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性质构成论(03)
--审美判断本质新论
李琨(元尚)
第一章 审美判断的功利说
第二节 功利说的确立和发展
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哲学发生了不同以往的重大变化,首先是人文主义运动的兴起,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和理性从宗教的桎梗下的解放,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冲击了宗教神学,对以往的哲学进行深刻的沉思,产生了一大批巨人。其次,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哲学继承了人文主义运动的传统,高举人本主义的大旗,开始着重从认识主体入手解决人类的认识问题。由此以往的哲学只重本体论的研究不同,这一时期的哲学进入了认识论的研究。并对认识的两个基本过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作用及关系的研究较古代、中古哲学更为深入系统,形成了英国经验派和大陆唯理主义两大派别。
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科学技术水平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牛顿完成了经典力学的体系,生物分类法的初步奠定,微积分的产生及其在物理问题上的应用,给人们带来了新的科学思想方法。弗兰西斯·培根借鉴了科学发现的力量从哲学的高度,从方法论的高度对其作了概括,写了《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该书论述了科学研究的对象及其分类法。《新工具》论证了归纳法。笛卡尔站在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之上提出了唯理论的演绎法,它以数学为基础。大科学家伽利略主张自然科学要坚持观察,实验和数学方法的互相结合。这对方法论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这样人们便在自然科学提出的方法论基础上,以理性解放为目的,对人的主体认识能力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入研究。
美学在这一时期最突出的表现是,哲学家们从以往的对美本身的研究,转移到对美感问题的研究。审美是属于人的主体认识能力范围的问题,所有问题的中心就集中于一直争论不休的审美判断的性质问题之上。
主体的审美能力与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分不开的,要研究审美判断的性质离开了人类的社会活动是无法进行的。正是由于研究主体的认识能力使人们发现,这一能力与人类活动的联系。使功利说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发展,它一方面继承了苏格拉底的美善同一说的传统,另一方面从生理学的角度论证了审美判断的功利说。
坚持美善同源,美与善都以效用为标准的学说,有夏夫兹博里、休谟等。
夏夫兹博里认为,人生来就有辨别美善丑恶的能力。并提出来“内在感官”说,把审辨善恶的道德感与审辨美丑的美感看成是相通或相同的。“凡是美的都是和谐的和比例合度的,凡是和谐的比例合度的就是真。凡是既美而又真的也就是在结果上是愉悦的和善的。”(《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94页)这里夏氏强调了真善美的统一,但是他只是从结果上研究这一统一,这从根本山忽略了审美过程的性质。而审美结果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呢?“凡是造成美的形状和比例同时也带来对适应活动和功用的便利。”(《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94页)看见夏氏仍坚持审美判断的功利说。但美感和道德如何同一呢?夏氏在《道德家们》一书中做了论述,人们用眼睛看事物,耳朵听声音,人类的感情辨认都是“由一种内在的眼睛分辨出什么是美好端正的,可爱可赏的。什么是丑陋恶劣的,可恶可鄙的。”显而易见夏氏认为“内在的眼睛”(内在感官)是美善同一的根源所在,所以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同时也就是美学意义上的美感,审美判断的性质也就是伦理的性质。目前“内在感官”在近代心理学及生理学的研究中仍找不到依据。
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休谟也坚持审美判断的功利说。休谟是主观美论的奠基人。在美感问题上休谟对审美判断的功利说加以了发挥。审美判断的性质是什么呢?“如果我们考虑到在动物或其它事物上面所欣赏的美,大部分大部分都起于便利和效益的观念。”(《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109页)一句话审美判断的性质在于效益在于功利。休谟认为对田地形状的欣赏是感觉到的美,而对于田地肥沃丰产的欣赏来自想象的美,因为来源于对对象的效用和便利的联想。为什么审美判断的性质是功利的呢?休谟的回答是:“理智传达真和伪的知识,趣味产生美与丑的及善与恶的情感。”(《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111页)“趣味”自古罗马以后一直被理解为“审美的能力”。休谟也正是在“审美的能力”这一点上将美善统一在一起,但为什么美善统一于“审美的能力”之中。休谟并未从审美的角度来加以论证,而是从伦理的社会的功利的角度对美善的统一加以发挥。休谟论述房子的美时认为房子的美是因为人们看到了一种便利,“便利就是一种美”。这种美直接来自于利益而不是来自形式。
休谟在论述美的功利中,站在其人性论的立场上,从人性的本莱构造论证审美的功利性质。美的构造与秩序在于能引起心灵的快乐和满足。“所以快感与痛感不只是美与丑的必有随从,而且也是形成美与丑的真正本质。”(《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109页)这反映休谟不仅注意美善的统一说,而且力图从人性论的高度来探索审美过程中的快感问题,并试图以此来论证审美的功利性质。
审美判断的功利说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许多重要人物的支持,使之处于高潮时期。
十七世纪英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托马斯·霍布士,从其功利主义哲学的立场出发,认为人的审美能力的性质,“是由某种明显的符号使人可指望到善的东西。”这也就是说凡是在伦理意义上是善的东西,也就是美的。霍布士的功利主义哲学认为“自我保存”是人的本性,凡有利于“自我保存”,凡符合欲望的就是善。由此看见霍布士所讨论的审美性质,实质上是一种伦理学的功利主义性质。
十七世纪荷兰的大哲学家,伦理学家斯宾诺莎同样站在伦理的立场上来看待审美特性的。“人们一旦相信了一切存在物都是为了他们而存在,就必定认定其中对他们最有用的是最重要的,最能使他们感到满意的是最出色的。”(《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87页)由此引出了人的审美能力,规定着审美的性质--对人来说是有用的性质。
十八世纪的德国大作家,思想家歌德也十分形象的论述了审美的功利性质。他认为美要求事物的各部的构造要符合自然定性,“也就是说,符合它的目的。”(《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170页)他举例说一个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她的自然定性是生孩子和给孩子哺乳。假如她骨盆狭窄,胸脯不丰满,则不显得美,即不符合目的。假如她骨盆过大,胸脯过于丰满,也不显得美,因为她超过了合目的的要求。这一形象的论述说明了歌德的符合目的的要求--功利的目的。
上述看见,美善同一,审美的功利说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充分发展。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们站在伦理的立场上,强调了审美的功利性质。论证了美感与功利的一致性。审美性质的问题似乎是解决了。另一些哲学家针对功利说提出了相对的看法。狄徳罗认为“我的悟性没有給事物添一点东西进去,没有去掉一点东西。”他举罗浮宫为例,说明无论有没有有人欣赏,罗浮宫的美都不会消失。
功利说再坚持传统的伦理性质的命题方面,虽然声势浩大,但是遇到的问题也很棘手。他们的论述往往由于缺乏科学的依据,而漏洞百出。(像“内在感官”的没有科学的证明和依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哲学家,美学家开始寻找另外一条能论证审美功利说的道路。十七世纪,十八世纪是生理学和心理学知识发展的新时期,人们开始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角度以快感为标志来论证审美功利说,我们称之为快感主义的道路。
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沃尔夫。他提出来美在于完善的观点。沃尔夫对审美特性的分析是,“产生快感的叫做美,产生不快感的叫做丑。”把快感看成美感,是快感主义的统一特征。他认为审美能力的特征是,“一种适宜于产生快感的性质,或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完善。”(《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88页)那么快感主义如何论证快感与伦理的关系呢?他们一般都从生理学、心理学的立场上把感情性质上的快与不快与美学上的美丑相联系。并认为对生命有益的总能引起快感,也就是美的。对生命有害的总能引起不快,也就是丑的。这种将审美判断仅仅看成是生理或心理上的一种快与不快的反映。其实际上也就取消了审美判断的美学特征。将审美快感与生理快感的相混淆的快感主义在后来的发展中因遭到来自内部与外部的激烈反对,加之当时心理学水平的不足而失败。区分审美快感与生理快感,高级与低级快感。总之为了功利说坚持下去快感主义者们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但慢慢的快感主义却滑向了自己的反面。
有“美学之父”之称的鲍姆加登认为“美学是研究感性知识的科学”是一种低级的知识理论。所以审美判断实质上就是感性知识完善与否的判断。完善的事物就是美。反之就是丑。“所谓‘完善’是指一件事物的形体结构符合它本质所规定的目的,这也就是符合造物者的设计。”(《美学述林<1>》第5页,朱光潜《美感问题》)由这一完善所引起的快感也就是审美的情感。它与生理快感不同的是它以先天的理性为基础--符合目的。
很显然快感主义在这一时期的理论并未能帮功利说多大忙。因为快感说论者也同伦理的功利说一样太侧重于思辨,而科学依据不足。快感说只是到了十九世纪随着心理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才真正的确立了自身的体系。而此时的快感说由于生理学与美学的混淆,其理论观点已向不利于伦理功利说的发展方向。如康德也是从区分快感的不同入手,而走向功利说的对立面。但快感说的出现也确实为功利说的生存展现了一线希望。这希望在十九、二十世纪成为了功利说的主力军。
伦理功利主与快感说都力图从审美立场以外的角度上来规定审美的特性。由于这一局限带来的困难局面是功利说所难于摆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