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作为一种主观的心理感受,人们提出了很多公式试图做精确地测量。
比如美国心理学家赛利格曼的(H=S+C+V),即总幸福指数=先天的遗传素质+后天的环境+你能主动控制的心理力量。其中H是指幸福的持久度。决定持续幸福的因素包括个体先天对幸福的感觉能力、所处的外部环境、以及自己可以控制的因素,比如可以调节自己的情绪、丰富社交范围等。
还有据称是英国心理学家通过走访1千多人后推算出的“幸福”组成公式:Felicidad(幸福指数)=P+(5 ×E)+(3×N)。其中P代表人的性格﹑人生观以及他的适应能力和耐力;E则指人的健康及他的财富和友谊的稳定程度;N的含义就是人的自我评价﹑ 对生活抱有的期望值﹑性情和他的欲望。
还有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的幸福公式:幸福=物质/欲望。通过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当欲望不变时,物质和幸福成正比;当物质不变时,幸福与欲望成反比;当物质和欲望一起增加时,如果物质的增幅超过欲望的增幅,幸福感仍会增加,反之就会下降。
其他还有很多意图对幸福进行量化描述的方法。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不管从何种角度衡量,决定幸福的因素都不是唯一的,其中个体的性格品质、主观感受都是重要因素。幸福感类似于满足感,它实际上是现实的生活状态与心理期望状态的一种比较,两者的落差越大,则幸福感越差。
世间没有绝对的事物,在客观条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要想增强幸福感,调适好自己很重要。比如,少一些计较,多一些礼让;少一些贪心,多一些知足;少一些执着,多一些权变;少一些争执,多一些容让;少一些自我加压,多一些自我疏解。
还有,要善于从小事中寻找幸福,甚至制造幸福感。与家人看一场电影、吃一顿团圆饭,对同事朋友主动的一句问候、一点关心,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甚至午后阳光下一杯温热的咖啡,都有助于体会到幸福的感觉。
幸福不远,关键在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