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月,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这项法案实施的理由是,酒是犯罪的根源。
追溯历史,美国饮酒习惯来源已久,早在被殖民以前印第安人就已经学会用玉米和无花果自酿酒,哥伦布到来之后葡萄酒的酿造技术又传入。殖民时期酒并没有被视作一种破坏社会,毁灭道德之物。
在前禁酒令时期我们可以发现,美国社会有如下变迁。
1.独立战争之后本土酿造业飞速发展(殖民时期主要靠进口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也提升了制造业的效率,农业革命+工业革命让酒可以大批量生产了。
2.不论是城市化的发展还是大批移民的涌入,都造成美国人口的急剧增长。其中移民的进入影响颇大。自1880年开始美国移民的来源发生变动,不同于早期的殖民国地区,出现了大批爱尔兰、墨西哥、意大利等地区的人和犹太人(这一时期的这些地区出现了农业危机,而犹太人是为了躲避追杀)。对于爱尔兰、意大利这种不喝酒会死星人来说,酒精是一切,在粮食和热量不足的时候,酒精可以维持生存。
3.城市化和人口的增长给社会造成动乱,种族问题、劳资纠纷、社会治安等问难以解决。酗酒现象也加剧了家庭和社会矛盾。无疑,酒精就成为短暂的替罪羊。
4.社会一矛盾重重,人们就开始追忆往昔,就像成年后的人们惯于怀念童年。这时候不少宗教人士开始发起禁酒运动。这主要也是因为早期从英国进入美国的宗教人士都是清教徒,清教徒看名字就知道了,勤俭廉洁,勤劳简朴,是拒绝饮酒的。
5.如果说这些是禁酒运动的助燃剂,妇女的参与无疑是又加了把柴火。19世纪中期美国妇女运动开始,并想要赢得选举权。而酗酒的受害人之一就是妇女,妇女为了提升社会影响力,保护自我,矛头指向酒精。
6.基本上来说,社会之乱+移民+妇女+宗教+党派之争,构成了禁酒令的原因。
禁酒的目的在于通过强制措施消除酒类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而根除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贫穷、犯罪、道德腐败等。
然而酒禁而不止。
从根本上来说,无法切断走私的来源。在长达十三年的禁酒期间非法酿造、售卖和走私酒类饮料的新的犯罪行为猖獗,依靠私酒贸易带来的暴利,美国的黑社会开始发展壮大。
与此同时,警察也和商家勾结,日益腐败,犯罪率不断上升。
初露弊端之后,社会意见分歧严重,围绕禁酒的分歧甚至使共和党内部出现分歧。1929-1933的经济危机时期,不少农民也主张废除禁酒,扩大粮食消费。此外,在具体操作上禁酒令也出现一些漏洞和问题。
总之,这一想要依靠法律来违背美国人民自由精神的禁酒令最后还是废除了。
1933年2月17日,《布莱恩法》(BlaineAct)通过,将《沃尔斯特德法》修正为容许3.2%酒精含量的饮料。同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废止了第18宪法修正案。
或许,这对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切依靠强制去挑战人民根本权利和欲望的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注:清教徒主要信奉加尔文教,而当时英国经历了宗教改革后信新教,这些清教徒就想我还不如去开辟新大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