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的可取性

万物泛灵论,其实贯穿着人的一生。

儿时会因物件被无意间损坏,便为此大哭一场。

老时会因某种原因而笃信冥冥之中必有因果的定论。

只不过二者之间的区别只是形式,而非内在本质。

大多数情况无外乎是对外界事物,由外至内的投射,以此引发的举措。

好比,当悲伤的情绪处于不可控的局面时我们会将现下的结果进行合理化,以此来进行简单的情感转移。

又好比,当恐惧、愤怒在情绪认知里占上风时,人会处于一种毫无理性的状态中,但其对人的影响甚大,尤其是人们为了排解诸如此类的负面感知,则会不留余力的对事情本身进行“粉饰”,以客观认知能理解,以普罗大众能认同为调整的具体方向。

盖而论之,某些看似很合理很具有哲理性的事物、思想则很值得推敲,而某些眼看着不可思议之事却也往往具有不可置喙的真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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