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最近热议的‘高管性侵养女的报道’,报道中点明某位大公司的高管利用他专业法律知识和社会地位对14岁的养女实施性侵长达3年,期间女孩多次报案,但由于证据不足未有结果。看完之后,我心里一阵阵的发寒,这是应了那句话:‘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现在这位高管还在为自己辩解,他否认了与女孩的养父女关系,声称与女孩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同居关系。听听,这句话恶不恶心?一个有良知的成熟男性,会与一个小自己29岁的未成年女孩多次发生性关系?难道一个成年人与未成年谈恋爱,发生性关系就是应该??
类似的质问与谴责,网上已经有很多了,我就不一一重复了。最后,我再表达下几点:
1.长得凶神恶煞的不一定是坏人;衣冠楚楚的也不一定是好人,很有可能是只披着羊皮的禽兽。
2.知法犯法更可恶,故意利用法律的漏洞来减轻处罚或者逃脱制裁的行为更是得罪加一等!
3.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被报道出来女性朋友受侵害的案例远远只是冰山一角。女孩们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如果受到伤害,请记住,不是你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