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灵魂存在与否的论证:卡氏论证和《斐多篇·一》型相

卡氏论证(Cartesian)

上节我们讨论了卡氏论证(Cartesian),它仅仅通过想象论证了思想和肉体是分离独立的不同物质,而且这个论证也只能通过想象。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江夜雨的人,他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是又不存在这个世界。当然他可以叫李巴山、王未央等等,但是这些名字所指的这个人是不会变的,是不可能既存在这个人又不存在这个人的。

但是想象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我的左手存在,但是右手不存在。太容易了!因为我的左手和右手是分离的两个事物。

好,那现在想象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面存在一个微笑,但是没有肉体的微笑。你做不到的,因为微笑不是独立于身体的东西,它是人的产出的一种能力,你想象微笑就必然会想到嘴唇、牙齿、甚至舌头等等。对比卡氏论证,显然我们可以推出,心灵和肉体是不同的两种事物。

卡氏论证看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这里有一个反例。我们都知道有晨星和昏星,晨星就是早上看到的第一颗星星,昏星是晚上看到的最后一颗星星,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世界,那就是晨星存在,昏星存在,但是它门是不同的两颗星星,这很容易想象。所以,晨星和昏星我们既然可以分开想象,那么按照卡氏论证,既然可以分开想象它门必然就是分离的两个事物,绝不是不同的。然而事实是,它们是一颗星星,就是金星,晨为启明星,昏为长庚星,都是金星。

如此看来,就算我可以想象两个事物彼此分离,那么也不能就说这两个事物不是同一的,金星就是反例,也许我们说的只是同一事物的不同层面罢了。

问题出在哪里呢?也许“想象”是一个有缺陷的向导,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有独角兽的世界,但是这并不表明这个世界就存在,我们甚至可以说想象了一个方的圆形,但是这是谎报我们的想象,我们并不能想象出这样的事物,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用想象的方法不太靠谱。也许想象中的逻辑世界中甲和乙是不同的,但是现实世界上是相同的。

也许金星的例子告诉我们,就算我们可以想象甲和乙可以分离,也不能就说甲和乙就不是同一的。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已经介绍了灵魂存在的各种论证,似乎都不太站得住脚。当然,如果有人相信灵魂,那么坚实且不可辩驳的论证是什么?

《费多篇》

接下来,我们会介绍柏拉图的《费多篇》,这篇主要介绍了苏格拉底在服毒之前与学生讨论灵魂是否不朽的对话。因为就算是二元论者,那么灵魂是否不朽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灵魂是随着人肉体消亡而消逝,还是在肉体消亡之后永生是《斐多篇》论点。

不同于当代的二元论者,苏格拉底认为,人的欲望、目标、欢乐、痛苦、美味等等都是肉体负责,灵魂负责的是理性,是和思考有关的部分。灵魂都思考什么呢?苏格拉底认为灵魂可以思考纯粹的概念,称之为ideas/forms,理念/型相。比如正义、美、善、健康等等。

在这之前,我们要恶补一下柏拉图的基本观点:世界上存在各种形式美的事物,它们美的方面不同,但是柏拉图认为没有事物是完美的,每一个事物都多多少少有美,但是只是美的一方面,一个程度,没有一个可以和美本身相提并论。又比如正义,世界上不存在一个真正完全正义的国家和地区,但是不同于经验世界,我们有一个正义的概念或者理念。再或者一个圆,我们理念中有一个完美的圆,但是现实没有真正的圆存在。

善本身、正义本身、美本身、圆本身等等就是柏拉图哲学中的理念或者型相。现实世界的事物不同程度地有型相的参与,但是绝不能和型相混为一谈。

现实世界的往来喧嚣影响了我们对于型相的深入理解,我们可以意识到它,却无法集中于它。柏拉图认为是肉体的欲望干扰了我们,我们需要忽略肉体,抛开肉体,尽可能分离精神和肉体,这样来理解型相。当死亡来临,灵魂和肉体分离,灵魂自由后就可以完全理解和接触型相。

以数学为例,我们都在用数字,但是数字是什么呢?我们从没听过,某某探险家在哪里发现了数字“2”,从未有过。数字“2”不是你看到或者摸到的东西,但是“2”是你的心灵可以掌握的东西,但是物质世界绝不存在。

推而广之,正义可以用心灵掌握,现实可以分有正义,但是永远不存在正义实体。

再推而广之,型相可以用心灵掌握,现实可以分有型相,但是永远不存在型相实体。

柏拉图认为我们用我们的心灵去理解型相,肉体只能行使物质的行为和能力,进而柏拉图论证心灵(也就是灵魂)是完美且不朽的,

那么他是如何论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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