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读福尔摩斯的仿作是2011年,柯南·道尔产权会唯一一次认证的故事《丝之屋》。剧情到现在只记得个大概,最难忘的是这本书的序言,以华生的口吻怀念逝去的福尔摩斯:
我至今仍在怀念他,有时梦中醒来,似乎又听见了那句熟悉的话:“好戏开场了,华生!”这只会让我想到,我再也不能握着那把值得信赖的配枪,一头钻进贝克街黑暗朦胧的缭绕迷雾里。
……
我早就应该打开贝克街221B号的门,走进那个许多神奇案件开始侦破的房间。我看见了窗户后面的灯光和那十七级台阶正在召唤街上的我。它们看上去多么遥远,我已经多久没有去过那里了。是的。我看见了他,手里拿着烟斗。他转向我,脸上露出笑意:“好戏开场了……”
当时读到这段百感交集,童年看福尔摩斯故事时的心情和情景再次涌现,好像自己正身处维多利亚时代,与他们一起在迷雾中的伦敦穿梭调查,与他们一起经历无数扑朔迷离的案件。
这大概就是福尔摩斯的故事最吸引我的地方:极强的故事性、迭出的妙语、性格鲜明的搭档。作为一个不专业的推理爱好者,读过近百本各类作家的推理小说后,我还是最爱福尔摩斯,沉迷在这个世界中,希望它永无终结,继续发生着新的故事。
偶然发现了这本《福学家谋杀案》,奥斯卡获奖编剧格拉汉姆·摩尔的处女作。本书采用双线叙事,一条是福学家哈罗德调查另一个福学家亚历克斯·凯尔之死,并寻找亚瑟·柯南·道尔遗失日记的故事;另一条线是一百年前亚瑟·柯南·道尔卷入“浴室裸女案”等连环事件后,亲自调查事件的故事。
与《丝之屋》不同的是,如果说《丝之屋》是世界福迷得期待,《福学家谋杀案》更像“福学家”小团体的狂欢。
与我这种“伪粉丝”不同的是,世界上还有另一种狂热无比的福尔摩斯爱好者,狂热到创立了一门研究福尔摩斯世界的学科:福学。而这群人就是福学家。他们会认真研究柯南道尔的生平、交往和创作思路,仔细查询福尔摩斯时代伦敦每一天的天气情况,从而推断每篇福尔摩斯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也会好整以暇的研究福尔摩斯跟华生的基情,从福尔摩斯的睡衣颜色开始探究福尔摩斯跟哈德森太太的暧昧关系,甚至是讨论“华生”这个角色实际可能是两个人。
书中哈罗德那条故事线不乏福学家们的小游戏,比如“福学引用大比拼”,一个人喊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句子,另一个人说出处;也不乏从福尔摩斯故事中引出的解谜和线索,比如从《空屋》福尔摩斯化妆的书商卖的书发现命案现场缺少其中的某一本。如果不是福尔摩斯的狂热爱好者,可能都不会记得这些细节。因此抛开情怀的东西,会觉得作案技巧和解谜并没有惊喜(甚至有些失望),情节的戏剧冲突也比较平淡。
反而是另一条线,柯南·道尔亲自调查案件的故事,更加有趣。一方面因为故事发生的环境就是那个多雾潮湿的伦敦,情节的发展和节奏也与福尔摩斯故事非常相似,像《丝之屋》的序言一样让人顿生文字的怀旧之情;更重要的是这条线通过柯南·道尔真实的境遇和交际,和虚构的案件,展现了这个伟大的作家不断变化的复杂心理。
与福尔摩斯在大众中的流传之广、喜爱之盛相反,柯南·道尔本人却十分厌恶他,一直想要亲手终结这位侦探的生命。终于,在《最后一案》里,伟大的侦探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滚下了莱辛巴赫瀑布同归于尽。这竟然引起了全世界读者的不满,甚至是愤怒。有人给柯南·道尔写信,开头就大骂:你这个混蛋!
为什么一个作者会对自己创造的角色恨之入骨?或许像一般的说法那样,柯南·道尔很想把母亲教给自己的那套骑士精神用在小说里,也想写一些历史方面的著作,而人们对福尔摩斯的狂热已经阻碍了他在其他文学方面的探索。或许像《福学家谋杀案》里写的那样,柯南·道尔厌恶人们对一个虚构角色的信以为真和顶礼膜拜,这个虚构人物的名声甚至超过自己:
自从把他的名字涂抹在伦敦每一本廉价侦探读物之上,我所给予他的名誉就已远远盖过了我自己的名声。你知道,我收到这样的信件:“我的小猫咪在南汉普斯蒂德失踪了。她的名字是雪莉·安。你可以帮我找到她吗?”或者是这种,“我妈妈在皮卡迪利大街走下一辆双座马车时,她的钱包被抢走了。你能推理出犯人是谁吗?”关键是,这些信不是写给我的——他们写给他的。他们以为他是真的。
终于在卷入浴室裸女案之后,柯南·道尔决心与福尔摩斯做一个决斗:
不,这不是给该死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案子。这是个值得他的创造者亲自出马的案子。
可是真的开始了调查,道尔就发现侦探的生活如此沉闷而可怕。他要伏案翻阅如山的资料,要出入所有阴暗的并非他这样的绅士出入的场所,要像行医时一样询问别人隐私的或者伤痛的问题,还要遭遇炸弹和左轮手枪的危险,甚至被警察误会关进纽盖特监狱。跟笔下的侦探单纯较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出狱后面对茫然无从下手的案子,想到自己查案以来的这些经历,道尔想放弃了:
现在我宣布放弃了。一切。再也不扮什么侦探了,我答应你。死者可以永远藏住他们的秘密,反正我们这些活人也不知道该拿他们如何是好。
知道奥斯卡·王尔德去世后,他的好友道尔和布拉姆(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创造者,在本书中一直陪着道尔查案)聊到时代的终结和改变。明亮的电灯正在伦敦普及,昏暗的煤气灯就要被完全替代,福尔摩斯生存的那个让人怀念的时代也要一去不返了。存在于某一个时代的作家们也会像这时代一样,终有消亡的一天,可是他们创作的作品和伟大的角色却会永远留存下去,因为每个时代的人们都会需要一种永恒的精神,比如,正义。
“我的故事,”亚瑟说,“演绎法。长于推理的侦探。谜底总在令人满意的故事结局揭开。他们都是马粪。”
布拉姆微笑了。“我知道,”他说,“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它们。”
……
“王尔德已经死了,已经被遗忘,你是这个意思对么?我们都注定要长眠地下,长眠于苦涩的遗忘中吗?该死的,不,我不会让福尔摩斯得逞的。”
“他根本就不存在!”布拉姆辩解,但没有用。
“至于那个杀害艾米丽·戴维森的凶手?”亚瑟说,“他是真实存在的。我一定会让他进坟墓,在我把那位枯萎了的福尔摩斯从坟中挖出来之前。福尔摩斯救不了艾米丽·戴维森——我救得了!”
福尔摩斯之于西方世界,就像武侠之于中国。既是一种浪漫的生活方式,也是正义的化身,在正统法律机构无法发挥效力的时候挺身而出,维护每一丝不该失去的良知。就像《驼背人》里写的: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亨利·伍德说)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福尔摩斯回答)
道尔一直没有忘记那些死去的女孩,他终于决心把案件调查到底,并且像波洛和菲尔博士等许多伟大的侦探结束自己生涯时那样,亲自伸张了正义。
道尔也决心让笔下那个伟大的侦探复活。即使“上万伏特的电力从九英里之外的德特福德发电站一路传过来”,“街道上的恐怖和阴郁仿佛被一扫而光,整座城市沐浴在洁白和清晰之中”,福尔摩斯那个浪漫的维多利亚时代过去了,人们仍然会沉浸在疑窦丛生的探案故事里,怀念那个逝去的有伟大侦探的维多利亚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