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纹个身吧。”我对胖子说。
“发什么颠?别学那些不三不四的人。”
“是真的么。”
“抽风。”
“十年青春都喂了狗,还不让我把你纹在身上?”我跟他说我想纹只狗子。
其实,我就是单纯想纹个身,我还没想好纹啥,但绝对不会是只狗。
他的兄弟也接茬,纹身的都不是好女孩。
如果说纹身等于不三不四,等于坏女孩(哦豁,我还是个女孩?我都是女孩她妈了),那这些年我内心从没停止过做个坏女人的骚动。
抽烟,喝酒,打架,纹身……我无一不想尝试。有一次,我甚至想一把火点了大山里大片枯萎的茅草,烧秃整片山脉。
还有人反对我纹身的理由是“你太文静了”,文静呃,太美好了。把这个写出来,真怕身边那些了解我的人打我。实际上,如果长得够美,我真的就想做个邪魅娟狂的女子。
如果说性格有分水岭,那我的应该是从认识胖子开始。
初中的时候,我挑战门卫的权威,大晚上的就是要出校门;下晚自习后回教室拿东西,有男生挡在门口,吼完“让开”就顺手甩了一巴掌;班主任让我供出班里早恋的对象,“有吗?我也想试试。”
高中的时候,半夜和两个男生一起翻体育看台到院墙外过生日;高三那年,更是爬光溜了沙中的院墙,不为别的,就为去吹踏平湖的夜风;还有一次,教室中午锁了一楼大门,直接从二楼平台跳了下去。
大学的时候,突然有异性朋友要结婚了;圣诞节也莫名被人求婚了;自觉算得上青梅竹马的爱情会牵手到老,结果突然散场了。野马变成刺猬,感觉青春也结束了。
认识胖子,我已经大三下学期,对异性不抱希望的年纪。彼时,胖子还是大二的草,嫩不嫩当时真不知道,后来才晓得他一清二白,没谈过恋爱。
那是一门很严肃的政治类课程,我原本应该和他的学姐们一起上这门课,结果学校上一年把我们的课排掉了。阴差阳错,就这么搞到一起了。不过胖子说他读大一就认识我了。我被同学拖着去参加某院系举办的知识竞赛,本就没兴趣,所以很敷衍。那个竞赛前面是抢答,后面是必答,是我最弱的音乐环节,结果被硬生生拽上了台。一题都不会,十分生气。他说他也参加了,问我有印象没。怎么可能有印象,那天全场我就认识我自己,都是陌生人就不存在丢脸一说。
你们知道异系学姐和学弟拍拖是什么感觉吗?就是他们系学姐看我不爽,因为在我之前他身边有同系莺莺围着。你们知道一米五的人和一米六五的人(他要打我,因为我从身高上丑化他)谈恋爱是什么感觉吗?曾经有人形容两个矮个子谈恋爱,就像两只鹌鹑,蹦跶的倍儿开心。我们是鹌鹑吗?不是,是两只刺猬。一只受过伤,随时炸着一身刺,谁都别想刺激我;一只刚出洞,努力想缩着刺,结果能力就像段誉初期使六脉神剑。那日子,真是作天作地。
他每天晚上给我发信息,嫌他烦,吵一架;然后他好几天不给我发信息,嫌他笨,吵一架。大冬天的给我送早餐,嫌吵了我睡觉,吵一架;不给我送早餐,嫌不管我死活,吵一架。吃饭的时候点猪肝,嫌他不知道我讨厌啥,吵一架;点我爱吃的,嫌天天吃这个吃伤了,吵一架。
如果说吵架是疯狂的交流,那我真的是通过这种疯狂慢慢认识并接纳的他。不是爱上吵架的感觉,而是爱无理取闹吵了很多次架却谁都没提过分手两字的默契,是爱吵架后我去图书馆二楼他就去图书馆三楼的追随。
有一次出去剪头发,手机没电了。他说打我电话一直打不通,于是宿舍楼下等了两个多小时。结果,看到我一头短黄毛若无其事高高兴兴回来,甚是生气。觉得我偷偷摸摸剪头发,没经过他同意,并说我好丑。不欢而散。可是想到他说的“好丑”,心里莫名就想笑。
说女朋友新发型丑就算了,还经常触碰我的逆鳞,飙英语。收到几次英语短信后,忍无可忍,于是回wo men qu guang jie。“看了半天才明白是拼音,你约我去逛街啊,这是你第一次约我逛街。好开心。”但那个men不是他,是我室友。又不欢而散。
真正的一起认真逛街,已经是我大四那年的圣诞节了。大姨妈来了,逛了一天,走过了晴川历历汉阳树的晴川桥也就算了,他的兄弟们还要走长江大桥。我本来不想走,但又不想扫了大家的兴。一双高跟鞋,一双马丁靴,走在桥上,只觉得格外好高骛远,结果自然是很快就走不动了。然后,马丁靴背上了高跟鞋。一边觉得特别矫情,特别难为情,一边觉得生活真的不止吵架的疯狂,还有不怕兄弟耻笑的勇气。
也是这一次,他花掉了差不多四分之三的生活费,给我买了一件他觉得我穿上特别好看的羽绒服。因为这,此后这么多年,不管给他买多贵(我的工资支付能力内)的衣服,我从来没含糊过。看来,还是他赚了。毕竟除了这件“他掷千金,我误终身”的羽绒服,剩下的七八年,连口红都没买过半支,其他不谈。
我和他在一起后,基本收敛了狂野和不羁,空留浪漫兼矫情。而他还是那个他,从不专业的男朋友到不专业的老公,始终专业着不解风情。“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给他发信息。“这是什么意思?”“好吧,夏虫不可语冰。”“不懂。”
“我给你买了一条很牛的皮带。”我一脸兴奋地送上礼物。“感觉质量比不上装它的盒子。”“不要给我。”“凭什么不要。”不多久后,皮带真的坏了。“还说你买的名牌,看看。”“那是你腰不行,盒子拿去用。”
“看你工作压力太大,专门给你买了一本书,量身定制,拿回去好好看。”递给他一本大部头的书。一两个月后追问看完了没。“没有,房子漏水,书都发霉了,我才发现。不敢跟你讲,也不敢把书带回来给你看到。”
“看看我的插花技术是不是很好?”满怀期待问道。“谁送给你的?”“你不送还不准别人送?”“除了我应该也没人会送你花。”“滚!”“花哪来的?”“自己买的。”“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还买花,有劲。”“比你有劲,总有一天我要每个星期买束花。”“买买买,当饭吃啊。”“好吃。”
“你浪漫一下会死。”“我其实很浪漫,目前这样,还不是因为穷。”“借口。”“我要是有钱,肯定到别的姑娘身上浪漫去了。”“要脸?”“免得你伤心,我还是穷点好。”“那怕啥,拿着你的钱,我也可以去找小奶狗浪漫。”“你要点脸。”
气的恨不得把别人家老公做个PPT展示给他,结果他说“我就是别人家老公”。深思熟虑后发现,他确实是别人家老公,为别人办事不看能力、不遗余力。
作为一个叛逆了那么多年的人,实际上我从来不善于直接用口语和行动表达感情。实在憋不住了,大概会手写情书,反正他收到后看得又笑又哭。他就不一样了,从来没给我写过情书,倒是殷勤地给别的姑娘写过。他同事追一个当老师的女孩子,他掂都没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就自告奋勇代笔了。结果质量太差,人家两个黄了。
大概就是因为这份无知和孤勇,才可以旁若无人在兄弟面前背我,才可以厚着脸皮在家人面前亲吻我。电话一接,“宝宝”“莉宝”张口就来了,而我结婚七年,连“老公”两个字都无法叫出口。“我好想你,你想我吗?”“啊?不想。”就是到现在,回答这几个字的时候还是会觉得脸红,因为心里憋着的是简洁的一个字,好在长得黑倒也看不出来心口不一的窘迫。
朋友说,她们老公几乎从来没给她们喂过吃的,大概就生完孩子喂过水。听到这,突然觉得我找的对象是个异类。不管在婆婆家还是妈妈家,不管在朋友家还是餐馆,他都能大大方方往我嘴里喂吃的。闪躲了很多次,菜也掉过很多次,但他从来没停止过,做得殷勤又自然。
至于拥抱,亲吻,夸奖,那真的是热烈。大热天做个饭,也能从背后伸出一双手环着你的腰。年轻的时候说“你的小屁股一扭一扭真性感”,年老的现在说“嗯嗯,你的身材真的很好呢”。开什么玩笑,虽然没有樱桃樊素口,但瘦成这样,谁还没个杨柳小蛮腰。至于他说的是不是真的有什么关系,反正听着很受用,起码让平胸的我原谅了他对大胸的执念。(这一段你们有没有觉得我很有趣?好吧,你们肯定说我又邪恶了。)
话说回来,胖子还是浪漫过一回的,不能全盘否定他,要见微知著。有一次晚上,他下班过来单位宿舍找我,等我开门后,他“当当当当当当”哼着小曲递了一枝玫瑰给我。“又不过节又不过生,路边捡的?”“没,看到路边花店,就想给你买一枝。”我特么没出息的脸也红了眼角也红了。看吧,长期被忽略的人,这么容易就被幸福填满了,守着一朵花精心养护了好多天。
就是这一朵平常日子的玫瑰,就是这一次不专业的表白,于我而言,胜过了两次生日时的99朵玫瑰,更是胜过了那些乱七八糟节日时顺手发的520红包。我那么爱晒的一个人,从来不在朋友圈晒他节日给我发的红包,有种打发叫花子的侮辱感。你说我缺这520块钱吗?我缺的是520万块钱。
兜兜转转这些年,在学校的时候,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完第二天照常翘课晒太阳,照常小树林喂蚊子;刚到黄石上班的时候,聚少离多,吵完架我还有心情写文言文控诉他,跟他讲钱镠陌上花开缓缓归的小心思;这两年看多了人生无常,开始想好好爱身边人,暴脾气收敛不少,倒猖獗了他打游戏的那双手。幸亏他也用那双手给我浇花,不然我非一如既往残暴下去不可。
暑假他送我回荆门,结果我把他的钥匙装在我的包里,他不知道,我也忘了。等他一身臭汗回黄石,才发现没有钥匙。“是不是特别生气?想杀了我。”“还好,我其实就是想着回家给你的花浇水。”这个回答,对于爱花的我来说,那等于一个Tiffany 钻戒啊。
所以说,爱,真的是一件非专业的事情,不是本事,不是能力,是花木那样的生长,有一份对光阴和季节的钟情和执着。余生,一定要,爱着点什么,因为它让我们变得坚韧,宽容,充盈。业余的,爱着。
写下这些,是想纪念点什么,是想说我真的想纹个身,以此纪念我和他在一起的十年时光,七年婚姻,一如高考毕业后我左边打一个耳洞纪念我的文综,右边打三个耳洞纪念我的语数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