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良心 | 你认为律师应该更注重胜诉率还是更考虑良心?

律师这个职业至今都被争议,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不理解律师这个职业的价值。

在我看来,律师有两个良心。

作为普通人的良心。律师是人,有普通人的善恶价值观,也有普通人的厌恶和喜好。对于某些案件和行为,律师心中也有作为普通人的评判,不喜欢、不认可、乃至厌恶。所以现实中,经常出现,律师拒绝代理某些案件。因为价值观不同、或者对当事人不认可等诸多原因,处于恪守自己作为普通人的良心,律师主动拒绝代理某些案件是很正常的现象。

但,除了作为普通人的良心,律师还有一颗属于这个职业的良心。这颗良心是实实在在经过职业训练而得来的,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对程序正义的追求、对法治的信仰……都包含其中,尽管我们不一定能很好地做到。律师职业良心要求: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就有义务依规依法地把案件代理好,帮助当事人赢得最大利益,这就是所谓的胜诉率问题。律师追求的不一定案件都胜诉,但必须追求能帮到自己的委托人,而律师制度的价值恰恰就在于对职业良心的恪守。

如果律师接受了委托,就必须清楚的是,职业良心是基础,律师有义务把案子做好、有义务帮到自己的委托人。不秉持好自己的职业良心,律师就是失职的,就有损于律师作为人的良心。

不用简单的道德善恶是非来评论自己的当事人,是律师职业良心的要求;不要用简单的善恶是非来评判律师的工作,是一个社会成熟的表现。

2021.5.3 北京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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