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性的争论自古以来争论不休,最重要的论题当然是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的观点,这个问题已经被说烂,但是想说明白却非常的难。
人性不同于科学,它的构成是非常复杂的,而且没有一个有效研究的方法,个人认为,在实验室中所做的心理实验,受到一些可见和不可见的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片面的,所以,人性只能通过人的行为背后的目的去猜测而不是可靠测量。
有些人为陌生人捐献自己的肾脏,虽然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有人认为,这种无私的行为无疑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因为上帝才能在我们脑中植入这般高尚的道德原则。但一些科学家提出:人类这种甘愿为他人奉献的无私精神,恰恰证明了生物进化学说的一个严重不足——它无法充分解释我们何以会产生道德判断、作出道德行为。虽然人性中有如此高尚的善心,但人性中也存在令人战栗的残忍,比如战争中的大屠杀。如果我们把人性的善良视为上帝存在的证据,那么人性的残忍是否也能证明魔鬼的存在。
人性的善良和残忍,常常是以不那么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就一个个体而言,你可能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件坏事印象深刻,每当想到当时所做的错误行径,内心如虫蚁啮咬。而也常常因为自己所做的一件好事而感到自豪,至少是拥有满足感的。所以综合来看,我们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
人终将是一个社会性的人,因此这也是他道德形成的目的。道德感,或者良知,就是一个人的大腿和胳膊一样,是他身体的组成部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道德感,只是有的比较强,有的比较弱,就像每个人的四肢力量也有大小之分一样。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一些启蒙运动的哲学家,比如亚当斯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深入探讨了想象力和共情的关系、同情的界限、我们对做错事的人施以惩罚的愿望,还有其他许多与人类道德有关的问题。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是天生具有同情的本性的,而同情之中含有两种情感,其一是单纯的对他人处境的同情,比如看到别人受伤,自己会莫名感到难受。第二是将他人的处境想象到自己身上,对自己处境的同情,看到别人受伤,会联想到自己身体同样部位受伤的状况,进而产生同情感。所以总的来说,亚当斯密是倾向于人性本善的理论的。
而卢梭观点同亚当斯密是有一些差别的,他在《论人类不平等起源和基础中》提到,自然状态下的人是没有善和恶的概念的,而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私有制的产生使人们渐渐摆脱了自然状态,财产有了你我之分,进而出现了人类道德败坏的情况,实质上这里的道德并不是一个从善变恶的过程,而是从一个既不是善也不是恶的自然人的状态转变成了一个恶的人。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唯一要考虑的就是自己的生存的问题,在温饱的状态下,他不会产生伤害他人或夺取财物的现象,所以自然人是一个既不是善也不是恶的状态,社会结构在不断变得复杂的过程中,因为对比从而出现了善与恶的概念。
人类的道德问题总是让我们着迷。我们最喜欢的故事,讲述的往往是善与恶的斗争,不管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在小时候,我们在看电视时,也总是喜欢问爸妈电视中的角色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们希望看到好人得好报,但我们最希望看到的,还是坏人遭恶报。所以说,排除一些极端情况,人的本性大体是向善的,甚至在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产生了道德判断的能力,但是人性有善恶不假,而善恶二字是远远无法代表人性之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