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孩子,已不懂赶集。
在我十四之前,赶集对我来说,就像现在孩子的一次旅游那样向往。
每逢年节,父亲起早赶集,天黑前回来,一样一样把过节的物品摆出来,我们凑过去看时,心里兴奋得跟吃到了一样,喜悦着。父亲在柜盖上擀花椒时,我都是跪在旁边,“嘎吱嘎吱”的节奏,屋里充满花椒的芳香,就觉得年快到了,新衣服,好吃的都要有了,喜悦着。
特别是春节前,亲戚邻居仿佛每天都把赶集这个词挂在嘴边,算计着家里需要的东西,合计着手中的钱。无论怎样,都会计算要买回多少布,穷富都要给孩子换身新衣服。那时冬天真冷啊,雪特别大,路面常常是又厚又亮的冰。却总能看见路上满满一马车的人,有挤着空往车上上的,有来不及在后面追的,依然记得坐了几次都滑下来的可笑样子,摔倒了嘻嘻哈哈爬起来,车上车下笑声不断。
附近最大的集市的日子是农历“三六九”日,所以那时要是过了小年还去赶集的,多半贫困。给先人烧纸也都要在小年前,否则爷爷定会恼骂,而又充满歉意地念叨“对不起祖宗,让你们赶了穷棒子集了”。
第一次赶集去的法特,后来好像叫范家农场了,那年十四岁。
就觉得从没见过这种场面,方圆几里都是人,多的擦肩接踵一眼看不到边。人们眼睛盯着地面的货物,都在移动着,叫卖声,到处都是纯声叫卖,也不觉得扰人。怕挤丢了,父亲让我看东西别动,此起彼伏地“二踢脚”的爆响,眼睛都不够使,就觉得从没见过这么多人,新奇紧张还小有恐惧。人们把货物摆在地上,一边吆喝一边不错眼珠地盯着,还要用余光打量游走蠕动的买家。眼睛里都是希望。
卖的东西千奇百怪,真是什么都有,卖炕席的堆成了山,原来炕席有这么多颜色花样,我第一次认识了苇子席。
这么大的集市,管理的有规有矩。那时机动车少,多是马车,车都整齐的摆着,马拴在旁边吃草。根据卖的品种,按类别分成几大区,每个人根据货物多少,占地面积大小,交一定份额管理费,货与货之间留出行人的通道,整整齐齐的。
父亲购置完年货,让三哥看着,就领我去买衣服。因为身上穿得多,也不用试,人家就在你身上比量一下就得。买了孔雀蓝的裤子,熨得笔直的裤线,材质叫做“毕吉”。那是父亲唯一亲自领我买的衣服,我如今都清楚的记得,父亲那欢喜的神态,眼角荡漾着柔情,一副一切依你的表情,嘴里不时地问“看中了”?父亲一直拉着我的胳膊,怕挤散了,一直在说:“看看还喜欢啥?扎头的买了吗?别松手,想想缺啥?”
十四岁的我,身高已经1.66米多了,被肥胖的父亲孩子一样拉扯在人群中,我心里雀跃着,犹然就觉得被娇宠,被珍视的感动与踏实,看着他宽阔的背影,之前惶惶的感觉也没了,兴奋地盯着父亲的后脑勺,在人空里穿行。多年后,都不曾忘怀。
就像龙应台说的:“所谓父母子女一场,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他渐行渐逝。”如今那个坚实的背影,只能珍藏在记忆中了,而那份牵手的踏实还停留在身边。
记得当时对一个卖粉条的印象最深,那个矮个男人,那么冷的天忙得热气腾腾,叫卖“黑龙江机压土豆粉”的吆喝声,不知怎么就喊的那么有趣,抑扬顿挫,像戏台上的道白,节奏又不突兀,声音高亢,中气十足。回家学了好几次,逗得家人笑我。
第二次赶集去上河湾,据说当时是闻名全国的集市。那年十七岁。
因为从小就看着周围的姐姐,嫂子们,每每结伴去一次上河湾,回来后,就会拿出各式衣服,毛线,一些小饰物,炫耀,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我那时就觉得上河湾是个神奇的地方,无所不有。我一直都在读书,我的衣食住行都有大人们打理好的,可我一直对去上河湾赶集充满期待。邻居家的小伙伴辍学后,就也能自行结伴去赶集了,因为她们自己开始挣钱了,有了支配权。每次看她们谈论买的衣服物品,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就更加想去一回。
那次正赶上放假,决定去的临时,都九点多了,才坐屯里“一把手”的自行车,他就一只胳膊,是二婶的娘家侄子。因为一只手,母亲其实不放心坐他车去的。
这其实就是人们说的赶晚集,因为要骑三十里路呢。结果在快到集市时,在一个弯道大下坡,看到车辆拥堵了,说是有车撞死了人。围观的人好多,我很害怕,拽着“一把手”的自行车不想继续走了,也不知撞死的人在哪里,什么样,低着头不敢四下看。“一把手”一边安慰我说没事儿,一边东张西望的。我们就这样直接走到那个死者的跟前,他是二婶的外甥,也就是“一把手”的表弟树良。我也认识,比我大两三岁,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他半睁的眼睛,嘴微张着。他爸“李三驴子”正在朝着肇事车辆又哭又骂的。
其实这次集也没赶成。
工作后,我们经常出车去各地,头些年还经常经过各地的集市,人也熙熙攘攘的,货品也比当年要丰富,已不见当年的壮观,全然没有了曾经的样子。人们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货物,更多的是闲逛。
如今,每天早晨起早去早市,还依稀回顾当年赶集的情景,没有了抑扬顿挫的吆喝声,却被各种高音喇叭充斥着,缺少了曾经的韵味和无华,还有,找也找不回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