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7 桓宣武既废太宰父子①,仍上表日②:“应割近情,以存远计③。若除太宰父子,可无后忧。”简文手答表日④:“所不忍言,况过于言。”宣武又重表,辞转苦切⑤。简文更答日:“若晋室灵长,明公便宜奉行此诏⑥;如大运去矣,请避贤路⑦。”桓公读诏,手战流汗,于此乃止。太宰父子远徙新安⑧。
译文:
桓宣武(温)已经废黜了太宰司马晞父子,继而上表说:“应该割断亲情,以确保长远大计。如果除掉太宰父子,可以无后顾之忧。”简文帝(司马昱)亲笔批复表奏说:“所言已为我所不忍言,更何况要做超过了言语的事。”宣武又重新上表,言辞更加激烈急迫。简文帝再次批复道:“如果晋国祚广远绵长,明公就应该奉行这诏命;如果晋祚大运已去,我让路给贤者。”桓公读了诏书,手打颤脸冒汗,至此才罢休。太宰父子被远远地流放到新安郡。
注释:
①桓宣武既废太宰父子:咸安元年(公元371年),大司马桓温废海西,立简文帝。同年,温又废太宰武陵王司马晞父子。晞好武事,为桓温所忌,诬以谋反罪,与子综并废黜。晞是晋元帝子,简文帝兄。太宰,官名。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相当于太师。
②仍:继而。
③近情:亲情。存:保、保全。
④手答:亲笔批复。
⑤转:更加。
⑥灵长:广远绵长。明公:尊称有官职有地位的人。
⑦大运:王朝气数。
⑧徙:流放。新安:郡名,治所在始新县(今浙江淳安县西北)。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