用吃也不用抹,从耳就可以药到病除,堵在胸口的难受即刻风吹云散。
循声而去,看到了长蛇般的马帮队伍,每两匹马都有一个伙计跟着,伙计们身上都挂有一杆半身长的火药枪,腰间挂着大长刀,在山间顺着山里小路蜿蜒盘旋,我的出现马帮队伍对我非常地警惕。几个赶马的伙计围了过来,上下不停地打量着我。
其中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胖子,可能是由于在外风餐露宿久了,脸上应该是好久没有认真洗过了,有一层很明显的污垢,污垢越发显得他那眼睛非常地明亮,应该是他的脸上唯一还没有污垢的地方了,留起来的长发绑在后脑勺上,有一点微卷,枯黄得像我刚刚割过的稻子里那种长坏了的水稻,还能看到几棵草叶夹杂在发中。灰色的土布衣服与裤子上面有泥土颜色、野草被压之后挤出地青草色、树林里灌木藤子的汁液色。总之站在我面前的这几个人个个都是逢头垢面,就像一个个刚刚睡醒的叫花子,只是比一般的叫花子更有精神,至少叫花子的眼神不会有那么警惕。
小胖子一双黑亮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我:“兄弟,去哪里?”
其它几个人,也一个劲的往我后面寻找着什么,然后又齐刷刷地看看我,那一双双眼睛透射着可怕的犀利。我哪有见过这种架势,虽然上次关庄的人来家里闹,但那毕竟是在自己家里,再说我当时我们也是有一大家子人,而这次我孤身在外,遇事自然要胆怯很多。急得我忘了刚才那悦耳的调子,结结巴巴的,找不到了说话的调子。
我还是用我都听不见的声音一一回答了他们的盘问,而且我把我为何流落至此的原因,也毫无保留地一一道出。他们对我的遭遇似乎来了兴趣,估计是他们马帮生活也太枯燥了,不多久我们就打成一片。因为我没有去处,小胖子更是热心地提出叫我跟着马帮走,跑马帮算了,我考都没考虑就答应了。
小胖子把我介绍给这支马帮队伍的马锅头,所谓的马锅头也就是对马帮队伍镖头的另一种叫法。马锅头一开始还是以队伍人手过多为由不答应,但在小胖子的软磨硬泡之后,马锅头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也算默许了,我成了这支马帮队的一名赶马人。
这支马帮足足有一百多号人,也足足有一百多匹马,每人都携带着枪和刀。个个都非常警惕,赶马时也不停细细观察路边的动静,路前会有探子不时唱着调子,所唱调子原来是有讲究的,其实也就是路探子的暗号。唱调子也就说明前面没有什么,后面尽管往前跟着走就是了。每匹马都驮着两个竹箩筐,拴在马鞍上一边一个,竹箩筐里的东西都是用白布裹着,竹箩筐里外都又包了几层蜡纸,那是用来防露水和雨水的。
竹箩筐里面装什么东西是后来胖子告诉我的。原来这是一支往南,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收购鸦片,据说那个地方,满地都是罂粟花,罂粟流出的汁液就是鸦片,那种东西都是有钱人才用得起的东西,可以让人飘飘欲仙。马背上驮的就是用来收购鸦片所需的银元,也就是说那一框框的东西都是银元,其实白布里面还包着木箱子,是盛银元的。
这些都是小胖后来告诉我的,小胖告诉我,他真名叫施鼻,我听成了“死屄”,我暗暗奇怪,哪里有父母给孩子这样取名字,但又不好意思问,父亲交代过出门在外,和人不要过多的问别人的东西,这一条我深深谨记。小胖说他父亲也是跑马帮,后来找了个其它民族老婆,生小胖时,他名字的姓是父亲的姓,至于“鼻”是他母亲那个民族按民族发音取,他的名字和他的人一样都是混合物。他年纪和我相仿,但受父亲走马帮从娘胎就受影响,一长出鸟毛,就迫不及待走跟着马帮出来闯世界。
他还告诉我,这支马帮与一群乌合之众差不多,都是缺钱的主儿,个个土匪出生,什么烧杀淫掠,样样在行。现在外面有钱主儿们,流行烧大烟,那是白花花银子都像水一样会流动的东西,谁不眼馋,转身又成了马帮。至于马锅头,年轻时也是一个勤勤恳恳之人,十四五岁就给自己远房堂哥的磨油坊里做磨油工,起早贪黑,来来回回搬动磨油石饼,反复推拉动吊在大支架上重达百斤的撞油栓,几年光景下来,练就了一身好肌肉,到现在还是壮实得不得了。一次土匪洗掠油坊,一把火把油坊烧了,他心里正嘀咕怎么向堂客交代,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心一横就跟着土匪走了。后来因为土匪也就小打小闹,只能截掠一些山野平民,饿不死更谈不上发财,鸦片的一本万利,而且赚的也是那些有钱主儿的钱,马锅头再次心一横,把土匪头子给做了,带着兄弟们转行做了马帮,然后一些有钱的主儿出钱,马锅头带着兄弟们出力,做起了鸦片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