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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温江区公安分局云溪派出所设立的一块“打架成本”公示牌,引来网友关注。
“造成轻微伤直接成本:5至15日行政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造成轻伤直接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赔偿金+开除公职+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社会及家庭影响……”
效果如何呢?
云溪派出所副所长冯某介绍说,“8月下旬放置的警示牌,最近打架的纠纷确实少了。”
“这几天派出所每天处理的打架纠纷降到1-2起(之前他们每天能接到5-6起)。
震慑,是针对人与生俱来的恐惧。
最好的劝诫,是让对方知道,TA会遭遇利益损失。
我在推文《我承认我自私啊,那又怎样?》里讲过自私是人的本性之一,除却极少数的一些脱凡成圣者外,针对绝大多数人的“禁止”、“劝诫”,还不如向对方阐明“直接关系到你的利益”,来得有效。
人做任何事都会同时面临两个量:成本和收益。用收益减去成本的差值是净利润,就是我们做这件事所得到的好处。
——在所有的选择中,理性的人总会选择净收益最大的方案。
趋利避害,是人进行选择时的,最基本的逻辑。
弄懂学通,活学活用这4个字,很多问题都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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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心理学名家,比如卡耐基、纳瓦罗和费克萨斯等,都在书中特意开设章节,教我们如何获取他人的信任与好感,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站在他人的角度说话、做事。
但在不少人眼中,这些理论都沦为了食之无味的鸡汤,所以没有把它与实际生活相联系,从而为自己刚好地解决问题。
先说说话。
不会说话的乙方,会千方百计地告诉甲方:
——我做这个方案花了两个通宵了,这样其实挺好的——言下之意是我已经很辛苦了,尽力了,拜托你就行行好,通过了吧!
然而,你可怜,你通宵,于甲方何干呢?即使甲方勉强接受了,也会觉得你在消极懈怠,敷衍塞责,好感度大减。
你应该站在甲方的角度去说:
——如果改成别的颜色,与贵公司品牌定位不符;如果再不把方案确定下来,会影响贵方的项目进度……诸如此类。
这样说既合情又合理,还让对方觉得你是真的关心他们的项目进度,是就事论事的,如此对方接受建议的机会就大了很多。
又如,老公总是晚归,你与其抱怨说自己在家忙得不可开交,孩子的功课顾不上,还不如关心一下老公的身体健康,叫他减少应酬,多休息……这样即使对方一时接受不了,也不会有对抗情绪,导致小矛盾升级成大矛盾。
软泡硬磨的办法不是不可以用,而是不能常用,撒娇多了就成了作,装可怜得来的是同情,而常常不会是理解与接受。
再来说做事。
以管理为例。
管理者要的是低支高效,其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是朝着低支高效上走的。如规范制度,薪酬核发,市场开拓,不过为了牟利并使其最大化。
但别忘了,被管理者即员工要的却是:工作轻松,收入爆表。
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
所以,有智慧的企业经营者,要懂得取得两者的平衡。
马云在点评《赢在中国》的一名选手的时候就说道:
——你自己很善良,也很有激情,也很幽默,也会讲很多的故事,但你的团队离开你的时候,你要想到一点,我们需要雷锋,但不能让雷锋穿补丁的衣服上街去,让他们跟你分享成功是很重要的。
说白了就是,你画的饼再大,粉饰得再好,也不如让别人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来得有效。
忽略了“人心所向”的管理,再“科学”也难以落地。
总之,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同样一件事情,用对方的角度去说去做,往往能收到奇效,因为这关系对方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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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天志上》有载: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
《大取》则载: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
墨子说的,都是人性的趋利避害,这是“人之所执”,极难改变的。
想想看,在远古时代,是趋利避害让我们懂得远离猛兽,得以生存繁衍;而在商业社会,也是这一属性,令我们不断求新知,得发展。
小到出门左拐还是右拐,大到国家之间是否爆发战争,都是利与害的权衡。
——中学政治课本就告诉我们一句话: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其实就是基于战争的破坏性太大,违反了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和平的收益,要远远大于战争——于交战双方都是如此。而各国首脑都不是傻子,所以不到非不得已,皆不会轻易亮剑。
总之,为了自身的保存与发展,人会趋利避害,对这一属性进行美化、忽视乃至无视皆不理智(即使是道德规范倡导的人在行为方式上的利他,也是为了“让自己快乐,让自己解脱”的利己,从这点看,利他利己本来就是一体的,只是程度和角度不一样而已)。
只有承认乃至“利用”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从“我”转向“我们”,从“独食”转化为“共赢”,我们的认知才算上了一个台阶。
我是悟恩,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