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着一只本地狗,爸妈叫它小黑,我和哥哥管它叫奔奔,这里有点小阶级矛盾,你看,父母给孩子起名字总得把字典翻得透彻,好不容易定下名字后都可以直接去参加“汉字英雄”了。而狗起名字,呵呵,你懂的。
在路上看见金毛,我们会叫下伙伴“看,金毛诶!”看见哈士奇的话,暗暗笑笑“别人家的哈士奇”,而看见一只本地狗,除非它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追着你跑或是天真烂漫地跑在小路上忽然一个不留神和前面的树来了个满怀拥抱,我们都会像看见障碍物一样绕开。
但这狗是属于我的,它曾给我留下一段比较回味的过去。
那么,纵使他人弃如敝屣,而我依旧视之若珍宝。
作为一只毫不娇弱的狗,它有时候也有一颗吉娃娃的心,在我走到它面前时,它都会安分地躺下来,把柔软的肚皮露出来。安妮特·贝尔的说:“一个人如果相信他人的良好愿望,他就必然容易受到他人良好意愿有限性的伤害。”看多了这样的话,安全感渐渐抽身而去,如奔奔这般的安全感,着实让人生羡。
奔奔小的时候,当有陌生人经过,它会在后面追一段距离,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但当陌生人忽然回头恐吓,它会吓得立刻往回跑,几乎摔倒。
这样看起来奔奔是很不争气的,但事实是,无论多么其貌不扬的狗,也有一段放荡不羁的生活。
有一次,在狗圈松动和它自身的不懈努力后,奔奔欢脱地挣开狗圈,成功越狱。它一定在想:“自由万岁!”甚至要即兴演讲,《I have a dream》。它策狗奔腾,心中千树万树地花开,它甚至愿意相信远方的阳光是烤肉味的。
这时候,它就是它自己世界里的国王。
在我发现它不见了的时候,它已经跑得很远了,无奈了我一颗福尔摩斯的心,到头来只是发现,或是意识到,奔奔挣脱狗圈了。慌乱也是有的,那时的奔奔还挺小,在那时我的眼里,尤其喜爱。
我有去找,没有线索,最后放弃了。
直到黄昏时分,大概奔奔饿了,为斗米折腰,狼狈地收起挚爱的梦想,狗头一甩,铩羽而归。最后讨得几口残羹冷炙,让空着的胃有所慰藉,毫不在意成了我们饭后的谈资。
没办法,失了位的王侯纷纷流离奔波。
或者,属于远方的梦太过阳春白雪,安心地做好自己的下里巴人,才算是活在当下。
后来,我看到蔡智恒的一篇小说,叫《米克》,情节与狗连线。故事里,因防贼而养了狗,起名叫米克,慢慢地,米克也成了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后来有了孩子,怕狗毛脏,孩子过敏,慢慢疏远了米克,或是刻意排挤。在故事的最后,在洗衣机后面找到了米克,它已经死了。老死的。
原因是狗在感觉自己即将老死时,会刻意找个隐秘的地方等死,它不想看到主人为它难过。似乎这是狗的习性。
看完小说后我在奔奔的跟前蹲下。
在长大后,或者说是初二后,几乎再没去逗过奔奔。一方面奔奔长大了并不可爱了,另一方面人长大了好像忽然对狗冷淡了,仿佛再玩狗就是“成何体统!”
奔奔老了很多,身上的毛发有些变黄,开始会脱毛。我在它旁边,它就一直用看不出任何衰老迹象的眼睛看着我,很安分地趴在地上,见我没什么动静,又仰躺着露出柔软的肚皮,轻轻地扭动着。
一个瞬间,想到了《小王子》里狐狸对小王子解释驯服的那些话。
“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
“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你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我想我看见金黄色的麦田就会想起你,甚至会喜欢上风吹麦浪的声音。”
再联想到米克的结局,心里有些发堵,面对一条狗,没有强颜欢笑之说,我只是看着它,摸摸头,过了一会离开。
或许再过几年,我会更少地与奔奔接触,或是从容地接受某天回家后狗不见了,又或者是不见了也没发现,只是在吃饭的时候,父母一句轻描淡写的言辞里知道,奔奔没了。
它是一条平淡日子里的狗,它会装腔,也会害怕;它追寻过远方,也会无奈;它有一颗温柔的心,只是我未曾读懂。
狗的一生,长不过十年,短不过瞬间,我写下的,只是十年里的瞬间,或许,日子平淡如水,它的一生却是浓墨重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