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分享|把影视作品的剧情,自行写成文章发表,属于侵权行为吗?

今天看到有简友在群里问,说最近看到简书上很多文章(包括部分推文),是把影视剧剧情或名家写的故事,用自己的语言复述或者仿写的,那么这种行为简书是否允许,是否属于抄袭,构成侵权呢?

简书是否允许这种行为,我们先暂且不论。

不过是否属于抄袭,构成侵权,倒是可以做个讨论。

首先,必须明确的就是,影视剧或名家写的故事是有自己的版权的。

除了已经超出保护期限,进入公有领域的名家作品,公众可以使用其相关财产权外,其它作品都是受版权保护的。

其次,文学作品从具体的文字到作品的主题思想,是一个由下而上不断抽象和概括的“金字塔”形结构。

如果文学作品中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故事结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与影视作品或名家作品一样,没有不同的结构,未呈现个性化,则明显属于抄袭,构成侵权。

故而,把影视作品的剧情或名家的作品,用自己的语言写成文章发表,如果在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故事结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方面没有呈现自己的个性,则构成侵权。

以上均为独家之言,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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