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三其国”的政策给了大夫高傒(xī)和国懿仲很大利益。看上去,高傒和国懿仲有拥立之功,给他们一些奖赏没什么可奇怪的,但像管仲这样把国家分成三个实力相当的部分,未免就奖赏得有些太大了,大到了有可能会造成国家分裂的程度。我们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有可能是他虑有不周,但也保不齐是他有意为之,比如是为了防止君权独大之类的什么高超理念,但从务实的角度来看,这更可能是他为了接下来要进行的经济改革而采取的权宜之计。
所谓改革,就是利益再分配,就一定会伤害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使他们成为改革的阻力甚至敌人。在当时的齐国,这个既得利益阶层就是以高傒和国懿仲为代表的士大夫阶层,所以能否摆平他们是管仲改革成败的关键。
摆平的办法无非两种:打击和拉拢。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管是不是有意的设计,“三其国”在实际效果上都是化敌为友的一招——它在为国君谋取利益的同时,把高傒和国懿仲也变成了改革的受益者。很明显,把有实力和号召力拥立新君的人拉到自己这边来,改革的阻力就会减小甚至消弭(mǐ)于无形——这可比跟他们硬怼难度小多了。
但是光摆平了士大夫阶层还不够,还需要让老百姓跟你同心同德,愿意在齐国生活也愿意为齐国打仗,否则人家抬脚走了,士大夫们再支持你也等于零。当然,国家也可以用强制手段禁止老百姓搬家,但强扭的瓜不甜,管仲又不是书呆子,当然也会想到这一点,所以他还推出了“安国滋民”的政策。
所谓“安国滋民”,用《国语·齐语》的话来说就是:“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除此之外,《齐语》中还有一段话可以为它做个注脚,即:“设象以为民纪,式权以相应,比缀以度,竱(zhuǎn)本肇末,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
“设象以为民纪”是公布法令的意思,可以对应“修旧法”;“式权以相应,比缀以度”是结合实际情况对法令有所权变的意思,可以对应“择其善者而业用之”;“竱本肇末,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是像重视农业一样重视商业,并以赏赐和刑罚维护经济秩序的意思,可以对应“遂滋民,与无财”;“班序颠毛”是使长幼有序的意思,可以对应“敬百姓”。
从“式权以相应,比缀以度”我们可以看出管仲的务实精神。他绝不死守教条,而是主张“比缀”实际情况有“式”有“权”,其原则就是《史记·管晏列传》所说的“与俗同好恶”。我们很难说他这种权变思想是好是坏,其结合实际的一面是好的,但我们不知道他的“权”是以什么形式、在什么程度上对“式”的突破,如果不能把“权”变为“式”,而只是随机的在任意事情上“权”,那它就是不好的。
从“竱本肇末”我们可以看出管仲勇于革新的精神。西周以农立国,灭商后对商朝的重商传统多有贬斥,但诚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要想快速求富,不重视商业的发展是行不通的,所以别看管仲不肯把“工商之乡”列入国家兵源,但却并不奉行西周的重农抑商政策,而是把商业提高到跟农业同等重要的地位,提出了“通货积财,富国强兵”的口号。在这一口号之下,他实行轻税的自由贸易政策,鼓励对外贸易,使齐国的商业大为繁荣,“天下之商贾(gǔ)归齐若流水”。
在提高商业地位、鼓励发展商业之外,管仲还对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这就是著名的“相地而衰(cuī)征”。跟我们不知道周宣王“复田赋”的“田赋”到底是怎么征收一样,我们也不太知道管仲的这个“衰征”怎么征收,因为能够说明它们的资料实在是太少了,基本上,认为“相地而衰征”是按照土地的肥瘠程度分等征收租税,应该不会错得太离谱。
在农业税和商业税之外,管仲反对向建筑、树木、六畜和人口征税,主张“徼(jiǎo)山海之业”,也就是主张盐铁由国家专卖的意思。他算了一笔账,每根针涨价一钱,三十根针就相当于一个人应缴的人头税,盐的情况也类似,完全没必要格外征收会引起人民“嚣号”反对的人头税。这种把税收隐藏在商品里的办法,表面上看不出加税而“国利归于君”,算是开了“寓税于价”的先河,除非周厉王的“专利”就是国家专卖的意思,否则也算是开了国营商业的先河。
管仲还善于利用经济手段来平抑物价。“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这是一种君民两利的双赢政策。他更善于利用商业手段打击对手,曾以高价诱使鲁国和梁国“释其农事而作绨(tí)”、莱国和莒(jǔ)国“释其耕农而治柴”、楚国“释其耕农而田鹿”、代国“去其本,处山林之中,求狐白之皮”、衡山国“释其本,修械器之巧”,并最终都使他们因为荒废农事导致粮食不足而不得不臣服于齐国。从这些事例也可以看出,管仲并不是简单的把重农抑商改为了重商抑农,他讲究的是均衡发展,可以称之为农商并举。
管仲具有超凡的商业智慧,这丝毫不用怀疑,但他也有玩过火的时候。齐桓公为齐国的甲胄和兵器不足而犯愁,管仲给他出了个“轻过而移诸甲兵”的主意,也就是允许犯罪的人用甲胄和兵器来赎罪的意思。甲胄和兵器虽然很贵,但对有钱人来说却并不算个事,交这点“罚款”根本达不到惩戒的效果,所以这一招虽然使齐国“甲兵大足”,但却显然等于是在纵容有钱人犯罪,算不上是个好政策。
管仲还有一个失策之处是他不尚兼并,主张对邻国“审吾疆场,而反其侵地;正其封疆,无受其资”。这个政策后来虽然也屡被突破,但跟晋、楚、秦这些国家的大规模扩张比起来,齐国的扩张相对要温和得多,导致齐国虽然号称大国,但其疆域跟晋、楚、秦那样真正的大国根本没法比。
虽然在春秋早期,兼并还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但一些小国被灭国绝祀却早已有之,齐桓公和管仲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事,而且即令对大国不能这样做,但蚕食总还是可以的,所以这些都构不成管仲不尚兼并的理由。不管怎么说,扩张领土,占有其上的人口和资源,总会增强国力,能多占点地方干嘛不多占点呢?
可见,管仲虽然很务实,但多少还是有些复古倾向。他应该还是很欣赏周初“振德修兵”那一套的,把能让各诸侯国“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当成了最高目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论语·宪问》才连声称赞他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