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在前面:
《金蔷薇》是俄罗斯散文抒情大师—帕乌斯图夫斯基的代表作。这本书是总结作者本人创作经验,探讨文学创作的过程、方法和目的数篇作品的集锦。
《珍贵的尘土》是其中的第一篇。
一个羸弱的士兵护送8岁的女孩去鲁昂,途中产生了父亲般的爱。为了让这个长大后的女孩永远幸福,他以无法想象的精神,为女孩铸造了一朵属于她自己的金色蔷薇花。
全文约5000字,缩写后3267字。第一次用这种方式学习经典,力争提升自己的文字驾驭能力。
二、珍贵的尘土—缩写篇:
清扫工让·欧内斯特·夏米住在巴黎郊外一间简陋的窝棚里,窝棚歪歪斜斜地搭在一座古堡的壁垒脚下,他和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叫花子的陋屋为邻。
这个地方除了暗探,谁也不到这种地方来,而暗探也只有在搜索赃物的时候才光顾。
邻居们称夏米为“啄木鸟”,据此可以想象出他是个瘦子,鼻子尖尖的,帽子底下总是漏出一戳头发,活像鸟的冠羽。
夏米曾在“小拿破仑”的军队里衣食无忧,在战争开打之前却得了严重的疟疾病,被遣送回国。团长托夏米把他八岁的女儿苏珊娜带到鲁昂的姐姐家。
团长是个鳏夫,不论去哪都把女儿带在身边。由于战争开打后杀机四伏,况且欧洲的孩子受不了墨西哥的气候,所以决意同女儿分离。
大西洋上暑热蒸腾。返回法国的途中,苏珊娜一言不发,夏米却经常捕捉到小姑娘投来的困惑的目光。
为了让她开心,夏米把自己的身世讲给小姑娘听。他讲的凌乱却很详细,他知道自己讲的毫无乐趣而言,可奇怪的是苏珊娜听得竟然津津有味,甚至缠着他把故事讲了又讲,要求他一回比一回详细。
夏米就搜肠刮肚,挤出了一个又一个细节,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是否真有其事了。
有一天,他隐约想起了关于金蔷薇的事。
家乡一位老渔妇,有一朵用金子打成的蔷薇花,即使海峡上空阴云密布,可它却微微闪烁着金光。
夏米越往下讲,就越清晰地想起那朵金蔷薇的光华—在低矮的天花板下闪烁着点点金灿灿的火花。
穷困的老婆子为什么不卖掉它换一大笔钱呢?因为这是她未婚夫送的,为了祝愿她幸福一生。夏米的妈妈说:“谁家有了金蔷薇,谁家就有福气。甚至用手碰到过的人都能沾光。”
老妇人的小屋在风中颤抖,晚上连一盏灯都点不起,即使这样,她也舍不得用金蔷薇来换钱。
然而,一年后,她画家的儿子回来了,小屋从此不但充满了欢笑,而且很快富足。因为这些画家只需信手涂上几笔,就能赚到一大笔钱。
夏米用他那把铁梳子替苏珊娜梳理被风吹乱了的头发。苏珊娜问他:“让,会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吗?”
“世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会有一个傻小子来找你的,苏珊。”
为了使苏珊娜相信,夏米又给她讲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得到“好运”的故事。
苏珊被逗笑了,也相信能得到金蔷薇了。
夏米也认为自己出色地行使了自己神圣的职责,因为他的千方百计让苏珊娜开心了。
他们到了鲁昂,夏米把苏珊娜交给她姑妈的时候,小姑娘吓的紧紧地偎着他,把身子贴在那件褪了色的军大衣上。
因为姑妈是一个瘪着蜡黄嘴唇的高个女人,这老婆子浑身缀满了黑玻璃珠子,亮闪闪的,活像马戏团里的一条蛇。
夏米轻轻推了一下苏珊娜的肩膀,悄声安慰说:“没关系,我也没法给自己挑选连队长官的。苏珊,你是个女兵,忍着点。”
夏米走了,好几次回头望着那幢死气沉沉房子的窗户,窗户的窗帘连风都不愿意去吹动。
他的军用背包里藏着苏珊娜的一件纪念品—一条揉皱了的天蓝色缎带。缎带里带有一股淡淡的麝香,仿佛在紫罗兰的花篮里放了很久似的。这是苏珊娜扎辫子用的。
疟疾摧垮了夏米的身体。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一贫如洗,最后当了一名巴黎的清扫工。
逝去的时日连成一片黄腾腾的烟雾,但夏米心灵的眼睛却在迷雾中看到一朵玫瑰红的浮云。这是苏珊娜的一件旧衣裳,散发着春日清新的气息,就像蓝色缎带一样。
苏珊如今在哪里?情况怎么样?她已经是大姑娘了,她的父亲因重伤而死。夏米想去鲁昂看她,却一直推迟行期,最后认为即使去也为时已晚,苏珊一定早已把他忘掉了。
每当想起告别时的情景,就不由得大骂自己是蠢猪:你应该亲亲小姑娘,却将她推到老婆子跟前,还说什么“你是女兵,忍着点”。
……
清扫工是夜间干活的,他们要打扫白天累积起来的垃圾。夏米已经习惯于夜间干活,甚至很享受这段时光;他更爱曙光懒懒地廓清巴黎上空的那个时分。
然而,就在那个时分,他和苏珊娜重逢了。
那一天,夏米走过伤残人桥,看到一个少妇凭栏俯视塞纳河,她穿着镶黑边的淡雪青色连衣裙。
夏米停下来,拍了拍沾满尘土的便帽,说:“夫人,现在塞纳河水的寒气很大,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
“我现在没有家了,”少妇一边回答,一边掉过头来。
夏米的便帽掉在了地上。
“苏珊!女兵!我的小姑娘!我到底见到你啦。”夏米喜极而泣。
“我是让·欧内斯特·夏米,就是送你去鲁昂姑妈的那个愚蠢的大兵。你长得真美呀!头发梳的多好看呀!当年我笨手笨脚,给你梳的是什么头呀!你把我忘了吧?”
“让!”少妇大叫一声,扑到夏米的怀里,搂住他的脖子,失声痛哭:“你还是和当初一样心地善良,我什么都记得!”
夏米紧搂住苏珊娜,做了当初在鲁昂没敢做的事—摸了摸她闪亮的头发,并且吻了一下。但马上往后退一步,生怕苏珊娜闻到他衣服上的味道,可苏珊娜却更紧地伏在他的肩上。
“小姑娘,出了什么事儿?什么事让你这么难过?”苏珊娜没有回答,她已哭的欲罢不能。夏米明白了,眼下什么也不该问她。
苏珊娜随夏米来到了他的家,在这里住了五天。这五天之内,巴黎的上空升起了非同寻常的太阳,所有的花园,甚至连夏米的窝棚,都像一颗宝石似的,在这轮红日下璀璨生光。
苏珊娜的遭遇正如夏米所料,她的情人、年轻的演员另有新欢了。
夏米为苏珊娜和那个演员鸿雁传书,五天时间足以使他们言归于好。
果然,那个男演员乘马车来接苏珊娜了。鲜花、接吻、闪着泪花的笑,悔过的轻声私语。
这对年轻人要离去了,苏珊娜竟忘了同夏米告别就跳上了马车。她马上发觉了自己的疏忽,脸涨的通红,歉疚地把手神给夏米。
夏米不无责备地说:“祝你们未来幸福。”
“未来怎样,我一点也不知道。”苏珊娜双眸中含着泪花。
“要是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我就一定会幸福了。我至今记得你在轮船上讲的故事。”
“谁知道!”夏米说:“反正这位先生是不会给你金蔷薇的。我是当兵的,说话直来直去。”
男演员耸了耸肩,马车启动了。
自从送走苏珊娜之后,他把首饰房里的尘土不再倒掉,而是偷偷地装进一个麻袋背回家。因为工匠们打首饰时,总是要搓掉少许金粉落入尘土中的。夏米决定把尘土中的金子筛出来,铸成一小块金锭,用这块金锭打一朵金蔷薇送给苏珊娜,让她幸福。或许像她妈妈说的那样,能给许多普通人带来幸福。
他决定在完成这个心愿之前,不和苏珊娜见面。
他做了一个簸扬机,每到夜深人静时,他就簸扬背回来的尘土。每一次都焦灼不安地干着,一定要见到料槽里隐隐出现了金粉才安下心来。
许多日子过去了,金粉日积月累,终于可以筑成一块金蔷薇了。然而,夏米却害怕这个时刻。
他要把久已深埋的温情,全部给予苏珊娜一人。可是谁会稀罕一个丑陋老人的温情呢?因为他发觉凡是见到他的人,唯一的愿望就是尽快离开他,忘掉那张皮肤松弛、目光灼人、干干瘪瘪、灰不溜秋的脸。
金蔷薇终于打成了,夏米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但却得知苏珊娜一年前离开巴黎去了美国,据说不回来了,而且谁也告诉不了她在美国的地址。
这种充满温情的同苏珊娜见面的愉悦心情,突然变成了一块戳人的锈铁,这块锈铁卡在夏米胸中靠近心脏的地方。他祈求上帝让这块锈铁快一点刺入他的心脏,让他永远停止跳动。
夏米不再去打扫作坊,躺在自己的窝棚里,面孔朝墙不做一声。只有一回,他蒙住眼睛微微地笑了,但是没有人看到。
邻居没人看望夏米,只有一个人注视着他的动静,并不时地看望他,但从没有给带药过来。他就是那个老工匠,用金锭为夏米打了一朵精致的蔷薇花。
果然,有一次老工匠来的时候,夏米已经悄悄地死去了。
老工匠托起夏米的脑袋,从灰不溜秋的枕头底下拿出了蓝色缎带包好的金蔷薇,掩上吱嘎作响的门,不慌不忙地走了。那条缎带发出一股耗子的骚味。
忽明忽暗的灯火摇曳着沉沉的暮色,老工匠看到夏米死后变形的脸,既严峻又安详,他甚至觉得凝结在这张脸上的痛苦也是优美的。
几天后,一位文学家买下了这只金蔷薇,原因是听老工匠讲了它的故事。
多亏这位文学家的礼记,我们才得知有一个大兵--让·欧内斯特·夏米凄美动人的故事。
礼记中说:
每一个无意说出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或戏谑的想法,甚至心脏的每一次跳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它们无一不是一粒粒金粉。
我们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万计的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锻造我们的金蔷薇。就像夏米为了苏珊娜幸福而铸造了金蔷薇那样,我们的创作旨在让大地更美丽,人民更加幸福!
三、写在后面:
今天用这种方式深入体会作者思想的精髓,期望能够吸取文章全部精华,不敢漏掉任一个精彩。遥想将来的某一天,也能在生活的尘埃中筛出足够的金粉,打造一束自己的“金蔷薇”,让我的亲人朋友和看到这篇文章的人永远幸福。
2023年3月5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