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个问答是这样的:三岁的你跟七十岁的你是否真的能算同一个人?你的组成部分在不停的代谢,不停的生成和死亡,像不像一台由零件组成的家具,在一直更换小件部份?你的细胞更换了那么多代,是否代表你在常理上的死亡来临之前,已经死了许多次。
眼睁睁看着生死更叠,这种痛是阅读和书写也减缓不了的,只能眼睁睁看着,清醒地看着。无能为力。
我跟阿莫的感情也是。在近两年的生活中,原来的那份,里面新陈代谢,一点一点更新,死去活来。现在这份,早已失去本来的面目。
想起《春光乍泄》里,梁朝伟饰演的黎耀辉一个人去了瀑布,水汽蓬勃里他说:我终于还是来到了阿苏里,看到了瀑布,然而心中还是有遗憾,因为我总觉得,那样的瀑布下面,应该是站着两个人。
之前认为,将“I love you”译成“今夜月色真好”是不说破的含蓄美好。然而,当大雪纷飞或者草木媚态淹然,好想跟一个人说“下雪了,我守着火盆,你呢?”或者“今天天气真好”而不是“我想你了”的时候,才明白,在那样的情形下,月色、日光、草木本身就是最美的情话。
年前,阿莫回了家,在朋友圈里更新了一张照片。炉火边,他坐着,抱一只猫在膝头,窗外的冬阳泄了他一身,唯独脸在暗处。他的冷和他的暖,在这张照片里展露无遗。我十分欣慰,他拍的照片还是那么好看,只一眼,我就能扩展成文。他毕竟是我爱过的人。
我很想问他,指尖放在按键上,欲言又止,最后作罢。
阿莫的家乡,山清水秀,风景极好,在故事里四季更迭,一派旖旎。那是我很早就想去的地方。
但它就同阿莫一样,我连一秒钟都没有真正拥有过,却感觉失去了千万次。
你们都知道,在我和阿莫的故事,以及其他故事里,我总是把自己陷进多角关系。我不忍心做一个坏人,也不忍心把他们往坏里想。我就像一个替身,因为功夫和形体还好,所以得以代替主角,用背影度过一些兵荒马乱的岁月。
我在C城遇见阿莫的时候,他刚工作没多久。盘算着和女友买房买车,吃早餐的时候,连吃一碗米粉要不要加一个煎蛋,都能纠结好大一会儿。后来,他不用纠结了。倒不是因为钱攒够了,而是女友变成了前任。
我们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合作。他摄影,我策划,我根据他拍的照片,写成几百到几千字不等的文章,像是一种看图写话。然后交给一本杂志刊发。后来,这个形式,被那本杂志设置成一个固定栏目。所以,我跟阿莫很有规律地见面。工作之外,我陪他一起吃吃喝喝,化悲愤为食量。
阿莫拍的照片,都像是从我内心深处幻化出去的画面。每一张, 我都能扩展成文。我像是能读懂他拍照时的心理语言。很多时候,他读完我写的文章,会半清醒半糊涂地说:“青果,答应我,无论我们以后怎么样,你都要写东西给我看,好不好?”
我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怎么样“是什么样,但还是答应了他。
他从来没过问过我的生活,反正我好像闲得很,他只要找我,我就一定有空。不管是周末,是下班后,还是半夜。
青果,他说,听说你泡了梅子酒,我什么时候能喝。
青果,那场话剧要不是你陪我去看,还一直给我解说,我这半个文艺青年都装不下去了。
青果,河东有家烤猪蹄特香,带给你吃?再加两厅黑啤?
偶然有一次,他第N次看我摁掉电话,问:“有人约?”我笑笑:“这年头,勾搭一两个文艺中老年,分分钟的事情。你不知道‘贵圈真乱’吗?”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我拍拍他的肩膀:“逗你玩的,不过是一个大叔,以为我是那种一块蛋糕就能拐走的姑娘。"
我知道他在跟已分手的女友盘旋纠缠,而我眼睁睁看着自己,淌进了那趟浑水。
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糊里糊涂的幸福,清醒就只能感到痛苦,但痛苦出诗人。
我最挣扎的夜晚,陪阿莫吹风散半夜步,听他打半夜肝肠寸断的电话,自己回去在日记本上写满长长短短的句子,白天黑夜不得安宁。就因为他那句:”青果,有你陪我真好。“
失恋和痛苦的人身上,天生就有我见犹怜的气质,更何况他是阿莫。
那段时间,我异常高产,四个短篇,一部中篇,散文十几篇,每一篇都为我挣来了稿费。我把稿费拿去跟阿莫厮混,分文不剩。
终于有一次,他把手机上的龙猫挂件摘下来送给我,说:“要不,我们凑合凑合?”
那一瞬间,阿莫拍过的照片,一张一张在我眼前回旋起来。大树,衣袂飘飘的古装模特,贴地爬行的小动物……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我。
即使熟了之后,我经常跟着他一起出去,阿莫也从来没有拍过我。有时我不小心挡住了他要拍的对象,他会很温柔地说:“往旁边站站哦。”然而,成百上千张照片,有用的,没用的,认真拍的,随意拍的,我连影子都没有留下。
跟阿莫在一起,我模糊得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
可是这并不妨碍我泥足深陷。
我多开心啊,以至于失手打翻了盛粥的碗。滚烫粘稠的米饭、皮蛋、瘦肉、青菜的混合物流得满灶台都是,骨瓷小碗“叮铃铃”碎了一地。有一些粥液溅到了我身上,幸好是冬天,一点都没烫到。
我只是回答:“那,你来帮我收拾一下吧。”
他擦去我衣服上的粥液,然后牵了我的手。
两个多月后,我们搬到了一起,开始攒钱买房买车。
世间事都是轮回。
我能做的,就是尽量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下班就回家,洗衣拖地,洗手作羹汤。除了偶尔闹闹小脾气,我们合适得像是上天为对方量身打造。
生活偶尔是要撒狗血的,不管这狗血来自哪里。
一年之后的某一天,我接到大叔的一个电话。速来不善处理这种纠缠的我,慌乱间要挂电话却按了扬声器,电话里的男声低沉而亲昵,他问我:“丫头,你在听吗?”
我惊恐地看着阿莫,大气都不敢出。他的脸色煞白。
“贵圈……真乱?”良久,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四个字。回屋,把大叔送的字画拿出来全部扔到我面前。
“听说,他一幅字画,够你花半年?”他再补一刀。
我百口莫辩,哭出声来,阿莫摔门离开。
我总是觉得,我跟阿莫之间,应该从来都没有过爱情。单方面的,不叫爱情。
他的前女友从日本留学归来,大概还是觉得国内的男人好。 他便“无债一身轻”地从我的住处搬离。支付宝中,一笔一笔汇入的款项提醒着我,他正在一点一点离我远去——那是我们俩一起存在同一个账户里的“安家基金”,卡是用他的身份证去办理的。他现在,把它们全还给了我。
我眼睁睁看着每笔款项后他的备注。哪怕是我给他买的一条皮带,他都折现还给了我。
坐在窗台上,看外面阳光炸裂,我很想从四楼一跃而下。
我本想告诉他,字画是我给那个人帮了忙,他的酬谢。自从发现他的心思,我就已经对他敬而远之了……
可是,阿莫不需要我解释,他只需要我离开。
哪怕他说过,他终有一日会带我回他的故乡。那是一个小镇,建在山脚。一座石桥横跨两岸,桥下河水,晴时清澈,雨后浑浊。
哪怕他说过,能想象出来的以后的每一个画面,里面都有我。
我可以假装不知道,他一直在跟前女友联系;可以假装不知道,他最开始所说的”凑合“真的只是凑合;可以假装不相信,他的每一次心不在焉,都是敷衍导致;而我最不肯承认的,是自己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他,却不知不觉地,失去过千万次。
我告诉自己,你不要恨。你不能去恨一个你爱过的人,你不能否定他让你心生欢喜过的事实,你不能否定自己耗费的心思和时间,哪怕,它们全都错付了。
我告诉自己,那时我年轻,所以爱得纯碎爱得疯狂。然而,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