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温暖又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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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的时候时常会往返郑州和北京这两座城市之间。

那时候年轻气盛,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坐火车的硬座,喜欢看周围的人说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故事,喜欢听那个瓜子花生八宝粥的趣事。

我喜欢在上火车之前买一本书,某一次在返程的途中买了一本青茫,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刘同,一个暖人心的作者,火车上一夜未眠,翻阅其中的故事,那是他的十年,我觉得特别庆幸的是能这样清楚的看到一个人的十年,看一本书爱上一个人,从此之后,我喜欢这个坚持写作这么些年的人。

第二次在去的火车上买了他的第二本孤独,这一次好像比从前说的话更能暖人心底了,这本书太厚,一夜时间我都没有看完,凌晨四点早早的下了火车,站在火车站的广场,借着上空中的灯光给剩下的字一页一页的翻阅完毕,直到六点的第一班公交车要到达此地,莫名的对他书里写到的人都是一阵喜欢。

念念不忘,我关注了微博还有百度贴吧,找寻关于他的视频,我知道他从前只是一个实习生,走到今天全是努力,我很庆幸我喜欢的人这般成功了,微博的关注量越来越多,私信和艾特无数他都忙起来顾不得。

我在顺义上班的那段时间,我看见微博上宣传我看过的第三本光亮,他说的:“愿你,在你存在的地方,成为一束光,照亮世界的一角” 我依然很感动,那时候京东当当亚马逊三大平台同时预售,这本书我是预售的,是第一时间到我手里的,开心到不能行,两天看完了。

如果前两本书的存在是知道他这个人,那么第三本光亮才是真正了解他这个人,感动泪水交织,我看到那个发福的室友小白,喜欢他考研那一年吃的鸡蛋面,喜欢那个没有读大学靠着卖豆芽养活家人的豆芽仔,喜欢他上学时借贫困生娘娘的饭卡刷,喜欢他那个善良的傻瓜表叔,我都太喜欢太喜欢了。

夏天的时候我顶着火热的傍晚太阳找到了他在北京签售的地方,我到那个地方的时候门口的保安都齐刷刷的走掉了,书店的门都关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小门让买书的人进,不让找签售的人进,就远远看去里面还有没有排开的队伍,看着正前间的海报往旁边一侧,我想我没在的时候一定很热闹,和我一去迟到的有一个男生,巴巴的看着,却依依不舍的离开,当然我也是,我从未离他那么近,偏偏却见不到。

喜欢总有再见的一天,我想其实也不一定要相见,见到他除了花痴还能做些什么呢,对他说声谢谢吗,是的说一声谢谢。

后来我知道他停下了手里所有的工作,去美国专程学了两个月的英语,他的英语不好,考研的时候就差了一分,英语一直是他的心里一块大石头,尽管他能被字典都背过一遍,却还是过不了考研大军的冲刷。他渐渐开始拽英文了,在公众号里写文章都会插上一曲英文歌,反正我也是都听不懂,我知道他在美国很努力的学习,他的摄影技术也很好,美国的夜景也很美,两个月之后他得到B的好成绩,也收获了来自不同的地方的朋友,很厉害。

我要对他说声谢谢,谢谢暖心的他给了我一片温暖的地方,今年年初去看了电影版青茫,感动的一塌糊涂,哭的不要不要的。前不久听他说明年剧版青茫就要出来了,从散文到电影到电视剧,刷新一遍又一遍的可能。他说的,为什么后来越来越想让自己写好,是因为关注的人越来越多,也就告诉自己要写的越来越好,因为那么多的人都喜欢他。

我喜欢他的故事,也喜欢他写的故事,喜欢的这个人,温暖又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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