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警察局后,他们将我关在问询室内,不一会而,一个看起来级别更高的警官走了进来,旁边跟着的应该是一个文书。
“姓名,性别,年龄。”
“段曹,男,”我说着,一旁那个文书开始刷刷的写着,将我们的对话记录下来,“26岁。”
“职业。”
“小说家。”
那警官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就是无业游民咯。”
“诶,看不起人还是怎么的。”我心里极其不乐意,想着我也算是个有点知名度的作家,怎么就成无业游民了。
“祖籍。”他没理会我,继续看着档案。
“差不多得了吧,你那不是有我档案嘛,快说我犯什么事了把我抓紧来。”我本来就被这无缘无故的被当成嫌疑犯这事整得很不耐烦了,还要无端遭人羞辱,已经无法忍受了。
“3月11日晚9点到11点,还有3月13日凌晨1点到3点你在哪。”
我看这警官凶猛的很,表情十分严肃,当下也不敢有别的怨言,只得好好回想起来。
“3月11日还有3月13日,也就是今天凌晨和前天晚上,”我想来半天但脑袋一片浆糊。
“诶呦!”我狠狠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我能干嘛啊,和以前一样,看看电影喝喝酒码码字构思构思情节。”
“也就是说你一直在家?”警官反问我道。
“是啊,单身作家,吃饭都直接点外卖,又没人约,而且这几天晚上冷的厉害,出去干嘛。”
“你没出去怎么知道冷的厉害。”
“丢垃圾啊,虽然我单身,但基本卫生我还是会搞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说这么多,可能就是太久没和人说话了,想多聊聊。
“有谁可以作证。”
“嗯。。”我挠挠头,这谁能作证啊,我一不和人交际,二没与人合租,三没有生意往来,嗯?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掏出手机讪讪一笑道,“嗯...想问问外卖小哥算不算?”
警官懵了一下,接过我的手机,上面是我翻出来的订单信息。
“就前天晚上嘛,3月11日,差不多是九点半的时候,在看电影,看的有些嘴馋了就点了个外卖,”我起身指给他看,“你看嘛,上面显示下单时间9点44,到达时间是10点28。”
“好好坐下!”警官见我靠了上来训斥道,“那这也不能证明是你本人收的货啊。”
“诶呦,”我急了,“你可以打电话让小哥过来当面对质嘛,这么简单....”
“闭嘴!”警官打断我的话,“手机我没收了,作为调查线索。”
“调查完可以还我的吧。”我看他转身出去,急眼了,这手机可是我刚换下来的啊。
“坐下。”在一旁作记录的小警官也不是好惹的,看我起身又训斥了我一顿。
此时,我心里真是有苦难言,心里怒火也渐渐消退,只希望能快点洗清我清白,还我自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