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伟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小说家。这个梦想并不是突发奇想,或者在想象自己成功跻身为小说家后掌声雷动的场面而萌发的。说实话,我在一本小说里(具体名字我忘记了)深深地体会了衰老之刑,一个一个的器官一点一点,一天一天不如从前,我仿佛亲自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又好像沉入水底,封闭所有感官,没有呼吸,除了眼睛,于是我静静地看着蓝天白云,看着从眼睛上流过的水以及水上漂浮的草,那时候我才真正明白什么是流年似水。因为你每过一天,它们都流进了水里,不再属于你,只属于你的过去,而你还没法阻止。我折服于作者的刻画之工,感受之切,可是从此害怕也像疯狂的野草一样扎进我的心里,无孔不入。为此,我想成为一名小说家,这样我就可以在适当的地方结束,写与世长存的人,然后我自欺欺人地混日子。
我上小学的时候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我妈妈逼着我写作文。我打着学写作文的幌子,看完家里所有的妇女杂志,教育杂志,故事汇,上个年代的报纸,以及从破柜子里扒出来的巴金文集。市面上流行的作文书我都有。结果却是,我一点也没学会遣词造句,只会看里面新奇的故事,作文依旧一塌糊涂。我妈妈不死心,她认为有输入就应该有输出。于是在被关了三天之后,我奋起反抗,写了一篇名为《作文真难写》长达1000字的议论文,那篇文章直抒胸臆,洋洋洒洒,我自认为是我小学生涯的最高点,可显然我妈妈不这么想,因为她想揍我。在挨揍的时候,我发誓我再也不写实话了。到现在为止,我一想写小说,就怕挨揍。小说想有人读,首先要自己相信自己写的是真的。所以,我想当小说家,就像色盲想当画家,聋子想当唱歌家一样。我一直遗憾,觉得我是先想当小说家,然后才不会写小说的。
我和隔壁小四是好哥们,一起打架,一起吹口哨调戏小姑娘,一起被拎着耳朵扔进家。我是他唯一真心的好哥们,很多年之后仍然是,因为我了解他。他见了谁都恨不得大喊,“嘿,我们是好朋友。”他看起来笑咪咪的,谁他都愿意帮助,可是关于这些朋友的话从来没有从他嘴里出来过一次,他不想深入了解任何人,真正拼命的时候他只来找我,其实他只是懒。我和他不一样,我认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来受罪的。受罪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身体的,一种是心里的。前一种是最讨好的。我不骗人,我是有证据的。小时候,我们家门前长了一株榆树的幼苗,我嫌弃碍眼,也没耐心等它长成榆树,我尝试拔出来,可是它的根扎的实在太深了,我只能晃动一点点,我又想拦腰折断,但它的树皮又硬又韧,掰成锐角都折不断。我冥思苦想,终于找到一把镰刀。于是,我左手抓住树苗,右手握镰,想象着自己是刽子手,正义的化身,仰头灌下一大口酒,再噗的一声吐出来,紧接着,人头落地,溅了一地鲜血。事实上,是滴了一身血,因为我在第三次挥起镰刀时,对准了自己左手中指的指根,我还看到了白色的东西。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骨头是白色的,我在思考自己是骨头架撑起的一袋子血。现在我知道是剜掉了一块肉,已经修复好了,只是比别地方的皮肤白了一点。后一种只是你没法评估伤口有多深,能不能愈合,没有药可以吃。但由于眼睛看不到,所以你可以装作不知道。我在想明白这些之后,就昂首挺胸,走上了荆棘之路。
我把这世界上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傻子,一种是亡命之徒。小四对于追求真相很执拗。我高考结束后,靠半死不活的分数和我妈妈的关系去一个第一次听说地名的学校等文凭。出来后教一帮初中生语文课。这还是因为我那伟大的梦想,我认为梦想不能放弃。我不能写小说就培养小说家,也是曲线救国。我觉得既然活在自己的梦里,想怎样就怎样。小四家在我隔壁,分数也在我隔壁,高了一丢丢。他说,他想去看看自己的脑子是不是垃圾,于是去学了乱七八糟什么学校的建筑学。我嘲笑他连三视图都看不懂,亡命徒一个。他回击我,一,和你无关,二,我和你不一样。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我,一种是小四。
把我和小四拉成统一战线的是他父亲的死。
他说,他爸爸的手既凉又硬。了无声息,一张白床单就盖住了。人死了为什么不能像烟雾一样消散,或者干脆气化,一走了之,他不想抓住他爸爸。眼睛一遍一遍告诉他,身体变成了尸体。我只能佯装告诉他,所谓人生如寄,就是人死如灯灭。其实我和他想的一样。
他说,生的不知情,死的不情愿。莫名其妙给了你中间一段。他拼命地哭,狠命地哭,稀里哗啦,可是怎么哭也哭不醒,以为醒来就没关系了,可原来他不是在做梦。他讨厌看电视打游戏上下滑动手机等等不受他自己思想控制、大脑一片空白无意识的动作。他想时刻清醒着,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
后来,我和他坐在山顶上讨论自杀的方法。他说,他看到过跳楼死的人,是一名老教授。溅飞的脑浆就像天上的星星,可惜了这么多智慧要被很多人踩在脚底下。最后我们觉得对准心脏捅一刀比较快,又觉得肋骨太硬,我们怕对不准肋骨的间隙,像我那样用镰刀对准左手中指指根的准头可遇不可求。
史铁生想明白了死亡是逃不掉的。我和小四当然不是懦夫,我们通过深刻交流建立了战胜衰老之盟。我们被授予火刑。高大的十字架立在搭建好的木头堆上,最上面的木头被浇上油,于是虚假的火焰腾起时,先燎光一层遮羞布,然后皮肤开始起水泡,接着水泡变大破溃。火焰吞噬着,由表及里,而我们面带微笑,不泄露任何秘密。
小四说他要告诉我真相,于是他就给我讲故事,然后启发我。
我一字不漏的记了下来。他的故事如下:
森林里一片安静,欣欣向荣,天气很好。有一个猎人兴致勃勃来打猎。有一只刚出生的小鸟抢食的时候从树枝上跌了下来,他赶紧跑去接。一不小心(其实他压根不知道)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家族的大楼不说,还把蚂蚁踢得四散而飞……即使是最最聪明的蚂蚁和哲学家蚂蚁,怎么也想不透这黑乎乎的庞然大物——一只靴子——是什么东西,就是这可怕的东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带来天地之灾,轰然一声巨响,接着火光冲天……
然后小四期待地看着我,我只是干瞪眼。
他只好总结道,庄子言,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因此,生,死,永恒,对于感官相对灵敏一级的生物,就简单一点。比如说,一年可感四季轮替,十年可见证一个孩子的成长,百年可看一个城市的繁荣破败,千年可知一个民族朝代的更替,万年可窥斗转星移,沧海沧田。所以根本不用自杀,几百年以后,连最有意义的你的名字都没人感兴趣了……
我还以为他会继续讲蚂蚁家族报复猎人的故事,所以悻悻地说,老子还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呢。不过我怕他觉得我没听懂,没敢追问。
再后来,他喝醉了,还在喋喋不休,他说,生也孤独,死也孤独。人心是一座孤岛,四周流水环绕。他走不出去,因为他不放人进来……我连哄带骗地把他拉回了家。
第二天我去找他庆祝成为盟友,结果他忘的一干二净,接着又嘲笑我一脸傻相。
我没有当成小说家,所以你如果觉得我写的这些都是假的,就是没有证据。我没事干嘛编故事骗人玩呢。当然,小四本名不叫小四,只是我喊习惯了一时改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