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辛丑冬至前,适先君捐馆舍半年余。返乡祭扫。祭余归家,小立门前,夕阳半山,先君昔日语录声犹在耳,因忆旧文。
先君讳美社,姓孙氏。皖之枞阳县人。生于三年艰虞。考名立春,妣讳周氏,兄三人,秭三人。少时入乡学,后辍而归田里。以性温善闻于乡闾,事父母兄秭,人皆称之。
初,先君奔走四方以养其家。每以语戒余曰:“汝当致力于学,他日业成,当不似乃父谋生之艰。” 余默然应之。后余学尚可,先君喜曰:“吾有子矣!”
余稍长,而先君与吾母偕至苏之沙洲县。以承包务农为业,数年,家境稍实,乃辟三层新居于祖宅之上,时乡人诧之。又若逢亲友困窘,多以余资假借之,不论偿期。而先君在外,每自节简。饮食常克减油盐,时吾母侍于侧,见之不悦,曰:“何至于此,主家之人当倍惜己身。” 余初闻之稍疑。后余暑期过先君于苏,余见其枕席卧于车厅而俟余。问其故,乃曰:“闻汝来,吾昨夜至,而旅舍价高欺人,于是卧睡于此而侯,无碍。” 余潸然垂首无以应。
迨余负箧于北方,先君担簦亲送,临别则每属余曰:“小子惟需静心学业,生活学用之资则汝父之任,莫以之为累。汝去亲远,凡事不可不慎。”
后余方肆业,先君以外伤而卧塌,时客中相识父老皆言:“汝父毕生多艰,营家劳苦,不可忘之。” 余因留侍左右。八年乃逝于沙洲,时辛丑年四月壬戌。享年六十有四。葬于故里先大母周氏墓东北侧。
先君娶左氏,育有一子。先君在时,与人为善,沉稳敦厚,善言谈。遇事多乐观之。及死,未见孙儿,人以为憾。余期后世子孙览此文可想见先君之大略云。
不孝子愧撰,辛丑年四月癸酉。